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秀芳
簡介:
於秀芳(Yu,Xiufang),
女 ,
年齡未知 ,
河北省承德市大法弟子。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平泉縣“六一零”人員、國保大隊長胡啟文帶領多名警察,晚上以看水表為名,非法入宅搜查,把河北省平泉縣平泉鎮居民於秀芳一家三口都綁架到國保大隊。丈夫王建華被非法刑拘二十三天,六月四日才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下午五點三十分,於秀芳正騎自行車去上班,突然間四、五個不明身份的人沖上來野蠻綁架,隨即非法抄家。當晚,他們又到距縣城五十華裡以外的石拉哈溝鐵礦,將正在值夜班的丈夫王建華綁架至國保大隊。此次非法行動,是“六一零”頭目佟立軍、國保大隊長劉國權在公安局坐鎮指揮,國保警察宋占生、穆保民、佟彥會、王小鳳(女)等現場抓人的。 於秀芳被綁架後,非法關押在平泉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被非法批捕,六月五日,被非法起訴到平泉法院,在“六一零”頭目佟立軍的指使下,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上訴無效。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二日凌晨被送往石家莊鹿泉寺河北省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於秀芳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從監獄回來時,才知道丈夫王建華已不在世七個多月。 於秀芳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及家人遭受嚴重迫害,丈夫王建華被迫害含冤離世。於秀芳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公布江澤民的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非法發布逮捕令;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王建華遭迫害致死 妻子控告首惡江澤民
責任單位及惡人:
平泉縣公安局
:
劉國權,
佟立軍,
穆寶民,
胡啟文,
宋占生,
王曉鳳
平泉縣610
平泉縣看守所
河北省女子監獄
沙坨子派出所
:
佟彥會
平泉法院
更新日期: 2016年2月9日 2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