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帅
简介:
李洪帅(Li,Hongshuai),
男 ,
67岁 ,
山东省枣庄市峰城镇法轮功学员。枣庄市峰城镇劳动局干部。李洪帅以自己亲身遭受迫害的经历,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十六年来对法轮功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公安警察在单位安排几人逼迫看电视,内容是江泽民利用媒体制造的迫害法轮功的谎言,李洪帅被关在单位里,不准回家、不准给家人打电话、不让家人送衣服,就一身衣服,晚上洗了,第二天没干再穿、就这样软禁在单位一个月。 一九九九年九月份又强制去政法委办的洗脑班十五天,逼写“保证书”,不准信仰真、善、忍。十月份,多个警察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抄家,抢走大法书六十本、李老师讲法录音带四十盒、录音机二台、用于炼功的坐垫二个、放像机一台并勒索现金二千元。 十二月,又有多名警察闯入家中,无出示任何证件就抄家、搜查,李洪帅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八个人关在一个小房间里,日夜锁门,放一个屎尿桶,下雪天只有一床棉花都滚到两头去的棉被。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零一年上半年,警察实行白天监控、晚上电话骚扰,甚至深夜零点以后,还电话骚扰,使家人受到极大的精神压力。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峰城610及公安警察,胁迫单位节假日不让李洪帅回家、甚至带到外地软禁。 二零零二年四月,警察又到家中非法搜查,抢走大法书十五本,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二月,警察又非法抄家、搜查单位办公室,被非法关押在枣庄市看守所迫害,洗凉水澡、睡觉人挤人,李洪帅绝食反迫害,被关在铁笼子里、暴力灌食,之后送到山东省第二劳教所王村洗脑班,为了不让他炼功,找单位一人陪睡监视,早八点至晚十一点,强制学习洗脑材料,强迫写“三书”,直到“非典”肆虐了,才放回家。 二零零五年五月,警察无搜查证又非法查抄,找出几份法轮功真相传单,就送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五年七月,被“610”绑架进洗脑班迫害十五天。 二零零七年七月,多名“610”、警察无搜查证非法查抄,被绑架到公安局逼坐铁锁连椅一天,用手铐吊铐在暖气片上一夜,又送到峰城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警察叫杀人犯打他、关在铁笼子里睡水泥地、天天强制劳动。 在看守所满一个月时,又送拘留所迫害五天,最后非法劳教两年,送往山东省王村第二劳教所,经查体,血压太高,劳教所拒收,峰城警察为多拿奖金,多次与劳教所协商才送进劳教所。 在劳教所遭警察和帮教谩骂、罚坐小板凳、关黑屋子、不让上厕所、李姓警察抓头发往墙上撞、不让睡觉十五天、关禁闭室、不准乱动,不准出门、上厕所得请假等迫害,直到身体出现状况才让单位和家人接回。 因李洪帅不放弃炼法轮功,峰城区政府纪委记他处分一次、处分文件下发区各机关。二零一一年,李洪帅被峰城劳动局扣一年工龄工资。 山东省枣庄市法轮功学员李红帅,目前住在济南市的儿子家。二零一九年六月份在市场上花真相币时被济南公安天桥区分局制锦市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遭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经天桥区检察院非法批准,被济南市天桥区公安分局非法逮捕。李红帅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济南看守所。
迫害类型:
执法机关以外的单位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摧残性灌食;
关铁笼子;
坐/锁在铁椅子上;
铐在某处上;
非法劳教;
坐小板凳;
关禁闭;
精神酷刑;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剥夺睡眠;
骚扰;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非法批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1)-391995.html#1982823395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淄博王村劳教所(王村洗脑班)(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
济南看守所(刘长山看守所)
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原王村劳教所)
天桥区公安分局
枣庄市拘留所
天桥区检察院
枣庄市看守所
峰城区看守所
峰城六一零办公室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2日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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