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萍华
简介:
辜萍华(Gu,Pinghua),
女 ,
66岁 ,
江西省南昌县莲塘镇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上午十一点至十二点四十分左右,辜萍华被张红英、柳斐等南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物品,就连公民依法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也被当成立案迫害辜萍华的物证。目前案卷已被移送至检察院。辜萍华仍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县看守所。 其他参与的国保大队人员有黄海金,袁明明。抄家时其他在场人员有张和、赵有水。 辜萍华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十二日、十四日、二十五日、九月二日、十五日被非法提审六次,其丈夫戴木生也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被非法询问一次。 中共南昌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聘请的正义律师(辜萍华丈夫与律师双方签订了聘请手续)的情况下,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下午,对莲塘法轮功学员辜萍华进行了非法庭审,辜萍华的两个儿子在中共“六一零”等人员的威胁、操控下,配合邪恶对母亲的迫害,把守庭审室大门,不让法轮功学员进去参加旁听,叫嚣:“谁进去,就举报。”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江西省南昌市莲塘镇法轮功学员辜萍华于2015年12月4日下午被南昌县法院非法开庭,当庭没有宣判,过后冤判三年。目前辜萍华已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辜萍华的家人(两个儿子)在中共“六一零”的胁迫下 ,配合邪恶,逼迫母亲辜萍华写 “认罪”悔过书、 与聘请的律师毁约(辜萍华的丈夫戴木生生前已与正义律师签约),另请当地常人律师做有罪辩护。已在江西省第二附属医院肿瘤科住院的辜萍华的丈夫在南昌县法院非法开庭一周后,在江西省第二附属医院去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西省南昌市莲塘镇辜萍华被非法判刑三年
中共江西省南昌县法院非法开庭迫害莲塘法轮功学员辜萍华
江西省南昌县辜萍华被非法抓捕补充
相关单位及个人:
案卷立案时间: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立案单位:南昌县公安局 立卷人:柳斐(国保大队)(电话:13970951855) 审核人:张红英(国保大队) 南昌县看守所电话:0791-85187296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昌县看守所
南昌县法院
南昌县公安局
:
张红英,
柳斐
江西省女子监狱
更新日期: 2016年2月4日 0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