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運濤
村民簽名要求當即釋放楊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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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楊運濤(Yang,Yuntao),
男 ,
65歲 ,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樺南縣明義鄉雙龍村法輪功學員。2015年11月9日上午,樺南縣明義鄉派出所所長劉光輝和一個警察,還有當地村書記,將在家的法輪功學員楊運濤綁架到派出所。 而後明義鄉派出所幾個警察又重返楊運濤家,將家中的幾本法輪功書籍和周刊搜走,他們邊搜邊說:看看有沒有周刊。 又把楊運濤綁架到樺南縣公安局,詢問訴江錄像、錄口供後,強行將楊運濤劫持到樺南林業局醫院采血,將楊運濤直接送進樺南林業局看守所,對家屬說非法關押12天。10天後楊運濤以“取保候審”回家。 2016年2月22日,樺南縣明義鄉派出所所長劉光輝打電話強迫楊運濤到樺南縣公安局辦所謂手續。2月24日上午,楊運濤與兒子去樺南縣公安局,楊運濤再次遭綁架關押,而後被樺南縣檢察院非法批捕起訴。 樺南縣法院定為2016年4月5日上午九點對楊運濤非法庭審,並通知家屬。四月四日楊運濤給家人捎出信息,要求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因時間太倉促,經咨詢開庭前可以有律師介入。聯系好後,律師根據各自路途,當晚和四月五日早八點前分別抵達樺南縣。 4月5日上午九點前,在法院有關人員正在籌備開庭之際,兩位律師與他們溝通、力爭要求延緩開庭時間。法院辦案人趙東東(女)和另一人企圖阻擋,堅持立即開庭,揚言:都報到省了,怎麼能改呢?在兩位律師的不懈努力爭取下,刑庭庭長車旭冉說:這個事我可以決定,不用和任何人請示,應該給你們律師閱卷時間的權利,最後決定延緩至4月18日開庭。 楊運濤因訴江面臨非法庭審,據說法院早已預定好了,企圖給楊運濤誣判3年。 2016年4月18日兩位律師即將為楊運濤出庭做無罪辯護。這消息驚動了樺南縣公檢法人員,公安局副局長聲稱:北京的律師來辯護家屬去聽聽。尤其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幾乎全部出動,開庭時都進入旁聽席旁聽。還有楊運濤的直系親屬包括兩家親家從農村來了兩輛面包車,共二十來人也參加了旁聽。 2016年4月18日非法庭審中,公訴人王雪指控說,楊運濤利用郵寄書信的方式傳播法輪功,而且在楊運濤家搜出光盤和法輪功書籍。蘭律師多次要求公訴人當庭出示 所謂的物證,公訴人不語。審判長問公訴人能不能出示物證,公訴人說:不能;審判長說為什麼不能出示物證?公訴人說公安機關沒有送達,然後聲稱“物證不是主要的”。 辯護律師當場一針見血地說:其實公安機關辦這種(法輪功)案件本來就是違法的了,檢察機關不調查核實清楚就定為有罪起訴,你們這種辦案才是破壞法律實施。當事人家中有書籍和光盤並不違反法律。 律師在辯護中說:我的當事人控告江澤民是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2015年5月1日最高法推出“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每個公民都有起訴國家工作人員的權利,而且理應受到法律保護的。當聽到公訴人給我的當事人量刑三至五年時,我的良心感到震驚,不知當庭的執法人員是否你們的良心也有震驚所感。 審判長車旭冉打斷說:這個就不要說了,法庭現在並沒有決定量刑結果。 在兩位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中,村民們明白了,楊運濤沒有罪,本該當庭釋放。 法庭上不但沒有宣布結果,至今楊運濤還被非法關押。 村民在農忙季節、百忙中紛紛簽名,要求當即釋放楊運濤。兩個村屯共250戶左右,共有208人簽名。 2016年6月21日下午黑龍江省樺南縣法院再次對楊運濤非法開庭。樺南縣明義鄉雙龍村的村民們聽說又要給楊運濤第二次開庭。這次引起一些年輕人的關注踴躍參加旁聽。還有樺南縣的兩個“610”人員也前去旁聽。 2016年6月21日下午兩點左右開庭,法庭審判長是由馮俊男代理。馮俊男介紹說,車旭冉修病假不能出庭,由本人代理庭審。 在所謂庭審過程中,公訴人王雪說:我們再次調查此案,楊運濤控告信是另一人給寄的,但在調查中並無此人。 律師說:控告信是我的當事人用真名實姓控告的,公訴人所說這些都與本案無關。公訴人又說,控告信中有宣傳法輪功的說辭。當事人楊運濤義正詞嚴地說:控告江澤民就是因他迫害法輪功,你說的是不是天安門自焚偽案,公訴人避開不提,庭審大約在三十分鐘左右草草結束。 公訴人提出企圖給楊運濤4-7量刑,律師兩次出庭正義辯護,最後樺南縣法院還是無理給楊運濤定罪,非法判刑一年。目前,楊運濤已提出要求上訴。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提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331547.html#1671903326
黑龍江楊運濤依法訴江被庭審---警察、村民踴躍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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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農民被非法庭審-村民簽名要求釋放
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26345.html#1646225513
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樺南縣楊運濤因訴江面臨非法庭審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24633.html#1622523557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樺南縣明義鄉派出所警察綁架訴江學員楊運濤
相關單位及個人:
樺南縣政法委:劉世友18004545777、13845455777,辦0454-6222610
樺南縣610辦:李法海15945895558(新上任)
樺南縣公安局
副局長 許長軍 13512692091
國保大隊長 李小林 13846118868
國保警察 曾勁峰 13349446015
黑龍江省樺南縣法院:
案件負責人趙東東13115545502
王剛 13359553322
李少峰 13504693300
王宏圖 15326576668
盧震 13089651666
孫景良 13199126188
金永軍 13836690920
朱佑梅 13039626655
劉雪峰 13339548688
孫慶才 13199125678(曾經擔任刑庭庭長參與迫害判刑)
於洪軍 13352548555(曾在公安局擔任副局長參與迫害)
刑庭庭長:車旭冉13845494432
樺南縣檢察院
檢察 長:周紹忠13512686666
副檢察長:騰巖松13019758999
副檢察長:張金玲(女)13734525999(此人曾在公訴科 一直追隨中共參與迫害)
起 訴 科:石大力13836699233
公訴科科長:徐力軍 15845160006
樺南縣明義鄉派出所:
所長:劉光輝15164505061(直接參與迫害責任人)
民警:孫振成13945420059
張 欣13836697668
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李曉林 13846118868
警 察:曾勁峰 13349446015 13284659699
責任單位及惡人:
樺南縣公安局
樺南林業局看守所
樺南縣檢察院
:
王雪
樺南縣法院
:
馮俊男,
車旭冉,
趙東東
樺南縣明義鄉派出所
:
劉光輝
更新日期: 2016年9月11日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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