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
簡介:
李星(Li,Xing),
女 ,
44歲 ,
遼寧省鳳城市法輪功學員、畢業於魯迅美術學院,在鳳城市二中美術教師。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下午2時許,李星女士在家中被丹東市公安局、鳳城市公安局十多名警察綁架,同時抄走電腦一台、打印機三台、刻錄塔一台、塑封機一台、切紙刀、光盤、真相資料和大法書籍等。參與綁架的主要人員:鳳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王政金、鳳城國保大隊副隊長陳斌、鳳城市國保大隊警察李雙田。 李星被跟蹤、監控很長時間了,幾次修打印機都被跟蹤,李星出事的前後,住所周圍有許多便衣特務。鳳城政法委“610”主任花吉強還說:“早就想動她了。”李星的丈夫雖沒有修煉法輪功,當時也和妻子一起被警察綁架,遭非法審問,當天被放回家。 李星現被劫持在丹東看守所非法關押,家人已聘請了本地律師。 鳳城公安局國保大隊與草河派出所警察對李星及其家屬用欺騙的手段進行誘供,制造假證詞構陷李星,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警方將構陷李星的案卷移送檢察院,十二月二十四日,鳳城檢察院非法將李星起訴到法院。家屬已聘請北京律師介入本案。 鳳城市檢察院檢察長邢永明和鳳城市法院院長、黨組書記鞠傳傑目前正在非法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白洪香和李星。 李星被綁架後,患有小腦萎縮、生活不能自理的婆婆也失去了她的照顧,她丈夫的心髒病犯了,孩子整天哭。婆婆受到驚嚇和打擊,在正月十三去世了。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北京律師去丹東看守所會見李星。李星說,警察欺騙她,如果承認出去散發過真相傳單就放她,結果把她的口供當作構陷她的所謂證據了。家屬得知警察以誘騙手段做的非法證據,非常氣憤,表示要控告辦案警察。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遼寧省鳳城市法輪功學員、二中美術教師李星被鳳城法院非法庭審,北京維權律師王光琦出庭為李星做了無罪辯護,律師從法律、人性的角度闡述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合法,並善勸公檢法人員,要看清當前形勢,正確對待法輪功。 開庭當日,有六十多人參加了旁聽,現場座無虛席,律師平和、有條有理的做了完整的辯護。公訴方以李星家中存有法輪功書籍、護身符等物品為由對李星提出指控,律師說:“護身符正面是‘法輪大法好’,背面是‘生命的護身符’,‘法輪大法好’只是一個信仰,對社會沒有任何危害,也沒有給他人造成任何傷害,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中國現行法律認定的十四種邪教裡也沒有法輪功,法輪功與邪教的定義扯不上關系。” 李星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被鳳城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法院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家屬在四月二十八日才得知消息,已錯過上訴期。 李星被送沈陽女子監獄,家屬前幾日去看望,不讓見,說在“學習班”(洗腦班)。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監視/跟蹤;
非法起訴;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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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遼寧省丹東市鳳城市李星的相關單位、人員電話補充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二)-319316.html#151117233116
相關單位及個人:
鳳城市政法委
書記 丁文波 辦公:0415-8144951 手機:15841502111
副書記 李洪泉 辦公:0415-8122826 手機:13591529336、13941595008 住宅:0415-8126046
“610辦公室”主任 花吉強 辦公:0415-8158680 手機:13841562633
“610辦公室”成員 李發民(返聘) 辦公:0415-8122253 手機:15842536247
政法委人員 張金松 辦公:0415-8128430
鳳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 王政金 手機:13941532188 對講機:18041509017 辦公電話:0415-8133986
鳳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 陳斌 手機:13941595556 對講機:18041509181
鳳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民警 徐景春 手機:13942582033 對講機:18041509185 辦公電話:0415-8120732
鳳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民警 王金波 手機:13904153344 辦公電話:0415-8120732
鳳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民警 李雙田 手機:13700184364 對講機:18041509186 辦公電話:0415-8120732
鳳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民警 焦束文 手機:13941532756 對講機:18041509707 辦公電話:0415-8120732
鳳城市法院
院長:寧偉(新上任) 辦公:0415-2277657 0415-2277691
副院長:於長義 15841522111
副院長:劉偉(女) 13700187749
副院長:盧迅 13942512769
副院長:石戰軍 13604954007
刑事庭庭長:佟明智 辦公:0415-2277671
刑事庭副庭長:潘淑琴 辦公:0415-227767213898519866
刑事庭審判員:成平均 辦公:0415-2277706
刑事庭助審員:季龍斌 辦公:0415-2277710
刑事庭書記員:李曉東 辦公:0415-2277728
鳳城市檢察院
檢察長:邢永明辦公:0415-6276201 13942531888
公訴科:
艾景厚辦公:0415-6276216
唐金鳳 關坤玉 李丹辦公:0415-6276231
趙運雙辦公:0415-6276217 住宅:0415-8125008 手機 13354159997
石麗杉辦公:0415-6276217
李洪鴿 胡月桂辦公:0415-6276219
鳳城市草河派出所:
於法學副所長辦0415-8299299、13942556520宅0415-8122810
白國成警察辦0415-8295318、15941575703宅0415-8145811
迫害李星的主要責任人:
鳳城市政法委:
副書記 李洪泉 0415-8122826(辦公)、13591529336、13941595008、 0415-8126046(宅)
“610”主任(維穩辦)花吉強 0415-8158680(辦公)、13841562633
鳳城市法院刑事庭:
副庭長:潘淑琴 0415-2277672(辦公)、13898519866
審判員:季龍斌 0415-2277710(辦公)
鳳城市檢察院公訴科:
唐金鳳 0415-6276231(辦公)
李洪鴿 0415-6276219(辦公)
檢察院案件接收人
劉一丹 0415- 6276284
姜魁鵬 0415- 6276298
鳳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隊長 王政金13941532188對講機18041509017辦0415-8133986
教導員 陳斌13941595556對講機18041509181
警察 焦書文13941532756對講機18041509707辦0415-8120732
鳳城市草河派出所:
副所長 於法學 0415-8299299(辦公)、13942556520、0415-8122810(宅)
警察 白國成 0415-8295318(辦公)、15941575703、0415-8145811(宅)
警察 徐志民 0415-8295318(辦公)、手機:18341532307
鳳城市公安局網安大隊
警察 包潤江(電子證物檢查) 0415-8669325(辦公)、 手機:18841521397
警察 劉爽138041509169
鳳城市公安局
金基楠(刑事偵查) 0415-3513217(宅) 手機:15842578788
黎明印刷廠
李勇強(廠長)(鑒定做資料的紙張)
責任單位及惡人:
鳳城市公安局
:
王政金,
李雙田
丹東市看守所
遼寧沈陽女子監獄
丹東市公安局
鳳城市法院
:
鞠傳傑
鳳城市檢察院
:
邢永明
鳳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
陳斌
草河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6年9月2日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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