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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华

简介:
刘艳华
(Liu,Yanhua),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蓬莱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刘艳华被蓬莱市开发区派出所警察从家里带走,因为诉江而被查,后又在家里搜走打印机和资料等。开始被送到蓬莱拘留所,派出所通知家属拘留15天。一周后家属到拘留所看望时,却被告知已经转到烟台看守所。说是要等候开庭。

蓬莱市法院更改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9点非法庭审轮功学员刘艳华。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9:30左右,山东省蓬莱市新港街道法轮功学员刘艳华被蓬莱市法院非法庭审,刘艳华的丈夫做了无罪辩护,庭长说:最近,法院「炸锅」了,电话(注﹕指真相电话)接连不断,是不是「团伙」。最后休庭合议。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绑架/劫持非法起诉非法提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被非法庭审补充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非法庭审日期更改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25729.html#16322232514
山东蓬莱法轮功学员刘艳华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0887.html#151223231443
山东省蓬莱市刘艳华被从拘留所转到烟台看守所
山东蓬莱法轮功学员刘燕华被绑架
山东蓬莱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被非法拘留15天

责任单位及恶人:
烟台市看守所(东留公看守所)【烟台市看守所】(烟台市福山东留公看守所)(2019年)<br>(烟台市福山东留公看守所,从福山汽车站可直接乘坐“福山--塔寺庄”的车就到。)<br>地址,位于福山清洋街道办事处东留公村内,邮编:265500。<br>(电话区号0535)电话:0535-6359440、0535-6297252(办公室)、5356297253(值班室)。<br>所长:李宗海18660061601、0535-6297251;蔺百杰15905359818、办5717377。<br>副所长:刘强18660061707、0535-6297256;徐明娜18660061605、0535-6297391;王兆欣13791276699、办5710977;于义山13791176999、办5710877;宁勇旭13863847999、办5710877。<br>教导员:杨利13791207888;陈维福13396387388。
蓬莱市拘留所
蓬莱市开发区派出所
蓬莱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10日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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