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小剛(楊曉剛)
簡介:
楊小剛(楊曉剛)(Yang,Xiaogang(yangxiaogang)),
男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八點三十分,楊曉剛下夜班回家,一進屋,被一個男的將手拽住,然後楊曉剛看到屋裡還有一個男士,他的妻子李玉蘭在家。他們說,他們是西林派出所的,一個叫邵純海、另一個姓田。 事後才知道,他們頭一天晚上已經蹲坑一宿,第二天早晨,李玉蘭走到樓道,西林派出所的人就闖進屋裡。 邵純海還叫來了佳木斯市公安局的兩個人,“610”的人也到場了指派市局自稱姓薛的負責、監督,姓薛的很賣力氣非法抄家,抄走了打印機、兩部手機、電腦、所有大法書。楊曉剛夫婦帶到西林派出所,分別關到兩個屋子裡做筆錄。問:訴江了嗎?楊曉剛說訴了。 在做好的筆錄上,讓楊曉剛夫婦簽字。然後,警察就拉他們到中心醫院檢查身體,完事,又回到西林派出所,將楊曉剛夫婦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楊曉剛被關押第二天早晨,牢頭讓他寫“不煉法輪功的三書”,楊曉剛沒答應他,在被非法拘留期間,楊曉剛被犯人猛力用腳踹腰部,導致右腿不能動,十五天,被取保候審釋放,單位領導擔保。 妻子李玉蘭被非法關押至今,卷宗已轉到向陽區檢察院。 事隔十來天,楊曉剛於五月二十三日失蹤,後得知楊曉剛又被綁架。五月末,楊曉剛年邁的母親來看望他們,沒讓見,無奈只好給他們夫婦存了錢,心情抑郁的她在坐車返回富錦的途中,遭遇車禍,楊母不幸去世。 李玉蘭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李忠義曾到看守所找李玉蘭談三次,欺騙她,並承諾,如果妥協就不判刑。八月二十六日,又來找李玉蘭,讓她妥協。九月一日,接到判決,兩人各被判四年,並且每人被處兩萬元罰金。 開庭是在佳木斯看守所秘密進行的,責任單位是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 遭綁架非法判刑四年,在黑龍江省呼蘭監獄非法關押的富錦市法輪功學員楊曉剛,已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三日當天回到家。 二零二零年五月,黑龍江佳木斯法輪功學員楊曉剛冤獄期滿剛回家幾天,轄區司法所的人員就打電話騷擾,把他叫到司法所,逼其在“遠離法輪功”的保證下面簽字。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的一天,司法所、社區、派出所一伙四人去到楊曉剛家,強迫他在“不集會,不傳播”的保證下面簽字。這給楊曉剛又在精神上造成嚴重的傷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騷擾;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23875.html#21426223219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416923p.html#201222233142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335654.html#1692902655
黑龍江省佳木斯楊曉剛、李玉蘭被綁架 楊曉剛已回家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李玉蘭、楊小剛被綁架
責任單位及惡人:
西林派出所
:
邵純海
呼蘭監獄
更新日期: 2021年5月7日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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