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清
简介:
王永清(Wang,Yongqing),
女 ,
54岁 ,
四川省乐山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王永清到北京上访,被非法抓捕,由当地驻京办带回乐山,在一派出所关押两天后放回家。10 月13日,王永清又准备到北京上访,途经广元被挡回,在桂花楼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后放回家。又于11月24日到北京天安门,被恶警非法抓捕,因不报姓名,在前门派出所被恶警把手反扣在背上铐上打骂。后另一学员报了姓名,被送回乐山石柱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八月,王永清被国安恶警吴畏、丁阳非法关在彭山路派出所15天,后又转到一派出所关押,后绝食抗议被放回。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再到北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被抓,后被非法劳教两年,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因王永清坚持信仰,恶警指示吸毒人员采取罚站、不准洗脸、洗脚、刷牙,不准睡觉、打骂等手段进行迫害,邪悟人员采取精神上的迫害,强迫看诬蔑大法、诽谤师父的电视,身心、精神受到很大的伤害。于二零零三年元月回家。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三日,王永清上班时,吴畏与另一恶警要强行将其带走。王永清不开门,被吴畏毒打,在群众的干涉下才住手,把其强行送石柱山看守所,因绝食被转到夹江县看守所。王永清绝食十二天后,恶警敲诈其家人三千元后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八日,恶警吴畏等人又到王永清家中抓人,强行把铁门砸开,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带走,第二天王永清被送劳教所,家中亲人都不知道。与王永清相依为命的75岁的母亲在惊吓之下,于七月去世。 五月十九日,王永清被绑架到楠木寺劳教所八中队,当天被刘恶警指示吸毒人员毒打致昏迷。因不配合恶警,被八中队队长李奇、吴恶警指示吸毒人员对王永清进行监守,不准上厕所,不准睡觉,不准洗漱。白天邪悟人员强行进行精神迫害。 在劳教所中,有的学员是被当地派出所恶警直接填好劳教决定书后,而去绑架的。如:乐山市的刘品秀、王永清、卢海琼、李冯琪都是在上班时被绑架到劳教所的,她们至今都未见过劳教决定书,更不知道自己何时能回家。 王永清于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王永清在家被乐山市国保人员绑架及抄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乐山市看守所。近期,乐山市中区、乡镇法轮功学员普遍因为诉江事件遭到警察、社区人员的上门骚扰或威胁、恐吓家属,有的学员被带去社区盘问、笔录、签字等。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王永清在被非法批捕。 王永清因控告江泽民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被乐山市市中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目前(二零一六年十月)被非法关押在乐山市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李凤珍、王永清、何小玲、胡润芳、赵淑琼、唐辉凤及其妹妹唐辉琴等多位法轮功学员。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打骂;
非法劳教;
罚站;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剥夺睡眠;
精神酷刑;
毒打/殴打;
勒索钱财;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不准上厕所;
抄家;
非法发布逮捕令;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6163.html#161010233615
四川乐山市市中区法轮功学员王永清被非法判刑三年
四川乐山市中区法轮功学员王永清被非法批捕
四川省乐山市多位法轮功学员遭警察、社区人员骚扰
四川乐山市中共政法委十三年恶行录(2)
四川乐山市王永清遭迫害经历
北京恶警的暴虐和四川资中楠木寺劳教所的凶残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
李奇,
李琦
乐山市看守所
石柱山看守所
夹江县看守所
乐山市“610”
:
丁阳
乐山市国安分局
:
吴畏
乐山市市中区法院
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12日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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