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华
简介:
王金华(Wang,Jinhua),
女 ,
年龄未知 ,
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法轮功学员房庆昌、宗廷选等五人被非法开庭判刑,房庆昌、宗廷选分别被判四到六年。 下面是房庆昌的妻子王金华诉述她当时被绑架、逼供的经过: 被迫害两天两夜,送进科右前旗看守所。在旗看守所被非法受审无数次。 精神上、身体上都受到极大的迫害,心脏病严重,不排泄。被非法关押三十七天,家人受到严重的打击,母亲、姐姐愁坏了,吃不好,睡不好整天为担心。 被放回后,身体一直不好,母亲、姐姐为我出钱治病。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房庆昌被非法开庭,没通知家人。 二零一五年法轮功学员梁新、于坤、庄凤芹、王金华、曹玉芝都被抄家,每家都被抢走私人物品。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下午1点多,在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客运站附近,法轮功学员宝迎春、李怡萍被乌兰浩特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宝迎春、李怡萍被带到公安局地下室后,看到法轮功学员李秀芝,王金花也被非法关押在那里,她们也被绑架迫害。 四名法轮功学员经受了非法审讯和关押,后被劫持到乌兰浩特市医院体检。李秀芝、宝迎春血压高,不知李怡萍和王金花的情况。 之后,警察又把宝迎春和李秀芝劫持回到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地下室非法关押,李怡萍也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王金花的情况不明。在非法关押审讯时,四位法轮功学员一直在给警察们讲真相,没有配合他们。 后,宝迎春、李秀芝、李怡萍被非法行政拘留,王金花的情况不明。宝迎春被非法拘留15天,被劫持到拘留所后,由于宝迎春血压太高,所以被拒收,宝迎春被送到家时已是午夜。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法轮功学员宝迎春(67岁)、李秀芝(71岁)、李怡苹(70岁)、王金花(69岁)被构陷到检察院,到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已经有38天了。
迫害类型: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亲属;
非法审讯;
剥夺睡眠 ;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五年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87876.html#2512223953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85677.html#24121202243
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公检法近几年制造的冤案
房庆昌在内蒙古保安沼监狱被迫害得皮包骨
内蒙古房庆昌被冤判-妻子自述遭绑架逼供
责任单位及恶人: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
科右前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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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沁,
许广平
更新日期: 2025年1月8日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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