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開秀
簡介:
趙開秀(Zhao,Kaixiu),
女 ,
年齡未知 ,
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十月,貴陽市公安局、貴陽市白雲區公安分局和貴陽市雲巖區警察突然對她進行綁架、抄家。在貴陽市雲巖區公安分局,警察將她銬在木椅上兩天兩夜,上廁所都不打開。到第三天凌晨又把她押送到貴陽市百花山拘留所。在那裡不准她煉功,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一天兩餐飯,在那裡談不上食品衛生,吃的還是洗碗水煮南瓜、冬瓜、洋芋等,有時洋芋皮上還有油漆。早上放風時強迫她們長蹲不起,蹲久了很多學員都站不起來。半個月就要她們交兩百六十元錢的生活費,實際她被關了十七天。滿期以後貴陽市公安局又到拘留所提審她。 後她被當地居委會監控,要她天天報到。片警也經常到家騷擾。還讓單位給她施加壓力,從此逼得她流離失所八個月,在這樣的高壓下,她前後流離失所二次,共計三年零八個月。 二零一三年三月,貴陽市白雲區政法委書記帶著五個警察去她家,逼她寫所謂的保證書,說若不寫就要把她送到洗腦班。因此,她爸爸、媽媽都嚇得病倒了,不久她爸爸就去世了,從此她媽媽就落下了病根。經常生病,二零一五年正月去世。 二零一零年,保利開發商征收貴陽山花乳業公司地塊,具體怎麼賠償由貴陽山花乳業公司自己操作,當時賠償由王董事長負責。她與公司簽訂的承包合同是:魚塘土地計四十二畝,另有三點七畝的合同外土地也在她經營范圍內。賠償開始時,他們告訴她由於她煉法輪功,逼她買斷工齡。可她三十一年的工齡買斷後並未得到一分錢的賠償。按照當時貴陽山花乳業公司定下的土地賠償,她應得到賠償兩千零二十萬元,可是只得到四十萬元的賠償。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她兒子結婚,在貴陽市白雲區醉時尚酒樓辦酒,突然貴陽市白雲區龔家寨派出所的警察來「訪」,在沒有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強迫她和兒子交出新房鑰匙,他們要搜查,因為她們不配合,他們把她兒子的新房門給砸了,砸開後,搶走了兒子房中的計算機,和她的所有大法書籍,至今未還。 二零一四年九月,貴陽市白雲區紅山派出所連續兩次來她家逼她現在的丈夫抽血,說是要做DNA化驗,她們沒有犯罪,為甚麼要抽她們的血,這沒有理由。她們沒有讓他們抽。 趙開秀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八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遭受非法關押、經濟壓搾、被迫離婚等迫害。趙開秀女士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公布江澤民的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銬在某處上;
非法關押;
非法提審;
騷擾;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親屬;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雲巖區百花山拘留所
白雲區公安局
雲巖區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6年1月1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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