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XX
簡介:
肖XX(Xiao,xx),
性別待查 ,
57歲 ,
湖南肖姓大法弟子,57歲。於2000年12月29日沖破重重阻力踏上了去北京證實法的路。結果31日晚9點多鐘被便衣惡警抓捕,送到天安門派出所。審問時,惡警一腳踢出他十幾米遠,使勁拽他耳朵。後來他又被送到豐台區,在那裡又被惡警狠打了一頓。當時他的臉部、頭部都腫起來了。後來他被推到一間屋裡去,一看原來老的、小的、男的、女的都關在一起了。房間很小,人特別多,根本沒法睡。他被關了20多天後由廠保衛處來人接他回去。他們要我交生活費120元/天,卻拿走幾千元,加上罰款共罰了一萬兩千元。 回去後又把他關在鐵籠裡,要他寫認識,他沒寫,第二天下午就把他送到了市拘留所。在拘留所非法關押50多天,惡警又把他和另外一個同修轉送到了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關押了一年半之久,家人找他們要人,邪惡卻說你們去告啊!還說要給他我送去勞教。由於長時間被關押,身上已經長滿了疥瘡,癢得晚上無法入睡,白天不能吃,抓的衣服上血淋淋的,還要干活,還要洗碗,倒馬桶搞衛生,全是我們大法弟子干了。冬天手腳開裂跟刀切的一樣還要洗碗,有時還挨打。髒活、累活干了一年半。有一次他們四個大法弟子絕食抗議迫害,惡警就把他們拖出去灌食,用鉗子撬開嘴灌鹽水,回來的時候身上到處都是鹽,嘴唇還流著血。同修小羅、小劉還被電棍打,拳打腳踢。到了2002年5月30日才放他回家。 2004年2月24日,他和同修到她姐姐家去,路上貼了一句心裡話:“法輪大法好”。結果被二塘雨母派出所惡警非法抓捕。第二天惡警又把他們倆送到了市第一看守所。沒幾天惡警帶了十幾個人到他家非法抄家,將師父的經文、大法書、磁帶等全部拿走。在看守所王管教叫他背新監規,他不背,就打他,而後叫惡警手撐地、屁股翹高,這樣來懲罰。因他兩天沒有吃飯,幾分鐘支持不住就坐在地上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又被送到白馬壟勞教所,這時才告訴他們,他被判勞教一年,同修被判一年三個月。 開始白馬壟勞教所不肯收他們,說手續不全,惡警說會給他們補寄過去。一到白馬壟,一個小板凳從早晨坐到晚上,上廁所還要打報告。他本來1月3日就該回家的。它們卻拿來兩張表讓他填。表上有一欄要填他們錯在那裡,他就寫了一句心裡話:我們沒有錯,錯的是江澤民。結果它們就給他加期一個月,最後通知解教期是2月9日(也就是農歷大年初一),還說只有他多干活才能提前幾天出去。這樣,他才在2005年2月5日回到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罰款;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毒打/毆打;
非法關押;
關鐵籠子;
摧殘性灌食;
坐小板凳;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抄家;
罰做俯臥撐;
非法勞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切身體驗了大法的神奇,也親身走過了邪惡的鎮壓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天安門派出所
衡陽市第二看守所
湖南白馬壟勞教所
塘雨母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05年4月19日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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