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亮峰
簡介:
張亮峰(Zhang,Liangfeng),
男 ,
年齡未知 ,
山西省忻州市法輪功學員,山西忻州中醫院醫生。二零一五年中共高法出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政策,張亮峰於6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1條依法起訴中共前魁首江澤民因為迫害法輪功給自己和家人造成的違法傷害。八月份受到忻府區七一路派出所的非法傳喚騷擾,被要求寫下起訴江澤民是自己個人意願的個人行為的責任書。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山西省忻州市法輪功學員張亮峰被市公安局派出所從工作單位非法帶走(沒有通知家屬),並於當天下午非法抄家,帶走家中大量私人物品;同時暴力執法,在沒有車鑰匙的情況下,將私人汽車撬開搜查,並扣留國保大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三日晚上,市公安局直屬分局、七一北路派出所警察二次搜家,一無所獲。在這期間,家人准備針對警察的綁架、抄家,暴力撬車等一系列違法行為申請行政復議,但拘留所拒絕家人接見,說是情況特殊。家人准備請律師介入,當地律師事務所因兩個月前接到上級通知為由不願受理,並且告知家屬即使受理,拘留所也不會讓律師見當事人。家屬再次到派出所詢問,被告知張亮峰已被劫持到拘留所,並說現在不歸他們管理,根據案情15天後釋放,或公安局國保大隊接手。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下午,在張亮峰被非法行政拘留第15天,直屬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將張亮峰轉了刑事拘留。家人十三日早上去接人時,才得知張亮峰已經被轉刑拘,立即前往七一北路派出所了解情況,副所長韓虓說“現在並沒有認定你爸犯罪,案件還處於偵查階段,我們會遞交材料給檢察院,以後你們直接到檢察院了解情況就行。”張亮峰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忻州市忻府區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被忻府區檢察院批捕,關押在忻府區看守所,進行刑事偵訊。偵訊期間張亮峰被經歷心理恐嚇、刑訊逼供、延長偵查期限、秘密轉移關押、拒絕律師會見,法院對相關違法行為的訴訟不予立案。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早上,律師到看守所順利會見張亮峰,下午與辦案單位國保大隊劉長勇警察見面,要求無罪釋放張亮峰。 張亮峰被秘密轉移關押後四月十四日,家屬從無意中得知張亮峰被轉移到定襄看守所,四月二十日,律師抵達後,持三證赴看守所,依法會見張亮峰,卻被看守所以辦案單位不同意會見為由,拒絕律師會見。張亮峰在兩個月的公安偵查期到期後,一直被延期至今。 在被非法關押的半年多時間裡,家屬針對公檢法涉案人員的種種違法行為做了多方位的法律控告和申訴,使所有參與辦案人員深感壓力,原辦案單位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迫於壓力,不再受理此案,轉由忻府區公安局受理,但該國保大隊警察翟俊華表示自己並沒有參與。張亮峰一案的辦案小組直接設立在忻州市公安局,由市局局長楊梅喜主持,忻府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王利民直接參與。 在張亮峰一案中,公檢法人員的執法犯法、違法違紀行為貫穿始終: 1.辦案人員兩次非法搜家,帶走大量私人物品; 2.非偵查人員(忻州市趙增榮、防范辦閆玖林)多次提訊張亮峰; 3.辦案方秘密轉移張亮峰羈押地點,且在家屬一再要求下仍拒絕告知家屬當事人的具體關押地點; 4.律師持三證依法會見時,定襄看守所違法拒絕律師會見; 5.以案情特殊為由任意延長偵辦且拒絕告知辯護律師具體理由; 6.定襄縣法院、忻府區法院、忻州中級法院對律師和家屬提交的相關訴訟拒絕立案並且拒絕說明理由。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忻府區法院秘密開庭審理,既不通知家屬也不通知辯護人,以“控告前國家領導人”涉嫌國家機密為由不公開審理。整個過程一直未閱卷,直到開庭後律師才得以會見。家屬要求撤銷非法庭審,法官說自己做不了主,需要請示。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前後,法院相關人士說張亮峰案件上面已經批下來了,十二月二十一日,當事人收到非法判決書,被非法枉判五年。張亮峰已提起上訴。 山西忻州中醫院醫生張亮峰,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下旬被非法轉移到山西晉中祁縣監獄。律師表示支持張亮峰繼續申訴,以確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及律師的權利保障,並追究涉案人員法律責任。 二審階段,律師剛閱卷沒兩天,法官就急匆匆的下了維持原判的裁定,不給律師留任何操作空間,並且還將維持原判的五年錯寫成四年半。 律師向忻州市人大、市紀委、市中院親自遞交控訴函,要求罷免法官,並向山西省各部門寄送書面律師函,要求對相關涉案人員進行調查。 為了營救父親,張春蕾自學法律,先後共起草並寄出54份法律文書和給各級領導的信件。 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上午十一點左右,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國保李林雙、劉長勇(二人均沒穿警服)、忻州市防范辦閆玖林、趙增榮等人到張春蕾家,說是詢問。張春蕾要求他們拿手續,他們先是說詢問不用手續,後又拿出傳喚證(傳喚證上有公章無簽字),並且在張春蕾問到簽字時,閆玖林說:“傳喚證不用簽字。”張春蕾問詢問有什麼案由,劉長勇回答:“無案由,就是問問。”到十一點半,警察強行綁架走張春蕾與她的孩子。 到下午三點左右,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國保李林雙、忻州市防范辦閆玖林、忻州七一北路派出所警察韓虓、魯勁松等五人,拿檢查證進行抄家,另有一班人到單位抄家,抄家中又出現了七一北路派出所所長劉建強與國保王利民,抄走空白信封四十多個、空白打印紙一包、八到九張光盤、部分掛件、兩瓶墨水、兩個筆記本電腦,還有大法書、師父法像。 到六月二日晚八點警察強行非法把張春蕾、張澤蕾姐妹倆刑事拘留,現關押在忻州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上午,張亮峰的妹妹張亮芳去她哥哥家了解親人的情況,被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國保李林雙綁架“詢問”,後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山西忻州忻府區法院定於本月非法開庭審理張春蕾。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家;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迫害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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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忻州市公安局局長兼黨委書記 楊梅喜18335080001, 18035016699 忻州市國保大隊隊長 李林雙 13313500321,13835031085 忻州市忻府區國保 王利民,手機:13835030921,13037017736 忻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 政保科:杜貴平 13313500215,13935031228。 忻州市國保大隊警察 劉長勇 0350-520052 閆玖林13383408278 忻州市七一北路派出所所長 劉建強 13313500585 七一北路派出所副所長 韓虓 13383408037 七一北路派出所警察 孫悅 忻州市忻府區檢察院檢察長 牛文 13934432868 忻府區檢察院偵查科科長 劉虎雲13994136098 忻府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侯旭明 13509701998 忻府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張晉雲 15834262666忻府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長 王計成 13803440083 忻府區檢察院黨總支書記 王月光 13994132778 忻府區檢察院公訴科長 姜新生 13935060213 忻府區法院:劉有林 13803440220 趙潤玉 13903500666 岳銀柱 15035002895 薛麗卿 13994131526 張鳳鳴 13603501600 王永林 13994131551 呂秀麗 13994131500 高慧娟 13935020637 忻州市中級法院:劉青春 15110589999 郎麗英 15835660123 彭素軍 13603502808 政法委:胡建華 18935016888 田曉雲 0350-3039495 610:劉建光13935008682
責任單位及惡人:
山西晉中監獄
忻府區公安分局
:
王利民
定襄看守所
忻州市看守所
七一北路派出所
忻州市公安局
:
楊梅喜
忻州市拘留所
忻府區檢察院
忻府區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2月1日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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