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龙
简介:
庞龙(Pang,Long),
男 ,
49岁 ,
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大连市起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庞隆一家都是知识分子,父亲曾任中国一重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母亲曾是该公司第四中学高级教师,妹妹曾是秦皇岛市职业律师,法轮大法给庞隆一家带来祥和和健康。然而,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一家四口遭非法关押、劳教、冤狱等各种迫害,父亲庞吉顺和母亲李巍分别于二零零六年和二零一零年遭迫害后,身体未能恢复离世;妹妹庞舒月于二零一四年九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至今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庞隆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状》,起诉这场迫害元凶江泽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庞隆在工作期间(中国一重集团公司工艺处)被一重集团公司保卫处人员带走,被非法关押在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拘留所迫害,半夜遭到一个戴眼镜的自称富拉尔基公安局王姓的恶警殴打逼供。因坚持信仰,后被非法劳教一年。期间,没有任何文字和口头通知家属,直到庞隆被送走一个月后,家人才知道已送到劳教所了。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庞隆被送到齐齐哈尔市富裕劳教所四大队迫害。 二零零一年二月初,庞隆和所在监号其他十八名大法弟子写信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要求劳教所邮寄,当时劳教所第四大队队长贾维军气急败坏将他们转到另一间号进行迫害,不让上厕所,将床铺的褥子拿走,让大法弟子坐在木板上,称为“码坐”,从早到晚坐着,不给水喝、不让活动。时间一长,屁股坐的肿胀起来,连续迫害了三整天才让下地活动。 恶首江泽民给全国各地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所拨款建楼,庞隆等人被迫盖楼,赤手搬砖,手被磨出血泡,有学员提出不再接受奴役,队长贾维军叫嚣:给我往死里打,打死我负责。除身体超负荷劳动外,每天还被强制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片,白天不干活时,一整天高音播放洗脑录像,白天干活,晚上播放洗脑录像进行精神摧残。 狱警王喜对未“转化”的学员“上课”,读污蔑大法的文章,企图“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思想,并威胁:不“转化”,就死在劳教所,永远出不去。 除身体超负荷劳动外,每天还被强制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片,白天不干活时,一整天高音播放洗脑录像,白天干活,晚上播放洗脑录像,进行精神摧残。在被非法劳教期间,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身心每天都在煎熬,经常被谩骂、殴打。当时的迫害政策是:不“转化”、不写“四书”,将无期限关押,不管判几年的都一样。庞隆一直坚持自己的信仰没有“转化”。 二零零一年末,庞隆被解除劳教后随家人搬到了大连。 庞隆因没有“转化”,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二日一重集团公司保卫处邱姓科长(当年约五十七岁)和李洪春(当年约三十六岁),从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伙同一重集团(大连)设计研究院保卫处的一位姓马的人,到大连家中非法抄家,并将庞隆从大连带回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看守所,声称要继续劳教三年。 在看守所,庞隆因不背监规并向其他被关押人讲法轮功真相,狱警便指使犯人进行殴打、辱骂,浇凉水、不让睡觉等方式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关押三十四天后,家人花费二万余元托人找关系才释放。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十一点二十分,大连开发区五彩城派出所姜峰副所长带五个人到庞隆工作单位把人强行带走,在未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搜查了办公室并进行抄家。晚上,在派出所地下室进行了三、四轮的审讯逼供、辱骂,因未找到任何证据,在非法关押二十九个小时后将庞隆释放,期间庞隆一直戴手铐。 刘文柱、徐斌是大连地区专职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此二人分别任大连“610”主任和副主任。他们策划指挥了对大连地区所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包括非法跟踪、监控、绑架、抄家、洗脑、酷刑、劳教、判刑、药物迫害等等罪恶行动。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十二日,第十二届全运会在辽宁举办,大连是主要承办城市之一,超过1/3的运动项目在大连举行。大连警方提出“宁可错抓千人,不放过一个”的口号,他们以所谓保证“全运会”安全的幌子,各分局、派出所抽签摊派抓人,疯狂的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大连公安完全黑社会化,成为中共迫害好人的杀手。 “全运会”期间,王仁国、张璐琳、丁肇华、张焕文、周慧敏、马艳、庞龙、许丽、朱英莲、王清玲、周长旭、曲滨、林晓峰、孙影辉、王敏、袁英、宋学存、马冬梅、王语丝等被绑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非法审讯;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罚坐;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精神酷刑;
逼迫放弃信仰;
剥夺睡眠;
不准上厕所;
抄家;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连610主任刘文柱、徐斌犯罪事实(上)
责任单位及恶人:
富裕县劳教所
:
王喜,
贾维君
大连市610办公室
:
刘文柱
大连市政法委
:
徐斌
富拉尔基区看守所(富区看守所)
富拉尔基区拘留所
中国一重集团公司
:
李洪春
更新日期: 2017年5月15日 1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