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玉荣
简介:
伏玉荣(Fu,Yurong),
女 ,
四十多岁 ,
江苏省南京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中午,南京市国保大队头目肖宁建(肖宁健)和秦淮区双塘派出所约六、七个警察,叫来物业人员,扯谎叫开伏玉荣家门。这群警察立即冲进门,要绑架伏玉荣,此时伏玉荣自锁在自己的房间里。 伏玉荣的丈夫、婆婆、老公公保护伏玉荣,和警察对峙了很长一段时间。警察用双手按住近八十的老公公的头。当时孩子吓得哇哇叫,伏玉荣的丈夫把老太太抱到伏玉荣的房门前躺着,反抗他们要砸门的企图。伏玉荣家周围全部被警察包围,她没法出门。 直到晚上七点钟左右,肖宁健一个人来伏玉荣家,和伏玉荣谈,谎称叫伏玉荣和他当天去派出所“认个错就算了”,伏玉荣没答应。肖宁健威胁说,今后,伏玉荣和杨光(伏玉荣的丈夫)都不许出去。他说杨光袭警了,一出门就逮捕,二十四小时监控。走时,肖宁健还把他们家三把切菜的刀也搜走了。 当晚十一点四十二分,至少两个警察在伏玉荣家门口守着,把猫眼也堵上了。 此后,秦淮区双塘派出所警察一直在外骚扰和监控,五月二十四日,将伏玉荣绑架,之后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伏玉荣被非法开庭,目前(二零一七年)判决还没有下来。伏女士仍被非法关押在南京市看守所,至今(二零一七年六月),伏玉荣已被非法关押两年一个月有余。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秦淮区法院私下定罪,对法轮功学员伏玉荣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三万。法院黑箱作业,连伏玉荣的家人都没有通知。 伏玉荣不服非法判决,向南京市中级法院上诉,中院秘密维持原判。 目前伏玉荣已经被劫持到南京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南京市葛塘派出所警察方睿宏打电话让法轮功学员伏玉蓉前往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在电话威胁说,不来就撬门,强行带来。伏玉蓉自七月二十日去后,一直下落不明。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江苏南京市法轮功学员伏玉荣遭绑架,目前下落不明。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发布逮捕令;
迫害亲属;
骚扰;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50885.html#22101722447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46659.html#22723233435
按真善忍做好人-南京市肖武群被非法判刑四年
南京610和警察非法抓捕多名法轮功学员
南京市秦淮区610、公检法构陷多名法轮功学员
南京伏玉荣被关押逾二年-法院私下枉判三年
南京伏玉荣被劫持逾两年-五岁儿女要妈妈
南京伏玉荣被非法关押已近两年
南京法轮功学员近期遭迫害情况
南京警察绑架、骚扰多名诉江法轮功学员
相关单位及个人:
秦淮区法院
地址:光华路41号,邮编210007(原白下区法院地址)
????秦淮法院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5-8523117
咨询电话:025-83523292
投诉电话:025-84582715
南京市秦淮法院领导:
院长: 张敏
副院长:金丹捷
陈春
王金海
侯庆丰
刘斌
采飞
沈小军
纪检组长: 徐有勤
党组成员: 刘春保
政治处主任: 王迎新
机关党委书记: 郭磊
专委: 孙伟
庄奕
方建国
罗海晖
刘娟 于惠玉案主审法官(刑二庭) 025—83529153 (女 小青年)
王金海 管秀兰案审判长(刑二庭) 83529152 (副院长 男 40多岁)
周可荃 管秀兰案主审法官(刑二庭) 83529152 (女 小青年)
刘娟 肖武群案审判长(刑二庭) 83529153 (女 小青年)
周可荃 肖武群案主审法官(刑二庭) 83529152 (女 小青年)
王晓春 伏玉荣案审判长(刑二庭) 13770521188 退休
刘娟 伏玉荣案主审法官(刑二庭) 83529153 (女 小青年)
王龙芹 伏玉荣案人民陪审员
苗天 玉荣案见习书记员
朱世珍 秦淮区法院主审法官
陈秋分 秦淮区法院陪审员
秦淮区检察院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05-7号,邮编:210022
电话:025-86622000、025-84402832
陆宁平 秦淮区检察院检察长(新)
朱赫 秦淮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原)
翟云峰 秦淮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王俊 秦淮区检察院检察长
汪睿 政治部主任
贡小康 政治部主任
孙越 秦淮区检察院公诉人(谢丽华4人)
王婷(女)秦淮区检察院公诉人(管秀兰案) 025-52851317
刘勋(女)秦淮区检察院公诉人(肖武群案 ) 025-52851331
孙持明 秦淮区检察院公诉人(于惠玉案) 025-52821331 (女40岁左右)
范惠娘 秦淮区检察院检察官
南京市秦淮区“610”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秦虹路1号,邮编:210022
电话:025-84556610
雷主任 秦淮区“610”头目 电话:13611510033
车卫东 秦淮区“610”副头目 电话:13851701582
李军 秦淮区“610”副头目 电话:18105168513、18105168365
袁祖辉 秦淮区“610”副头目 电话:025-84556613
徐建平 秦淮区“610”人员 电话:025-84556613
吴勇 秦淮区“610”人员 电话:13815856412
冯新国 秦淮区“610”人员, 电话:13072563099、025-80889570
林相国 秦淮区“610”人员
任玉萍 秦淮区“610”人员
南京秦淮区公安分局
地址:南京大明路129-1号
南京秦淮区公安分局局长 嵇艳霞
南京秦淮区公安分局政委 唐长宝
南京秦淮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梁卫国 陆俊斌 张蔚
南京秦淮区公安分局监察室主任 陈军
南京秦淮区公安分局维稳办副主任 吴歧 吕祥
秦淮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秦淮区太平路太平巷18号,邮编:210002
电话:025-83355888-17212、025-86016041
钱丽 秦淮国保大队长 电话:18913866030
黄水成 秦淮区国保大队警察 电话:18913866052、025-86016052
程国富 秦淮区国保大队警察 电话: 18913839695
秦淮区看守所 地址:飞机场 电话:025-
秦淮区第二看守所 地址:秦淮区石门坎石杨路26号 邮编:210007 电话:025-84426300
南京秦淮区止马营派出所(参与迫害于惠玉)
地址:莫愁路397号; 邮编:210004
电话:025-84420669
秦淮区止马营派出所所长 周恒
秦淮区止马营派出所所长 陈所长
秦淮区止马营派出所警察(参与迫害于惠玉主要警察) 范睿 18061786232
秦淮区双桥新村居委会(社区)
书记:刘红
主任:陈文美(已经退休,现在留用)
主任:李玲
梁燕 孙飞 曾露露
秦淮区大光路派出所(参与迫害管秀兰)
地址:大光路102号, 邮编:210007
电话:025-84590350、025-84421264
程建生 大光路派出所教导员 电话:18913866500
任战辉 大光路派出所副所长 电话:18913833622 13505150829
纪磊 大光路派出所教导员 电话:18913873223 警号:014072
马明 大光路派出所治安副所长 电话:18913864616 警号:214760
吴平 大光路派出所片警 电话:18913866289
潘警官 大光路派出所刑警
秦淮区瑞金路派出所(参与迫害肖武群)
地址:瑞金北村50号
电话:025-84604801、025-84427268、025-84421268
陈兵 瑞金路派出所所长 电话:18913839657,
徐善淘 瑞金路派出所领导 电话:18913866161,
陈鹏 瑞金路派出所领导 电话:18913839550。
徐政 瑞金路 (肖武群) 办案警察:电话:18913866738。
秦淮区双塘派出所(参与迫害伏玉荣)
地址:双塘柳叶街40号
电话:025-84421386、025-84421391
025-52261010、025-84421384(值班电话)
吴晨 双塘派出所所长 电话:18913837798
许朗 双塘派出所教导员 电话:18913866676
南京市公安局
地址:白下区洪公祠1号,邮编210005 025-84420114、025-84421982;
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025-86015780、025-84420854;白下区洪公祠1号,邮编210005
南京市公安局办公室 025-84420050、025-84420509、025-84420005、025-83355888
南京市公安局局长传真 025-84420050
南京市公安局反邪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张凡 处长 电话:84421839 原处长:沈晓华电话:13851991471
高洪华 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电话:025-86015780、025-84420854
(南京市“六一零头目、原南京市公安局侦查处处长)
肖宁健 18913865780 13951647329(退二线)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5号 邮编 : 210008
电话:025-83522404 025-83782114
院长 胡道才(谢丽华、唐净梅、潘筱琴、潘庆宁案,伏玉荣案及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潘汉玉、王惠兰、岳金兰案二审在中院)
副院长: 王明新
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静
立案庭庭长: 薛枫
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沈亚峰
审监二庭 陈海波,沈晓蓓
刑二庭:庭长: 周建飞(谢丽华、唐净梅、潘筱琴、潘庆宁案,伏玉荣案及籍建霞、熊桂珍、张超美、潘汉玉、王惠兰、岳金兰案二审在刑二庭)
副庭长: 张松涛,韩亮
审判员: 卞国栋
汪波 (谢丽华、唐净梅、潘筱琴、潘庆宁及伏玉荣案二审主审法官)
王瑞琼 刘明世 刘天虹
主要责任人(说明:#者为主要办案人员):
陈绍泽 市政法委副书记
李积平 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纪勤 市宗教局副局长、市反邪教协会(中共邪教迫害公民信仰权利的邪恶组织)负责人 13851552839
季明 市“610”办教育转化处处长、市反邪教协会(中共邪教迫害公民信仰权利的邪恶组织)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项阳 市“610”办原头目13327822771,皇海澄,南京市“610”主任
胡小翔 市“610”办头目、市防范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局局长
黄亚玲 市“610”办原头目、市维稳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15105186226、025-84420178、025-84489922(宅)
周亚东 市“610”办副头目、市反邪教协会(中共邪教迫害公民信仰权利的邪恶组织)常务副理事长 13591843028
高洪华#(新上任) 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电话:025-86015780、025-84420854
(南京市“610头目、原南京市公安局侦查处处长)
南京市公安局“610”办025-84421982、025-84427609
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025-86015780、025-84420854;白下区洪公祠1号、邮编210005
肖宁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头目13951647329、025-86015780、025-84420854
陈岩市公安局国保大队13905161522、王筱敏,市局国保大队:18913862884、王树能市公安局国保大队13357702038
南京市中级法院025-83782114;广州路35号、邮编210008
南京市检察院025-84227014;025-83614789,王府大街秣陵路108号宁检大厦、邮编210000副检察长:潘科明
南京市司法局025-83639714、025-83639704;北京东路43-2号、邮编210008
南京市看守所025-84420950、025-84420932、025-84420914、025-84420960、025-84420964、025-84426930;江东门茶亭东街188号、邮编210036
秦淮区610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秦虹路1号,邮编210000
于可弟,秦淮区“610”非法组织头目,电话:13611510033,地址:秦淮区秦虹路1号,
李军,秦淮区“610”办公室副头目,电话:18105168513、18105168365
袁祖辉,秦淮区“610”办公室成员副头目,电话:025-84556613
车卫东,秦淮区“610”办公室成员副头目,电话:13851701582
秦淮区“610”非法组织成员吴勇,秦淮区“610”办公室成员,电话:13815856412,
秦淮区“610”办公室成员林相国,冯新国,任玉萍电话:13072563099、025-80889570,
秦淮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秦淮区太平路太平巷18号,邮编:210002
电话:025-83355888-17212、025-86016041
钱丽# 秦淮国保大队长 电话:18913866030
刘建春 秦淮区国保大队原队长电话:18913866201
黄水成# 秦淮区国保大队警察 电话:18913866052、025-86016052
程国富 秦淮区国保大队 电话 18913839695
双塘派出所 025-84421386、025-84421391、025-52261010、025-84421384(值班电话);双塘柳叶街40号
秦淮区法院
地址一:光华路41号,邮编210007(刑二庭在此)
电话:025-83523174 025-83736906
地址二:大明路105-5号,邮编210022,电话:025-83523117
张敏# 秦淮区法院院长
朱世珍 秦淮区法院主审法官
陈秋分 秦淮区法院陪审员
秦淮区法院其他领导:金丹捷、陈春、王金海、徐有勤、侯庆丰、刘春保、刘斌、采飞、沈小军、王迎新、郭磊
工作人员:陈雪、蔡勇、丁春阳、洪李宁025-83529133、李俊025-83529107、毛竟竟025-83529103、乔秀华025-83529128、仇锦川025-83529137、申元健025-83529151、史俊、王海霞025-83529167、王孝仁025-83529100、王洋、邬海翔、吴剑明、奚真兵、谢栋良025-83529136、翟红彬025-83529152、章俊025-83529105、赵振辉
洪欣 原白下区法院审判长
裴锋杰 原白下区法院陪审员
张宇 原白下区法院陪审员
桑亚萍 原白下区法院见习书记员
说明:原秦淮区法院和白下区法院现在合并成秦淮区法院
秦淮区检察院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105-7号,邮编:210022
电话:025-86622000、025-84402832
朱赫# 秦淮区检察院检察长
王俊# 秦淮区检察院检察长
翟云峰# 秦淮区检察院检察长
陆宁平# 秦淮区检察院检察长
刘勋#52851331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女子监狱
南京市610办公室
:
肖宁健
双塘派出所
六合区葛塘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10月18日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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