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梦芬
简介:
林梦芬(Lin,Mengfen),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朝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中国大陆掀起控告江泽民大潮。十一月九日,在朝阳市委书记蹇彪与朝阳市公安局长李超的指令下,已知姓名的就有近百人被绑架、抄家,过程中警察不出示任何证件,翻抢东西与钱财。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辽宁省朝阳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已知姓名的除景菲、董大姐、小霞、闫继光、刘亚萍、吕仕英、于海英、李国俊、吕欣、赵红军、于西林、张立红、小曲、温老师; 朝阳县公安局绑架的有张亚林,张桂芝外,还有朝阳市(可能含朝阳县的)张永奎、徐秀华、周洪志、刘志、宋东富、林梦芬。 现已知被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非法批捕的有:吴金萍、徐金凤、任曼、张永奎、姜伟、景菲、刘亚萍、杨泽梅、李国俊、周洪志、吕新、林梦芬、赵晓伟、宋志富(60多岁)、霍会贤(69岁)、邵营辉(60多岁)、许翠霞(65岁)、徐秀华(60多岁)、张燕杰(60多岁)、孙连成(64岁) 。 姜伟、林梦芬、吴金萍辩护律师在法庭分别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我国明确规定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对法轮功的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法轮功无罪,信仰“真善忍”无罪,并要求当庭释放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林梦芬被朝阳双塔法院非法开庭。林梦芬被诬判十年。 桓仁法轮功学员张秀英几乎每天都被迫害,有时被拽到监控死角毒打。朝阳地区法轮功学员林梦芬在十二监区时,由于不转化,被狱警指使以李晓芬为首的众多犯人迫害罚站四天四夜不让动,致使林梦芬大便便在裤裆里。林梦芬后被转到十一监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罚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21715.html#213502234
辽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对法轮功学员的残忍迫害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30529.html#16625233757
辽宁朝阳市5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辽宁朝阳市多位法轮功学员近日面临非法开庭
辽宁朝阳30多位诉江民众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19102.html#15111302259
责任单位及恶人:
朝阳市公安局
:
李超
双塔区检察院
朝阳县公安局
沈北新区政府
:
蹇彪
朝阳双塔区法院刑庭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1日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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