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群
简介:
李群(Li,Qun),
女 ,
年龄未知 ,
四川泸州叙永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时二十分至下午三点过,江油市法院在没有一个家属参加庭审的情况下,非法判四位法轮功学员李群、钟水蓉、杨光明、谭小琼七年、八年、八年、八年。 开庭前,该法院门前的坝子布满了警察、武警、特警、便衣,警车围满四周,警察手持电棍四处张望,如临大敌。 当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各自持身份证进场时,被七、八个警察拦住:要出示身份证、旁听证;当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拿不出旁听证时,几个警察说,昨天下午办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责问他们:身份证就是通用的咋还要什么旁听证?李群的丈夫说:我们打老远的来,到这里已是半夜三更,再说没通知我们要办旁听证呀!他们无话可说,但就是不让进去。钟水蓉的老母亲只好泪汪汪的走出法院。 结果整个法庭参加庭审的全是公、检、法的人员。后来大法弟子家属乘坐的车还被江油的警察非法查看、拍照。 这几位法轮功学员均于二零一四年九月先后被绑架,关押至今一年有余。 叙永县法轮功学员李群于去年外出打工一年多,于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被江油市公安局员警非法刑事拘留,随后被四川江油法院非法七年。 被非法抓捕的五位法轮功学员是李群(泸州叙永)、钟水蓉(青白江)、谭小琼(平武)、小谢(中江)、杨光明(安徽)。据悉,三名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在绵阳看守所,兩名男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在江油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四川江油法院在刁难家属必需持旁听证才进场(整个庭审全是公检法司的人员)情况下,诬判李群七年,钟水蓉等三人各八年;现在这四位法轮功学员已上诉。 四川绵阳法院在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在江油法院非法二审大法弟子李群、钟水蓉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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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绵阳市看守所
江油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17年1月31日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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