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乐森
简介:
辛乐森(Xin,Lesen),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盘锦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八月份,辛乐森、刘彩花在盘山县古城子集市上讲真相时,被古城子派出所绑架,拘留15天后,被放回家。回家后,古城子派出所又多次上门骚扰,并勒索刘彩花1万元,辛乐森2万元。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辽宁盘锦市于楼派出所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朱丽莲、李桂君。朱凤珍当时不在家,但被抄家,家产抢走全套大法书籍。次日,朱凤珍去派出所要书,一警察说:“他们都去开会去了。”之后,朱凤珍给相关警察打电话,要求归还书籍。 法轮功学员于长华、辛乐森、朱丽莲、李桂君被非法拘留10天,刘彩花因70岁当日被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多钟,辽宁省盘锦市于楼地区部分法轮功学员在盘山县古城子镇集市讲真相时,法轮功学员刘玉英、李桂芹被便衣警察绑架到古城子派出所。另五名学员有纪红、于长华、刘彩花、辛乐森、朱丽莲得知消息后马上到派出所周围发正念,也同时遭到绑架。到中午十二点左右,七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盘山县公安局。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于楼地区法轮功学员于长华、纪红、辛乐森、刘玉英被盘山县古城子派出所警察非法拘留15天,现在拘留期已过,此四名法轮功学员又被劫持到盘锦市看守所继续迫害。目前已回家。 二零一六年八月份,刘彩花、辛乐森、于长华在古城子集市上讲真相时,被古城子派出所绑架,拘留15天后被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盘山县法院电话通知在家中的法轮功学员刘彩花、辛乐森,到法院接受(非法)调查。下午,刘彩花、辛乐森回到家中。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盘山县法院再次通知辛乐森,刘彩花到法院,法院对两人非法宣判,辛乐森被判刑拘5个月,刘彩花被判刑6个月。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盘锦市看守所。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骚扰;
勒索钱财;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盘锦于楼地区法轮功学员辛乐森、刘彩花被高额勒索
辽宁盘锦市于楼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实
2015-16年辽宁盘锦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辽宁盘锦市于楼地区七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30473.html#1662502941
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古城子派出所: 地点:盘锦市盘山县古城子镇,邮编124000 所长刘光辉 警察:贾松海、曲宝元、刘海栗 古城子派出所电话:0427-5895110
责任单位及恶人:
盘山县公安局
盘锦市看守所
盘锦市于楼派出所
古城子派出所
盘山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7年6月16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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