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麗麗
秦麗麗
秦麗麗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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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秦麗麗(Qin,Lili),
女 ,
35歲 ,
山東青島法輪功學員。秦麗麗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中旬回昌樂娘家探親期間被國保惡警綁架。她的丈夫去公安要人,得到的回答是:叫她母親來換。秦麗麗的母親法輪功學員史寶華當時走脫。 二零一六年一月初,秦麗麗帶著不滿兩歲的小孩回昌樂娘家探親,一月十一日上午,昌樂縣國保大隊趙世勝帶著單既成等七、八個警察破門而入,以了解情況為由將其誘騙到國保大隊,並非法抄了她母親的家。她母親被迫流離失所。秦麗麗被非法關押到濰坊看守所。20天左右就被非法批捕。現案宗被移交昌樂縣法院。 期間,秦麗麗的公公、婆婆從青島帶著她不滿兩歲的小孩到檢察院要人,檢察院避而不見,小孩想媽媽,哭個不停,在場的圍觀者無不為之動容。 秦麗麗被綁架後就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濰坊看守所(昌樂看守所不設女監)。律師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上午會見了秦麗麗。 濰坊看守所根本不把在押人員看作是人,一進看守所,就強迫她們把所有的衣服脫掉,包括內褲,來月經,連一塊衛生紙都不讓帶,有一個女民警,把你全身上下看一遍看有沒有傷之類的,然後換上自己花錢“買”的她們的衣物(包括一個吃飯用的小塑料盆,一個小塑料勺,一個小塑料水杯,一床用過的舊軍被,一條白色的手巾、一塊硫磺皂、一小盒牙膏和一個小牙刷。一個小塑料凳,外加一身秋衣秋褲和一身藍色半身服裝),共三百三十元錢,直接從家人交的生活費中扣除,走的時候還要全部留下,換上自己的衣服。 看守所裡面每隔一、兩周一次進行所謂“清間”,就是所有人員都到放風場站著,背對監室。由兩、三個民警,把每個人放東西的小櫃子打開,把所有東西都扔一床,把床上的被子也都翻一遍。查完後,屋裡象進了強盜一樣,亂七八糟。再喊著兩個人兩個人的進屋,進屋把身上的衣服全部脫光,一件不留,由兩、三個民警看著,然後再一件一件穿上。最後大家全部進屋重新整理所有東西。 每個監室還強制在押人員勞動,一周只休息一天或兩天。每天早上六點多起床後,還沒吃早飯,就分活,就是封裝那種放垃圾的黑塑料袋或是白塑料袋。用紅色或綠色紙盒裝。早上由一個管勞動的所謂室長分配任務,規定每人裝多少個,多的能裝好幾百,最少的也得裝五十個。分完工每人分別從大麻袋中取輥子,然後再一個一個撕開,舖平,每八個或十三個一疊疊好,填到一個約三、四十公分長,十五公分寬的紙盒中,(一般黑色的裝八個,白的裝十三個),裝完盒由另一個去打膠,把紙盒封裝好,放在一個正方形的大紙箱中,一箱裝兩層,共四十八盒,然後用膠帶紙封好口,貼上專用標簽,下午運出監室,由外面的大車來拉走。 這些東西在撕的過程中,會有一些粉末,呼吸到氣管裡對人身體健康非常有害,手都變成黑的,裝盒過程中不小心,會把手劃傷,有時袋子上也沾上血。人們都象機器人一樣機械的裝著,直到完成才能休息,累的很多人腰都直不起來,直喊累,也沒人管。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吃飯、睡覺、喝水、上廁所都在一個房間裡。可想而知環境是多麼糟糕,如果干少了還被管勞動的管教罵,勞動過程中還有的在押人員相互打架,為一點小事大打出手,被監控看到,會被叫出去訓話。 這種垃圾袋應該是銷往美國等地,標有英文,是那種在街上用的大垃圾桶之類用的垃圾袋。濰坊看守所長年讓在押人員干這種活,強制勞動,無償侵占她們的勞動成果,是違法的行為。請國際上看到此垃圾袋的人不要再從中國進口,制止中共對在押人員的迫害。 在押人員幾乎天天干活,吃住卻非常惡劣,一個監室裡,一個大通舖,多則二十人,最少也十三人睡覺。常常有自私的人為了自己舒服,多占一塊地方睡覺。無論白天黑夜都有兩個大燈泡照著,晚上一般兩個人值班,每兩小時一輪,起來上廁所要打報告,值班民警同意後才可以上廁所,否則會被罵或被罰站,不讓睡覺等。 在濰坊看守所,被關押人員吃的菜整年都是水煮白菜葉或是大頭菜,或是壞的土豆。一樣菜一般要吃上半月或是一個月才換另一樣菜。就是白開水,裡面放上一點菜,扔上幾片肥肉片,因為長期吃這些東西很多人便秘,有的十五天不大便,有的吃藥也不能大便,只能自己難受。這樣逼著自己花錢買他們賣的菜,一份菜二十、三十、五十元不等。一份黃瓜,有八、九根,外面最多賣五元,他們要賣二十元一份,一份不到十元的炒菜,他們賣到二十元,一份五、六元的油條,他們賣十五元,總之,他們在變相壓搾這些在押人員的錢。對外家屬問:他們說和外面一樣,菜不貴。其實是高於外面兩三倍的錢賣給她們。 有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這裡後,家人不知道,很長時間一分錢也沒有,連衛生紙都沒有,因為要花錢買,還受到裡面常人的歧視,生活很艱難。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昌樂縣法院對秦麗麗非法開庭,主審法官是劉強。法院只准許兩位直系親屬旁聽。庭審上午一個小時,下午一個小時,律師為秦麗麗做了無罪辯護。 二零一六年十月上旬,昌樂縣法院不顧律師的依法無罪辯護,對秦麗麗非法判刑三年,直到現在秦麗麗仍被非法關押在濰坊市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秦麗麗被從濰坊看守所釋放回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發布逮捕令;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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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青島法輪功學員秦麗麗被關押在濰坊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三月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25073.html#1636233729
山東省青島法輪功學員秦麗麗被昌樂國保大隊惡警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電話:
區號:0536
山東省昌樂縣政法委書記徐玉山 13906360763、18678078610
昌樂610頭目張志利:18678078610、 13906360505辦:6296006(兼昌樂公安局副局長)
610副頭目李少軍:13780829781
昌樂國保大隊隊長常全斌:18678078839 15905369389
辦:6296081宅:6299204
目前國保專職綁架的惡警單既成:15866191767 18678078808
國保副中隊長趙世勝:18678078912 13863629388
辦:6296082宅:6299255
昌樂看守所所長劉成文:13906360637座機:6299585
昌樂縣公安局:
局長石汝祥6296001、15805360018
昌樂國保大隊:
辦公室:0536-6296083
大隊長常全斌0536-6296081、宅6299204、18678078839、15905369389
教導員於明芳0536-6296085、13953671881
中隊長趙世勝0536-6296082、18678078912、13863629388
警察單既成15866191767、18678078808
昌樂縣法院:
辦公室:0536-6221691
法院院長韓昆亮0536- 6272001、18553608726
法院副院長王永寶0536-6229443、18815363801
法院副院長張世明0536-6292905、18815363809
劉強0536-6273831
昌樂縣檢察院:
辦公室:6222484
檢察長鄭愛之3012501、13506473166
副檢察長張志廣3012503、18506362503
副檢察長武德昌3012506、18506362506
王松梅6222484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昌樂610
:
趙世勝
昌樂縣國保大隊
:
單即成
昌樂縣公安局
:
單既成,
常全斌
昌樂法院
:
劉強
濰坊市看守所
昌樂縣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22年4月4日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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