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書芬
簡介:
於書芬(Yu,Shufen),
女 ,
年齡未知 ,
山東濰坊昌樂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下午,昌樂國保大隊的人拿著搜查證到於書芬家,把家裡包括儲藏室都翻了個遍,甚麼也沒找到,就把桌子上的台歷拿走了。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濰坊昌樂縣國保大隊單既成和趙世勝帶領幾個人到大法弟子於書芬家將其綁架,非法關押了兩天一夜,後送往濰坊看守所,因血糖高,看守所怕承擔責任而拒收。 二零一六年元月二十五日,單既成又給她丈夫打電話,以叫於書芬去拿手機(十八日非法扣押的)為由,將她騙了去,一到國保,單既成就把她帶到地下審問室,非法審問了一下午,非逼迫她說台歷是秦麗麗做的,於書芬堅決不聽從,也不配合,單既成以罰款、關押等威脅她,她也不配合,直到下班點到了,才叫她回家。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上午,昌樂檢察院打電話叫於書芬去,一個叫王松梅的非法審問了她半天,也想讓她承認台歷是秦麗麗做的,於書芬堅決不從。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昌樂法院給予書芬打電話,叫她下午二點過去,還是問她台歷的事,於書芬告訴法院從來沒見秦麗麗做過台歷,是國保單既成亂說亂寫的,問明白後,就叫她回家了。 二零一六年七月,單既成帶兩名警察到於書芬家敲門,當時於書芬正在家看孩子,以為家人沒帶鑰匙,打開了門,單既成闖進去,把於書芬直接綁架到昌樂城東派出所。關押在地下室,非法審問,不讓她上廁所,一直到天黑。 第二天下午,單既成直接把於書芬拉到昌樂中醫院做檢查,驗血結果出來了,血糖很高。單既成氣急敗壞地說:我實話告訴你,你別以為你血糖高看守所不收,只要你死不了,我就能送你進去。後來於書芬的家人來了,單既成破口大罵,並威脅說你回去不許跟別人說,以後不許給我上網。 九月份,單既成又綁架了於書芬,直接拉到濰坊醫院,做了全身檢查。最後檢查結果血糖還是高。即使如此,單既成還是硬把於書芬送往濰坊看守所,跑前跑後忙了半天,看守所他們那邊也沒收,只好又回了昌樂。單既成一再說我們還要送你。現在於書芬已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八年春節,於書芬回家與家人團聚。可是三月十三日早上七點多,昌樂縣國保警察趙世勝等共五、六警察身著便衣乘於書芬的丈夫上班時機,闖入她家,無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入門就到處亂翻,非法抄家,抄走放像機、小音響、四部手機、棉襖、包等私人物品,連小孩玩壞的mp3都沒放過,還有家中衣櫥裡的一千多元現金都被搶走。抄家的同時還非法錄像。 警察把於書芬綁架到昌樂城東派出所,非法強行采指紋、審問,後帶於書芬到濰坊第二人民醫院查體後送濰坊看守所,因身體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又拉回昌樂城東派出所非法關押。 第二天上午警察來說是待會法院有人來問點事就可以回去了。直到十一點多法院還沒來人,又有警察說是法院人忙,沒時間過來,叫過去一趟。到法院時,趙世勝和另一人在那兒等著,給於書芬拍照並拿出一張紙叫她簽。當時於書芬看紙上寫的也是無關緊要的內容就簽了字,接著警察給了她判決書,讓她離開。於書芬看了判決書才知道被判七年,還有罰款八千元。於書芬提出質疑,他們說有什麼問題可以上訴。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山東省昌樂縣法輪功學員於書芬在家中被昌樂國保綁架,次日收到法院判決書,被誣判七年並勒索罰金八千元。於書芬於三月二十一日提交上訴書。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濰坊市中級法院就上訴一事叫於書芬去了解情況,詢問完具體事情後,說沒事了,以後不會再找她,並說會把情況反映給昌樂。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上午十點左右,昌樂國保大隊警察趙世勝帶著三個警察闖進法輪功學員於書芬家,將於書芬帶到城關派出所,於書芬一直給他們講真相。當日中午十二點半左右,於書芬回到家中。 二零二一年二月六日日,於書芬在一個小區內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被綁架到城西派出所。中午,610趙世勝帶著三個警察,闖到於書芬家中,非法抄走了師父法像、大法書、周刊、一百多元錢、護身符等。在派出所,於書芬不配合警察的任何命令和指使,只講真相。下午五點四十分返回家中。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四個警察到於書芬家中,強行帶走於書芬,說是配合調查,到警察局采集信息。於書芬不配合他們,但被強行體檢、按手印等。下午沒出檢查結果,警察讓她回家,第二天再去。回家後,於書芬覺得不應該配合他們的命令,於第二天早上離家出走。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早上,於書芬被兩名便衣警察從家中綁架,說要帶去體檢,體檢完就回來。第二天上午,家人接到昌樂法院的電話,說於書芬被判刑七年,現關押在昌邑看守所。所謂的“理由”是於書芬在二零一八年被判刑七年,現在要執行。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於書芬被轉到濰坊市看守所,家人找律師會見,濰坊看守所拒絕,理由是案子已了結,現在是執行階段不能見。家人從於書芬被綁架關押到現在沒見到過她,也不了解她的情況。 於書芬被非法關押在濰坊看守所近兩個半月後,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被轉入山東省女子監獄(在濟南)繼續非法關押。
迫害類型: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私闖民宅;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勒索錢財;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審訊;
非法關押;
威脅/恐嚇;
不准上廁所;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非法起訴;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省濰坊市昌樂縣現被非法冤獄的法輪功學員
山東昌樂縣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趙世勝的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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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昌樂於書芬被非法判刑七年
山東濰坊昌樂大法弟子於書芬被迫害經過
山東省昌樂縣國保警察單既成的部分惡行
山東省濰坊市昌樂縣國保大隊連續多天騷擾迫害於書芬
相關單位及個人:
昌樂縣檢察院公訴人:王松梅,
昌樂縣法院一審法官:劉強15662617671
電話 區號:0536
昌樂610頭目、公安副局長張志利:辦6296006、13906360506、18678078610
610副頭目李少軍:13780829781
昌樂公安局局長曹俊勇 18353660069 15063650069 0536-6296001
昌樂國保大隊長常全斌:辦6296081、宅6299204、18678078839、15905369389、大隊辦6296083
國保大隊教導員於明芳:辦6296085、13953671881
國保中隊長趙世勝:辦6296082、18678078912、13863629388
國保惡警單既成:15866191767、18678078808、18678086779
昌樂法院辦公室:6221691
法院院長韓昆亮:辦6272001、18553608726
法院副院長王永寶:辦6229443、18815363801
法院副院長張世明:辦6292905、18815363809
昌樂檢察院辦公室:6222484
檢察長鄭愛之:辦3012501、13506473166
副檢察長張志廣:辦3012503、18506362503
副檢察長武德昌:辦3012506、18506362506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昌樂610
:
趙世勝
昌樂縣公安局
:
單既成
濟南市女子監獄(山東省女子監獄、山東省興業發展公司)
濰坊市看守所
昌樂縣城東派出所
昌邑看守所
濰坊市中級法院
昌樂縣檢察院
昌樂縣法院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8日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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