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3日博白縣公安局一行7人到了法輪功學員高德珍家,非法詢問控告江澤民一事。高姓學員的丈夫質問警察:“當年你們為何要欺騙我們,說我們如果交了5000元錢,就可以釋放高德珍,可是我們交錢後,第二天就把高德珍送上了南寧勞教?” 高德珍的大兒子接著說:“修煉法輪功,做個好人犯了法嗎?”問的警察啞口無言,悻悻的走了。
迫害類型: 騷擾; 非法勞教; 勒索錢財;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廣西博白縣多名法輪功學員遭騷擾
責任單位及惡人: 博白縣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6年1月1日 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