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秀香
简介:
曾秀香(Zeng,Xiuxiang),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沈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辽宁省沈阳沈北新区望滨乡曾家沟村法轮功学员金四南,因诉江被当地派出所警察从自家中绑架,现被关押在东陵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警察又闯到金家把金四南的妻子曾秀香绑架到造化看守所非法关押。下令绑架的是沈阳市公安局长许文有。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法院非法开庭,审理曾宪志、曾秀香、金世南、孙瑞杰、李国祥(李志祥)、吴连珍、孙秀娟、孙作伟等8名“诉江”法轮功学员。 金世南、曾宪志、孙瑞杰、吴连珍被非法判刑七年。 孙作伟被非法判刑3年,罚款2万元。 曾秀香被非法判刑2年缓刑3年。 李志强被判1年缓刑2年,罚款1万元。 孙秀娟被判1年缓刑2年,罚款1万元。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5135.html#1691705218
沈阳市132名法轮功学员依法诉江遭报复
沈阳13名法轮功学员上半年被非法判刑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古砬子村曾宪志等八位面临非法开庭
沈阳曾家沟村金四南、曾秀香夫妇被绑架
辽宁省沈阳浑南区二十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法官梁某。
沈阳市浑南法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辉街10号
邮政编码:110179 电话:024-84829820 024-24821636
院长程起华
刑庭庭长唐文婷
浑南区检察院:
预防科:024-84826632 024-84826706
沈阳市浑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教导员:张振兴 手机: 13940474843
副大队长:银建 手机: 13840177999
付晓民 手机: 13700041607
徐莹 手机:1594010063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沈阳市公安局
:
许文友
造化看守所
浑南区法院(东陵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11月1日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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