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慧君
簡介:
劉慧君(Liu,Huijun),
女 ,
65歲 ,
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曾是遼寧省大連市開發區檢察院國家一級檢察官。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上午,她領孩子來到北京天安門廣場,准備登城樓觀景後,一起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以修煉大法的檢察官身份去那裡正面講真相、制止迫害。在天安門城樓後院遭遇警察例行搜查,因攜有三份自己署名撰寫,准備帶給親朋好友的《關於法輪功問題的調查報告》材料,被警察戴上手銬、非法抓捕,連同女兒一起被押往天安門廣場派出所。 當晚,她們被拉到大連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在北京市東城區(原崇文區)永外彭莊乙58號建信賓館16樓。在這裡她和孩子被非法拘禁、監押三天七十二小時。 女兒鄭月受到株連,差點沒能參加當年的高考。後來雖然考上了大連民族學院工業設計系,入校不到三個月,又因為修煉法輪功問題,被同宿捨不明真相的同學及其家長舉報,並被當時的工業設計系黨支部蘭書記報送民院,由於不放棄修煉大法,女兒被市公安和教育部門取消了學籍,這意味著以後沒有任何一個國內的高校能夠再錄取她。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二日,大連市開發區「610」趙洪石和開發區五彩城派出所的警察王旭新到京來押送她們回大連。下飛機後她直接被拉到開發區五彩城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制作筆錄。區「610」辦人員,區公安局齊局長、主管迫害法輪功的苗處長(女)、區公安局刑警文旭日等參與訊問。 開發區「610」向她所在的單位區檢察院施壓,指使單位給她辦洗腦班要求強制「轉化」。二月十二日當天下午,區檢察院對她作出停職檢查決定,副檢察長趙守財親自選址,在開發區開關廠招待所違法私設囚室,當晚開班。洗腦班由區檢察院政治部孟祥志具體負責監管和教育「轉化」;白天單位派四位同事來作「轉化」工作,晚上派兩名女同事監守。在開發區開關廠招待所的「強制「轉化」洗腦班共辦了十七天。(二零零零年閏年,二月為二十九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檢察院安排回院繼續辦所謂洗腦班。這次非法拘禁(軟禁)九十七天。單位騰出一間小辦公室做「囚室」,她仍受到二十四小時監視:監視吃住、不許回家、不許外出、不許打電話、不許隨便接待外人探訪。雖已到早春三月,可農歷還是一月底,在滴水成冰的日子裡,想洗個熱水澡都成了奢望;院政治部還向她索取她和孩子進京罰款六千元(後返還)。 兩期洗腦班期間,她先後接受市、區各級組織、領導審查、談話十二次,其中包括本院黨組領導談話八次,中共區紀檢委張寶真、小董(女),市檢察院政治部李朝貴審查、談話兩次,市「610」、市司法局、市檢察院組織座談、報告會兩次,本院座談一次。寫「思想匯報」、「修煉經歷」各一份。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三日,院裡指派十多人陪同她觀看馬三家邪悟者座談會錄像。在隨後安排的座談中,個別受到煽動不明真相的人,當場情緒激動、言辭激烈地向大法和修煉人發起攻擊,當時她表面上雖未動心,但心理承受的巨大壓力瞬間爆發,導致右眼突發黑朦,好幾天失明甚麼都看不見,煉功後視力雖有緩慢好轉,但仍視物不清。 二零零零年六月七日,前後纏繞118天的所謂洗腦班才終告結束。 區檢察院黨組、中共開發區紀檢委、中共開發區黨工委組織部密謀策劃,通過中共邪黨在市、區的各級組織對她這個多年的優秀國家公務員、國家一級檢察官解除職務,行政工資降三級,提前五年「勸退」的一系列清剿。 二零零一年六月底,大連沙河口區公安分局非法抓捕了一名法輪功學員。在監控電話號碼和通話中,警察以她曾請他幫助修過計算機,於是借題發揮,編造了一個「兩人曾交接過四百份傳單,對方已承認」的虛假證言,並將她拉到沙區分局非法傳訊,企圖以此偽證制造假案,擴大其「破案率」。 作為當事人,她想到可能是同修出事了,同時看出其中的漏洞,當場揭穿他們拿給她辨認的照片把人打的臉都嚴重變形,所謂「證言」完全是使用刑訊逼供、編造出來的謊言。警察張某立、黃國慶見好不容易拿到手的「證據」被她給否定了,心有不甘,警察張某立繼續以有罪推定來試探:讓你進去幾天怎麼樣?想以威嚇來揣摩她的心態。「那個地方我常去(提審辦案),只不過身份不同罷了」,她異常平靜地答復,讓警察感到毫無縫隙可鑽,於是打電話通知開發區檢察院,叫來了負責刑事檢察的趙守財副檢察長、政治部孟祥志等人意在給她施壓。她簡要地說明了情況,告訴他們沙區分局刑警辦案刑訊逼供,打出來的「證據」不能成立。詐也沒詐成。嚇也沒嚇住,非法傳訊七個小時後,警察甚麼也沒得到,不得不將她釋放。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白雲街道辦事處宋主任和白雲新村派出所片警李興華再次拍門,登堂入室查看後,打手機叫來派出所和西崗分局警察,他們七、八個人沖進室內非法搜查,收繳、劫掠她個人合法購置的大法書籍、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等物;並將她綁架到派出所逼取所謂「口供」三天兩夜;其間,白雲新村街道書記、宋主任從社會上臨時招募來四、五個人做保安,男男女女二十四小時在她家裡安營扎寨,全然不顧她家中七十多歲臥病在床的母親需要靜養,需要她照顧。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五日,西崗分局以收繳她個人的合法財物和半篇紙的所謂「口供」為「證據」,平白無故地誣陷她「擾亂社會治安秩序」,將她非法「刑事拘留」,關進大連姚家看守所二十天。其間,白雲新村派出所還以戶口不在本地為由,威逼、驅趕她的父母離開此地。 在姚家看守所,一個二、三十人的監室,除了幾個刑事犯罪嫌疑人,絕大部份關押的是被非法抓捕進來的法輪功學員,所有監室全都人滿為患。看守所把在押的所謂「刑事犯罪嫌疑人」當「罪犯」管理,非法強化他們「罪犯」身份意識,見到獄警、隊長要低頭,凡事要喊「報告」,強制背「監規三十條」搞人人過關。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她因去大連化物所住宅區看望一位大姐(年近七十歲,大連化物所退休返聘工程師,大法弟子),被在她家附近蹲坑的便衣攔截盤問,只因她承認「修煉法輪功」,便被非法抓捕至沙河口區分局三春柳派出所,後被三春柳派出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五月五日,非法行政拘留執行到第十天,她的居所地西崗區白雲新村派出所得知她被沙河口區公安行政拘留,急於搶功請賞,在明知她無任何違法、犯罪事實、證據的情況下,以拘代審,提前五天,解除非法「行政拘留」,變更為非法「刑事拘留」兩個月。 拘留所利用這些在押行政拘留人員對外承攬加工一次性「衛生筷子」,為其賺取外快。為了最大限度地賺取利潤減少開支,拘留所完全不顧及在押人員的健康,讓她們在嗆人的粉塵中打磨筷子,沒有任何勞保措施,連防塵口罩都沒有;每天還實行定額,完不成的要加班加點不讓睡覺。 二零零二年七月五日,西崗區白雲新村派出所再次無端栽贓、誣入人罪,以所謂「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為由,給她下達了「勞動教養三年」的處理決定。 在馬三家教養院期間,主要是制作出口工藝品。制作工藝品的原材料一般都是化工原料、彩色塑料制品和膠粘劑等,大多是含鉛、苯等有毒的原材料,有的原料發出強烈的氣味,嗆的人不敢喘氣,眼淚直流,有的熏的人頭昏眼花,惡心嘔吐。由於長期受到刺鼻辣眼的毒氣熏染,加上低頭扒玉米的超體力農活和營養不良,十個月後,她的右眼視網膜脫落,經兩次手術,幾近失明。 劉慧君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迫害類型:
非法拘留;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非法勞教;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罰款;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責任單位及惡人: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
大連市公安局西崗分局
沙河口區公安分局
:
張某立,
黃國慶
大連市開發區公安分局
:
文旭日
姚家看守所
春柳派出所
大連市開發區檢察院
:
趙守財,
孟祥志
白雲新村派出所
:
李興華
更新日期: 2019年7月6日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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