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艳华
简介:
付艳华(Fu,Yanhua),
女 ,
年龄未知 ,
伊春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伊春市乌马河区三位法轮功房志珍、王玉英、付艳华、李翠玲在发台历时被绑架。做好的台历被抢走,造成了很大损失。乌马河公安分局警察抢走了所有台历。几位法轮功学员现被非法刑拘在伊春看守所。当地610人员、国保人员在搜集黑材料准备冤判四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上午八点三十分,黑龙江省伊春市乌马河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房志珍、李翠玲、王玉英、付艳华。 当四位法轮功学员走进法庭时,人们看到她们个个衣着整洁,态度从容。虽然没有请律师,但是法轮功学员在庭上为自己辩护有理有据,同时在庭上讲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又揭露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在要结束时公诉人康成江说:「建议给房志珍7年到11年,李翠玲5年到7年,王玉英4年,付艳华3年。」历时三个小时庭审结束。整个开庭的过程,法庭审判长、公诉人书记员都是套路似的走形式而已,政法委早有预谋,而那些在庭上的审判长、公诉人像个木偶似的,审判长、公诉人没有拿出法律去说话,只是强调发挂历就是罪。 黑龙江伊春市法轮功学员房志珍被非法判刑八年,李翠玲被非法判刑四年,王玉英、付艳华被非法判刑二年半。伊春市乌马河区法院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非法庭审四位法轮功学员,十天后,六月二十三日就下了判决书。 于十月十九日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 黑龙江伊春市王玉英、付艳华结束两年半冤狱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36887.html#161027233246
黑龙江伊春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黑龙江省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当庭自辩-法官沉默
黑龙江省伊春市付艳华控告江泽民 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20459.html#151214141
黑龙江省伊春乌马河五位法轮功学员李翠玲、王玉英、付艳华、房志珍被绑架
黑龙江省伊春市房志珍等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补充
黑龙江省伊春市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伊春市“六一零”主任张虎:办0458-3608557、0458-3885610 13329381177
林晓明 伊春市610副主任3879397(办公)宅 3883559 手机 13304586138
伊春市委 610办 人员电话号码:
孔祥军:办3879396 宅 3862000 手机 13804859395
程国东:办3879398 宅 6118787 手机 13904582277
杨林,办3879396、宅3608201、13304583508
伊春市政法委主管:
杨文学:0458-3600766、宅0458-3618999;
刘树庭:0458-3975138、宅0458-3606634、13804859678
乌马河区公安分局:
蒋 成(政委)13845860855
李吉学(局长)13904583771
宫兆山(副局长)13846622561
张兴田(副局长)13845859912
李林强(科级?)13745813737
李小奎(国保队长)13796528365
梁忠臣(国保警察)13664585505
迟殿国(国保警察)13624589891
王海涛(巡警队长)15504586789
邢二男(派出所长)13846647585
杨海军(派出所长)13846668333
责任单位及恶人:
伊春市看守所
乌马河区政法委六一零
乌马河公安局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乌马河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18年6月7日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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