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艳敏
简介:
赵艳敏(Zhao,Yanmin),
女 ,
32岁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赵艳敏、刘瑞芹、车永珍被绑架拘留,被关押在喀喇沁旗看守所迫害,当时让车永珍亲属在一张刑事拘留证上签字,一直不许家人探视。 赵艳敏、刘瑞芹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被绑架,一直到十一月二十八日仍被非法关押迫害。从她们家抢走了电脑、激光打印机,刻录机、大法书等。车永珍于十一月二十四日回家,手机被监控。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律师去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看守所会见法轮功学员赵艳敏,一个自称姓王主管看守所的副局长,拒不让见。国保大队警察高伟又罗织罪名欲加重迫害,已将卷宗移交检察院。 近期(二零一六年元月),赵艳敏的家人依法聘请律师为她辩护。看守所所长、副所长等人百般刁难,不让蔺其磊律师会见受害人,律师依法控告该看守所的所长暴晓滨、副所长胡玉成、张文泽和喀喇沁旗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刘祥元。 据悉,此事在当地公安和司法系统引起很大轰动。 蔺其磊律师在诉状中说:“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十五时许,我到赤峰市喀喇沁旗看守所要求会见赵艳敏,我出示法律规定的文书办理会见,该所一女工作人员知道赵艳敏是法轮功修炼人员,要求我复印我的律师证的复印件还必须要有所谓的年检页,我对旁边的张文泽副所长解释均无果,为了不必要的争执我只好又跑了很远去复印。但当我复印回来后,该工作人员又要求我填写一份表格,必须填写办案单位和人员。无奈我只好去找所长室无人,就找到胡玉成副所长,该人说刑诉法三十三条规定必须告知办案单位后有办案单位核实律师身份才能安排律师会见。我告知说‘我依法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你所说的‘告知说’是理解看守所会见错误,是人为增加律师会见的事项,其它地方包括赤峰市的其它看守所都没有这样的规定’,但该人说我这里就是这样随便你去告吧,这时候见到所长暴晓滨,该所长更是蛮横讽刺地说‘这是我业务所长的答复,你当律师的不懂法律啊’。” 无奈,蔺其磊律师打通驻该所检察室刘祥元的电话(胡玉成也说要我找此人投诉)反映情况后,刘检察官随后回复说“这个事我们没法管,他们一直是这样要求的。” 蔺其磊律师说:“你是法律监督部门,对如此违法的事项难道就不监督吗?” 刘祥元竟然说:“我不知道法律规定,你认为他们不对,你拿出法律规定,和他们协商吧。”就挂掉电话。 综上,身为警察的看守所所长和副所长违法行使权力,滥用职权肆意侵犯律师的合法执业权益,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更可悲的是他们竟认为还是“依法”的。最可悲的是,作为法律监督的检察人员,竟声称自己不知道相关法律规定。律师在诉状中说:在“全面依法治国”和第二个“宪法日”到来之际,喀喇沁旗的执法机关还在犯如此低级的违法行为,特依法向上级检察院和相关机关提出控告,请你处在法定期限内在你部门的职责权限内给予查处,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为盼,以彰显法律尊严。 律师提出:“一,请依法追究上述四名被控告人的滥用职权罪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二,请依法责令上述被控告人向控告人赔礼道歉,并取消违法的刁难律师会见的规定。三,请依法责令被控告人安排控告人会见当事人。对于所长暴晓滨,律师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共计二千元,涉案费用有被告承担。 此诉状蔺其磊已分别投诉到最高检、公安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和人民检察院、赤峰市检察院和公安局以及各级人大常委会。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对赵艳敏秘密开庭。 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法院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冤判大法弟子赵艳敏四年,其母亲刘瑞琴二年,在二零一六年四月十日被劫持到呼市女子监狱迫害。 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现关押多名法轮功学员,有季丽苹、杨春艳、杨凤霞、李艳玲、郑金玲、岳丽群、王磊、董洁、姚洁、徐娟、潘丽娟、王风华、刘玉霞、李翠兰、段秀云、宋丽丽、贾海梅、孟呼伦、史玉梅、李玉芬、赵艳敏、叶永芹、杨丽荣、段学芹、张香云、季淑荣、马某某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自治区原政法委副书记胡毅峰遭恶报被逮捕
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98544.html#2012234257
二零一八年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60422.html#1823214644
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公检法近几年制造的冤案
依法控告江泽民-赤峰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内蒙古赤峰市刘瑞琴、赵艳敏被非法判刑 也被劫持到监狱
不通知律师-内蒙古喀喇沁旗法院偷偷对赵艳敏开庭
赤峰市喀喇沁旗看守所所长等人被起诉
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赵艳敏遭迫害近况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赵艳敏、刘瑞芹仍被非法关押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赵艳敏、刘瑞芹、车永珍被迫害补充
相关单位及个人:
喀旗:
公安局
张献忠(副局长) 13804768919
李凤瑞(副局长) 13947603305
王会龙 13947669797
藏学军 13947660199
吴延林 13947669560
王海轩 13947669727
610人员
朱文志(政法委副书记) 13394848045
王志 (主任) 13015298678
吴刚 13310389919
国保 张献义(队长) 13804768819
高伟 (教导员) 13947669793
王海红 13947669500
丁宝山 13947669535
赤峰地区电话区号:0476
赤峰地区邮政编码:024000
赤峰市喀喇沁旗法院
主审法官朱景玲15924469190
刑事庭成员王学范15934967866
院长盖兴东13789695888
主管刑事副院长钱志13644763566
刑事庭庭长吴国晨13947603771
刑事庭成员张杰13947692444
姓名 办电 宅电 手机
院领导
盖兴东3758101
蒋立军3750081 3773868 13947603566
钱志 3756676 13644763566
李洪臣3753728 3750860 13947692418
刘大勇3752623 3755651 13789669333
刘信华3753734 3500778 13947624977
蔡伟 3758733 3771183 13847669888
王克昌3753544 5822980 13734899111
祁学莉3755603 13948681655
赤峰市中级法院院领导金 柱 8334496 13704766243
麻新铎 8339236 13904760433
李红艳 8330017 13704767127
谭育才 8343577 18604768668
焉建峰 8838799 13604769196
宋国军 8345185 13947690023
黄素敏 8825133 13804767169
孟宪业 8336149 13947619228
18704769288
陈晓平 8368936 15304760055
伊凤学 13948468850
王彩云 13947678593
阿和平 13234766898
郑志杰 13904762599
刑一庭
黄世东 8333994 13337168821
海 梅 13904768355
董国华 13947610216
徐国友 15174800026
包淑英 13947635502
福 祥 13848885872
郝剑辉 13654762778
胡晓静 15847058989
王德华 13500665049
张 量 13604764773
刑二庭
康爱军 8335446 13304769987
杜秀云 15947665885
王 磊 13947629726
阿 占 13847635038
乌 江 13704768831
赵国武 13704761599
魏 然 13604761211
崔明明 15174820780
胥亚南 15049963610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赤峰市喀喇沁旗610
呼市女子监狱
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
喀喇沁旗公安局国保大队
:
高伟
喀喇沁旗锦山看守所
:
暴晓滨,
张文泽,
胡玉成
喀喇沁旗法院
:
刘祥元
喀喇沁旗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22年11月20日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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