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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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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洪娟

简介:
赵洪娟
(Zhao,Hongjuan), 女 , 年龄未知 , 内蒙古通辽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田双江夫妻带着不满三岁的孩子,一家三口正下楼准备逛街去,这时,通辽市开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以及通辽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王波等,带着一伙人将夫妻二人按住,连同孩子一起绑架。

内蒙古通辽市王秀英,田双江与妻子赵洪娟,以及通辽市开鲁县邱海珠与妻子丛秀荣,邱海玉与妻子李景霞,这七位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五年五月底被非法判刑,目前情况不清。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开鲁县法院同时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王秀英聘请了两位维权律师,有理有据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依法认定当事人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其他几位,院方为他们配了两位律师,做的是有罪“辩护”。

王秀英被非法判刑八年;邱海珠八年零六个月,丛秀荣判三缓五年;邱海玉四年,李景霞判三缓四年。田双江被非法判三年,赵洪娟取保。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八点五十分,在开鲁县中级法院二审开庭,王秀英聘请的两位律师继续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其他几位没有律师。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七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责任单位及恶人:
科尔沁区公安分局邮编 028000 区号 0475 <br>地址 内蒙古通辽市科区公安局(明仁大街西段) <br>通辽市科区公安局恶警副局长:耿树英<br>通辽市科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王波 手机:13947540101<br>通辽市科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孟洋13304750476,15304750007 <br>单位电话 8254444<br>通辽市科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关振刚 手机 13087151102<br>通辽市610办公室主任:许咏梅 单位电话 8139105<br> : 王波
开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开鲁县法院
开鲁县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10日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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