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永軍
簡介:
劉永軍(Liu,Yongjun),
男 ,
年齡未知 ,
江蘇省淮安市大法弟子。從二零零四年五月份起,先後有劉永軍、王士新、朱士霞、林老太太、劉正福夫婦、鄭平、吳興祥、楊勇等多名大法學員被抓去審訊,都分別受到過王建懷、常樹林、蔡子兵輪番 “聊天、拉家常”, “先耗上幾天幾夜”直到大法弟子被熬的精疲力盡時再采用電警棍電、拳打腳踢對待大法弟子就像“家常飯”,雙手反銬,一只手吊起來銬、上大鐐、蹲馬步、雙腿繃直腰彎90度、用穿皮鞋的腳站在大法弟子腿上蹂、扇耳光、灌辣椒水、把前後心墊上東西打(這樣只有內傷,看不見外傷)等等刑訊逼供迫害。 二零零四年劉永軍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失去工作,妻子被迫離開家。劉永軍的父母年近七十歲,負擔孫子上高中的學費及住校費用,還要負擔劉永軍在獄中的生活費,劉永軍父親微薄的退休工資無法養活一家老小,劉永軍母親每天晚上出去撿破爛賣點錢,來維持目前的家庭生活。 江蘇省淮安市開發區汪寶玉等騷擾法輪功學員馬洪軍(非法拘留5天)、劉天書、徐增秀。劉天書的兒子劉勇軍,從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七日,被淮安市洪澤縣國保綁架,至今還未回家。(2015年12月4日)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七日夜間,淮安法輪功學員丁柏林、施素華夫妻、唐清、劉擁軍、魏善榮在洪澤散發真相資料,在夜間路上,被淮安市國保大隊和洪澤縣公安局惡警綁架。唐清、魏善榮、施素華先後被放回家,劉擁軍、丁柏林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洪澤看守所。五位法輪功學員當晚被綁架到洪澤縣公安局,分別被關在五個房間,不讓睡覺,非法審訊。第二天,五人被非法抄家(三台電腦,硬盤、大法書籍等被搶劫)。 劉永軍、唐清被非法關在洪澤縣的一個私人小旅館,被非法審訊十幾天。警察恐嚇、威脅、威逼唐清,唐清絕食抗議,一個警察告訴唐清,劉永軍被關在對面房間正在喊:警察打人呢!你只有交代,簽字才能回家。(十二月份冬天)惡警席前廣在唐清面前把上衣解開把肚皮露出耍流氓,謾罵法輪功。據說劉永軍遭洪澤縣國保大隊警察席前廣毆打。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洪澤縣法院分別通知法輪功學員唐清、魏善榮、施素華的家人一月二十日上午9:30開庭。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上午9:30左右,洪澤縣法院庭長陳旭稱唐清、魏善榮、施素華三人沒到,人未到齊,開不了庭,讓律師明天上午等候通知。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下午兩點三十分,洪澤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劉永軍、丁百靈非法庭審。法院審判長:陳旭,檢察院公訴人:萬滔、張學亮,兩位陪審員。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此內容是洪澤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偽造、逼供、誘供)。來自北京黎律師根據《憲法》、《刑法》和相關法律,為丁百靈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黎律師的辯護一直不停被審判長打斷,但黎律師堅持完成辯護,並善勸洪澤縣公檢法人員,要看清當前形勢,正確對待法輪功,迫害法輪功的周永康、李東生等之流已被法辦。 公訴人反復強調在多處地點散發法輪功資料,散發多少多少份。丁百靈和劉永軍要求把法輪功資料當庭宣讀,但他一直也沒有敢把法輪功資料的內容當庭進行宣讀。 劉永軍母親為兒子做了無罪辯護,問公訴人劉永軍破壞了哪一條法律實施?公安部二零零零年三十九號文件中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你們說法輪功是×教,你們能提供法輪功是×教的文件嗎?(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公訴人無語。又問公訴人,劉永軍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七日被抓捕,十二月二十日才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這麼多天公安部門把劉永軍關在哪裡?對劉永軍進行刑訊逼供,你們知道嗎?你們說劉永軍做資料能說出具體地點嗎?公訴人無語。審判長急忙從台上下來,阻止劉永軍母親辯護,把劉永軍的母親喊過去對她說:“你不要講,我允許你講你再講”。 劉永軍、丁百靈也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但他們的自辯遭到審判長極力阻止。庭審二個小時,當庭未作出裁決。 洪澤縣法院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下達枉法判決書,劉永軍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五千元;丁百靈被非法判刑二年,勒索罰金三千元。劉永軍、丁百靈不服判決,上訴至淮安市中級法院。劉永軍、丁百靈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洪澤縣看守所,至今已經被非法關押十九個月,顯得十分的消瘦憔悴。 淮安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 劉永軍和丁百靈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洪澤縣看守所二年。劉永軍被非法判刑3年,於十二月六日 被送到洪澤湖監獄迫害。 江蘇省淮安市劉永軍結束三年冤刑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回到家中。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非法判刑;
勒索錢財;
毒打/毆打 ;
人身侮辱 ;
電刑 ;
戴背銬 ;
非法審訊;
吊背銬 ;
往嘴裡灌辣椒油;
其它酷刑;
體罰 ;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信息
江蘇省淮安市劉永軍、丁百靈遭非法判刑 中院維持冤判
江蘇淮安市劉永軍、丁百靈被非法判刑
江蘇省洪澤縣法院預謀非法庭審淮安法輪功學員劉擁軍、丁柏林等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二)-320039.html#151240912
江蘇省淮安610惡警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
江蘇省淮安市610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淮安市“六一零”
:
蔡子兵,
趙炎東
清河區國保大隊
:
常樹林
洪澤湖監獄(洪澤湖農場)
清河區公安分局
:
王建淮
淮安市中級法院
開發區公安分局
:
王寶玉
洪澤縣法院
:
陳旭
洪澤看守所
洪澤縣公安局
:
席前廣
洪澤縣檢察院
:
張學亮,
萬滔
更新日期: 2018年1月5日 10: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