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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清


徐永清

簡介:
徐永清
(Xu,Yongqing), 男 , 58歲 , 上海市徐匯區法輪功學員,建築弱電專家、高級工程師,家住上海長寧區延安西路。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上海市徐匯區法輪功學員徐永清被上海市徐家匯派出所警察綁架,據悉三月十五日,被非法拘留十二天。據悉,該綁架案是由崇明長興派出所黃劍彬負責。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法輪功學員徐永清、楊雪珠因漕寶路地鐵站有污蔑法輪功的邪惡展板,去向上海市政府投訴,要求撤除邪惡不實的展板。據說上午先去徐匯南丹路17號,後去徐匯區政府信訪,610人不見,後又去市司法局信訪,下午被人民廣場派出所以偷錢的名義抓捕。現仍被非法關押在人民廣場治安派出所。

上海法輪功學員徐永清和楊瀟依法上訪被非法關押二十多天,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徐永清的律師找到上海人民廣場派出所承辦警察江雲,警號017308,和另一主辦警官朱永敏。據警官講,徐永清的案子夠不上違法,也夠不上犯罪,上級領導也做了批示要降格處理,按照行政處罰來處理,但必須要徐永清寫個書面的東西:承認自己在G20峰會期間上訪的行為不當,觸犯法律,認錯後就釋放徐永清。

釋放當天,黃浦分局的警察又拿給徐永清一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將已經執行的三十天刑事拘留更改為行政拘留十五日(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十五日)。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徐永清就自己因信訪(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於上海市政府信訪辦)被非法關押一個月行政拘留之事要求行政復議。他到上海市黃浦區政府法制辦公室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卻被上海市黃浦區法制辦人員(一姓汪,另一拒絕表明身份)無理由拒收;在徐永清提出如果不受理應當出具書面的不予受理說明,兩人員迅速離開,並讓保安阻攔徐永清,不讓徐永清繼續跟住他們。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下午,徐永清接到上海靜安公安分局洪姓警察電話,要求徐永清次日早上九點半去上海市大統路199號政法大樓,商談徐永清行政復議的事情。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徐永清提前到達大統路199號政法大樓,九點半時,洪姓警察打電話詢問徐永清是否已到,徐永清說已經到了政法大樓立民支路的門口,洪姓警察就下樓接徐永清,從立民支路的門口上樓。但洪姓警察不讓同去的家屬一起上樓。

十一點半左右,家屬打徐永清的手機,徐永清在電話裡說,警察對他的筆錄與事實不符,警察去吃午飯讓他等。之後,家屬再打電話,徐永清說他們可能因此非法拘留他。隨後,家屬再打徐永清的電話卻失聯。洪姓警察的電話也失聯,家屬找靜安公安分局信訪部門,才發現是靜安分局國保處在處理這事。下午四點左右,洪姓警察通知家屬讓家屬到靜安看守所去拿徐永清的個人物品。下午五點左右,家屬趕到靜安看守所,洪姓警察表示要非法刑事拘留徐永清,同時給了家屬刑事拘留的通知書,理由是徐永清行政復議的材料中,有一份講真相的光盤,其實徐永清行政復議的資料中,根本沒有放此光盤,徐永清僅以文字陳述二零一六年八月份到上海市政府信訪辦上訪的事實。顯見,這是靜安公安分局國保處刻意構陷徐永清。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三、四點,徐永清應天山路派出所片警茅志新邀請,去派出所。茅志新配合揚州公安局邗江分局國保大隊蔣步福綁架法輪功學員徐永清至揚州,途中徐永清雙手被緊銬著手銬。徐永清被非法關押在揚州市楊廟鎮看守所,地處揚州市楊廟鎮。警察對徐永清非法抄家。邗江分局國保大隊蔣姓警察約徐妻子十二月一日早上九點半邗上派出所見面。徐妻子按時到達,蔣姓警察11點才出現,身著便衣。三個警察單獨詢問(非法訊問)徐妻子,蔣姓警察對徐妻子說,“你的態度直接影響徐永清的結果。”徐妻子說我丈夫是好人。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及十九日,家屬連續兩天,分別前往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法院、政法委信訪辦、邗江區信訪辦、揚州市公安局信訪辦、揚州市政府信訪辦要人,家屬到每一個部門為徐永清鳴冤,他是一個以真善忍自律的好人,在公司裡、在合作單位中口碑俱佳,迫害這樣一個好人在法、理、情上都沒有依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家屬又前往揚州市要人,分別到揚州市邗江區邗上派出所、揚州市邗江區國保大隊、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邗江區政法委信訪辦、邗江區政府信訪辦、揚州市公安局信訪辦,家屬也提交了撤案意見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家屬赴南京江蘇省公安廳信訪局、江蘇省政府信訪局進行上訪,並提交了家屬寫的真相信和撤案意見書。

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徐永清(54歲)被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徐永清向揚州市檢察院提交“刑事控告書”,控告邗江區檢察院檢察長張曉強、檢察官袁媛、金蕾,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副局長魏某、國保柏正友、蔣步福、顧棟,邗上派出所王君、王某等九名參與人員。控告書中徐永清詳細解析了控告公安及檢察院違法的法律與事實依據。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日上午,徐永清的家屬與律師一同前往揚州。先到看守所會見了徐永清,然後一起趕往邗上派出所,但未見到承辦副所長王君,說到邗江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去了。

律師和家屬趕到邗江分局,在207室見到了另一個承辦——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蔣步福。蔣推說這個案子他只是去接人,後續他不負責,反復說不知道王君在哪裡。態度比之前好些。

律師與其溝通說希望他撤案,並給他書面的法律意見。蔣步福拒收,最後只能放在他辦公桌上。

家屬說,王君說到這裡來了,讓我們到分局找他,我們來了,他卻不告訴他在哪裡,那我只能在樓道裡喊他了。於是家屬就去樓道喊王君的名字,有人出來詢問,也回答不知道。

蔣步福出來說,要注意形象,這裡是辦公場所。家屬說,那你告訴我王君在哪裡。他仍說不知道。於是家屬又挨個敲201至209辦公室的門,未果。

准備離開邗江分局的時候,有一位之前敲門遇到的女性趕過來說,王君找到了,讓他們在門口的接待室等。

王君出來了。家屬說三月五日就是兩個月的偵查期限了。王君說他知道,上午忙沒來得及研究徐永清的案子,下午會研究,有結果會通知家屬。家屬堅持等,王君讓他們到派出所等他,下午四、五點他會回派出所見家屬。這時已經中午了。

下午兩點,家屬和律師趕到邗江區檢察院,律師遞交補充律師意見。接待的宗科長以缺少律師駐所證明為由不收材料。律師溝通不成,最後以家屬的名義遞交,他才收了。

下午三點,回到派出所。律師有事先走了。家屬繼續等王君。家屬讓其他警察發信息告訴王君,王君說5點回來。5點了,再讓其他警察聯系他,王君說研究還沒有結束,可能延期,可能提交檢察院,都沒有定。5點半,派出所要下班了,家屬還不見王君,再讓警察聯系他,王君說晚上還有公務不回派出所了。家屬問研究結果,他說,受到批評了,不能告訴結果,有決定後會有書面通知郵寄家屬。就這樣敷衍家屬。

二零一八年三月五日,徐永清的案子被構陷到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後延期十五天。

徐永清的家屬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打電話給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鄒揚,鄒揚說檢察院階段要延期半個月,也就是從四月五日延長至五月二十日。

二零一八年三月五日,上海法輪功學員徐永清被構陷到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後延期十五天。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將案卷退回公安補充偵查。

江蘇省揚州市警察故意捏造證據錯用法律構陷上海法輪功學員徐永清。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律師被告知,徐永清案卷由檢察院退回公安。之後,警察又捏造了所謂補充材料提交檢察院。五月二十日案卷回到檢察院。檢察院包庇縱容公安行惡,現在又將檢察院階段期限延長至七月五日。

上海大法弟子徐永清被構陷到法院,揚州公安故意捏造證據錯用法律,構陷法輪功學員徐永清。日前,詢問檢察院鄒揚,被告知案卷已被送法院,承辦法官:丁善鈱。面對家屬善意勸誡,承辦警察說此事已和他無關了。又稱徐永清“不認錯”。

二零一八年七月初,檢察院把徐永清構陷到法院。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上午,徐永清被揚州市邗江區法院非法開庭。法官一直強調不討論法輪功的性質問題、國家的法律問題,一直糾結於案件的所謂“物證”的細節,頻繁打斷徐永清和律師的發言說,“今天法庭上不對國家的法律和相關的司法解釋進行辯論。”

公安機關以從郵局截獲的十三封真相信為所謂證據構陷徐永清。辯護律師指出公安機關的行為侵犯了公民的通信權,且先行扣押信件,後才立案,程序違法。

對法庭的不當阻撓以及檢察官對法律的曲解,徐永清平和的指出他們的荒謬之處。庭審後半段,在法官的粗暴干擾下,徐永清仍然堅持並智慧的講了真相,包括天安門自焚的虛假,法輪大法的普世價值、救人的意義,以及現行的法律法規。

下午四點多,徐永清當庭被誣判二年,罰金五千。對於邗江區法院罔顧事實與法律作出的判決,徐永清依法向揚州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中級法院已立案。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徐永清收到揚州中院二審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日,徐永清被劫持至江蘇省洪澤湖監獄。經監獄管理局查詢,現在十一監區。

徐永清,遭誣判2年(至2019年11月27日)

據悉,被非法關押於洪澤湖監獄的上海法輪功學員徐永清,已由原來的新收監區十一監區轉往二監區。

徐永清堅持申訴,他的律師於三月七日向揚州市中級法院遞交了申訴狀。

徐永清在江蘇洪澤湖監獄身體受損除長時間奴役外,另一個原因是曾被三次暴力毆打。洪澤湖監獄規定,警察與服刑人員談話時服刑人員得蹲下。在二監區教導員張斌與徐永清談話時,徐永清堅持不蹲下,遭到小崗(也是在押人員)的野蠻毆打強制使其蹲下。這樣的情況發生了三次,每次徐永清都被野蠻毆打,致身體嚴重受損。

會見時,家屬發現,徐永清有些駝背,行動遲緩、神情木訥,形容消瘦。經詢問,徐永清近期腰和頸都出現了問題,腰和脖子無力,抬不起來,要用手撐著才能抬起頭,人站不直,會見時很艱難的才能直起來。

後來了解到,獄中被關押的人員,從早上六點半干活干到晚上六點,中間吃飯十分鐘。這種強制勞動時間已經超過八小時,超負荷勞動嚴重損害身心。

家人十分擔心徐永清的健康狀況。“為保障監獄服刑人員生命權和健康權不受侵犯,使其出獄時身體完好,不至於落下難以治愈的疾病和殘疾……”三月二十二日,律師向洪澤湖監獄獄政科遞交了“病殘鑒定申請書”,請求獄方安排病殘鑒定。

徐永清的妻子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致電揚州市中級法院查詢,法院告知徐永清起訴揚州市公安局局長宮文飛的行政訴訟已立案,由江都區法院受理(因為揚州市公安局在邗江區,要異地受理)。

二零一九年五月得知,揚州中院法官致電詢問洪澤湖監獄地址,告知徐永清申訴已立案,准備向徐永清了解有關情況。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徐永清結束兩年冤獄,從江蘇洪澤湖監獄回到上海。由於徐永清在監獄中被打受傷,身體一直不好,失業在家。但不管他住到哪裡,就會被當地騷擾監控、驅趕,被迫四次搬家,被剝奪居住權,在上海沒有立身之地。

二零二零年五月起,徐永清合法的居住權再次受到上海市奉賢區的多次侵害。

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中秋節假期,徐永清回浙江老家看望母親。徐已經付給房東10月份的房租了(應該到十月三十日)。十月十一日徐收到一個信息告訴他,他家裡的東西已經全都被搬到鹽行村村委會的倉庫了。徐立即啟程返回上海,到家後在門口打110報警。一位塘外派出所的朱姓警察(警號055900)過來了。在警察的陪伴下,徐試圖打開大門,但是大門鑰匙已經打不開門了,鎖被換掉了。徐又試了試車庫打開了,進到家裡後家裡的東西(包括個人物品與徐的公司物品)基本都被搬空,只剩下抽油煙機之類的小東西。當晚徐只能在附近找了一個小旅館睡覺了。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徐永清聯系房東詢問,房東說不知道誰搬的。徐又到村委會,村委會的人說是房東帶著他們去搬家的,不然他們怎麼進去呢?村委會的李福明在搬家現場。村委會已經付錢給房東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徐永清通過中介簽訂了第三套房子的租賃合同(位於奉城鎮洪西村,租賃期限: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至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當天就移交了房子,給了15天的清潔和裝修時間),徐按合同支付了一年的房租。這套房屋比較破舊,徐用了近一個月時間對房子進行了全面清洗和簡單裝修(牆面粉刷,對配電等設施進行了更換和維修,還更換了衛浴設備和全部房門等),這期間徐逐步把一些生活設施和小件物品搬進去,開始在裡面做飯和居住。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中午,洪西村房子的房東突然跑來問徐永清發生什麼事情了,說村裡緊急要他去村裡談話。徐就說了上午來過一個村裡的人,說是房子出租要到村裡去登記外來人口;還有昨天來過一個負責衛生的叫不要向外面扔垃圾,還要打疫苗什麼的。房東說先來看看有什麼事,他見沒什麼事就去村裡了。到下午下班的時候,房東再次過來說,村裡要徐永清搬走,說是村裡要用這房子,要搞民宿什麼的,要房東和徐協商解除租房合同。徐永清問他有沒有其它原因,他說沒有。

徐永清告訴房東說:“我不搬,這房子我已經搞了快一個月了,讓他回復村裡:他和我協商過了,我不搬。”到了晚上,洪廟的中介給徐永清打電話說:房東姐姐給她打電話,說政府對村裡說徐永清是煉法輪功的,要村裡和房東趕徐走,要不房東和中介都得罰款。中介還覺得奇怪,政府是怎麼知道徐永清租了這房子和是煉法輪功的。五一假期期間,房東再次約了徐和中介一起來協商解除租房合同和違約賠償事宜,徐永清向房東明確說:因為這件事情涉及到迫害法輪功的問題,不同意解除合同。

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徐永清到村裡去登記有關出租房子的事情,負責登記的人說系統壞了,沒有給徐永清登記;找要房東解除合同的王輝,說是外出了。到第二天上午,房東帶著王輝來要徐永清搬家,王輝說搞民宿是村裡的統一行動,具體事項由房東和徐自己談,還說他只是來負責糾紛調解的。徐永清再次明確:不同意解除合同,賠違約金和裝修損失也不同意。在交談中間,徐永清還當面向戶籍地的長寧警方打電話報警,說奉賢區以徐是煉法輪功的要房東解除合同的行為是違法的;長寧警方問徐有沒有搬過來住,徐說昨天就是住在新房子裡的。徐永清還對王輝說,根據中國法律法輪功完全合法,說明了中國官方正式認定的十四種邪教與法輪功無關,新聞出版署的50號令說明法輪功書籍數據都合法,還向王輝提供了公通字(2000)39號檔和新聞出版署50號令的復印件,讓他交給村裡,希望村裡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9點左右,徐回老家浙江龍泉辦事,在龍泉火車站被查,說是包裡有一本大法的書,一個u盤,一台電腦。被龍泉劍池派出所綁架。徐永清被轉到浙江龍泉市的龍淵派出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下午,徐永清被送往浙江省龍泉市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中國新年前,徐永清的律師收到了龍泉市公安局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出具的“移送審查起訴告知書”,得知徐永清被構陷至龍泉市檢察院。徐永清的家屬致電龍泉市檢察院,檢察院人員說該案將被移送至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檢察院處理。麗水市蓮都區檢察院、龍泉市公安局相互勾結,徐永清於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八日被構陷至麗水市蓮都區法院,具體開庭時間未定。

麗水市公安局蓮都區分局國保大隊: 此案主要負責人耿建波。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上午10點開始,在龍泉市看守所,上徐永清被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法院非法開庭,進行了五個多小時。主審法官葉露,當庭沒有宣布結果。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日,徐永清被枉判四年,勒索罰金一萬。徐永清不服,當庭提出上訴。

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徐永清被從浙江省龍泉市看守所劫入浙江省第二監獄。

二零二四年六月得知,上海法輪功學員徐永清被構陷案已經上訴至浙江省高級法院,浙江省高級法院駁回了徐永清案子的申訴。徐永清已經於二零二四年九月向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位於南京)再次提出申訴。

迫害類型: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抄家非法審訊毒打/毆打綁架/劫持非法拘留非法關押非法批捕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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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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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公安局總機:86-025-3526-888  局長或者是處長辦公室的電話:86-25-3526691 <br>[人民來訪接待室]:淮海路/鹽阜路 路口,郵編:225002<br>電話:0514-80831960<br>信訪主任:劉主任
揚州中級法院
靜安看守所靜安區看守所(原閘北區看守所)<br>地址:靜安區靈石路900號<br>郵編:200072<br>電話:02122040156 電話:02156953090*23645 電話:02156075460 電話:02153090569 電話:02156950265 傳真:02156953090*23646 傳真:02156923646
洪澤湖監獄(洪澤湖農場)電話:0527-6471101<br>洪澤湖監獄(江蘇省洪澤湖農場)<br>地址:江蘇省泗洪縣車路口<br>電話:0527-8647888<br>傳真:0527-86471044<br>網址:http://www.hzhfarm.cn<br>郵政編碼:223932<br>江蘇省洪澤湖監獄地址:江蘇省宿遷市泗洪縣洪澤湖農場<br>監獄電話0527-86478123
揚州看守所
徐家匯派出所徐家匯派出所,零陵路801號,電話 021--64380527,郵編:200030
黃浦區人民廣場派出所
龍泉市公安局地址:龍泉市中山東路89號<br>郵編:323700<br>總機:0578--7661500<br>黨委書記:鄒海亮<br>黨委副書記:季春寶<br>黨委副書記:楊孔發<br>副局長:葉有林<br>副局長:許建華<br>副局長:徐起金<br>副局長:季明龍<br>副政委:徐樟明<br>副政委:何偉高<br>副局長:劉繼偉<br>紀委書記:黃培文<br>政治處主任:陳志斌<br>應急聯動中心主任:潘立<br>國保大隊:0578--7661527<br>承辦國保:李興中 陳誠<br>刑事偵查大隊:0578-7661529<br>政治處:0578-7661587<br>紀委監察組:0578-7661597(紀委監委派駐)<br>其它:0578-7760219 0578-7661529 0578-7661537 0578-7661518 0578-7661523<br>0578-7760277 0578-7661518
麗水市蓮都區公安局 : 耿建波
上海市反邪教協會上海市反×教協會(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br>地址:上海市盧灣區南昌路47號2301室 200020<br>電話:021-33080086 33080081 63591722<br>傳真:021-53824728*22010<br>副理事長兼秘書長:陳積芳<br>理事長:朱能鴻<br>聯系人:周建華<br>王新(聯系人 上海市南昌路59號15樓 200020 53822040*61510 63273318 fxj021@sast.stn.sh.cn sast@sast.gov.cn)。<br>協會辦公室:程君毅<br>上海市虹口區“反邪教協會”:電話:021-65088666 虹口區科協 肖建升、王炎萍<br>上海市體育局:電話:021-33065014 上海市南京西路150號 郵編 200003<br>
浙江省第二監獄省二監指導員:張建江(警號3304573)<br>省二監獄警支隊:王兆雷<br>
江蘇省公安廳地址:南京市揚州路1號  郵編:210024  公安熱線:025-83526110 <p>王立科,男,一九六四年十二月生,滿族,山東蓬萊人,十七歲時從警,期間曾任北寧市公安局長、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葫蘆島市公安局局長、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大連市公安局局長,二零一零年四月任大連市副市長並兼任公安局長。二零一三年三月才調到江蘇省。<br>王立科:江蘇省省長助理、江蘇省公安廳廳長。
江蘇省政府信訪辦信訪局局長沈成 <br>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號<br>E-mail:admin@jsxfj.gov.cn
長興派出所 : 黃劍彬
閘北看守所
黃浦區政法委
蓮都區法院地址: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括蒼路123號<br>院長李美順<br>副院長:熊劍、黃祖培、王慶文、陳波<br>政治部主任:林楊勇<br>刑庭副庭長:黃奇新<br>紀檢監察組組長:宋建中<br>法官:雷麗慧、葉慧玲 0578-2264110
天山路派出所天山路派出所片警茅志新 手機 13901983568 : 茅志新
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地址:揚州市司徒廟路188號,郵編:225009<br>聯系電話:0514-87880110(總機)。<br>承辦國保:蔣步福(國保大隊長,電話:0514-87053329,手機13665279866)<br>值班局長電話:0514-80685117,80685118,80685119,80685120,80685121,80685122,80685123,80685124,80685125,80685126,80685127,80685154,<br>80685157。<br>分局局長:王根雲<br>劉春林:負責隊伍建設工作,分管政治處。<br>王懷月:副局長、副書記 負責刑警、網安大隊,掛鉤邗上、江陽派出所。<br>李庭翔:區610辦公室主任、黨委委員、副局長,主持區委610辦公室、維穩辦工作,分管國保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交警大隊,掛鉤念四橋和方巷派出所。<br>梁波: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治安、內保大隊和保安公司,掛鉤楊壽、新盛和汽車站派出所。<br>王長柏:副政委,協助劉春林同志負責隊伍建設,分管經偵大隊、警務保障室,掛鉤西湖和楊廟派出所。<br>柏正友:副局長 分管指揮中心、辦公室、法制大隊,掛鉤槐泗和竹西派出所。<br>鄭保夫:分管駐市政府機關治安民警辦公室、巡特警、消防大隊,掛鉤汊河、瓜州派出所。<br>許少峰:紀委書記,主持紀委工作,分管紀委(監察)、督察大隊、行政服務大隊、審計科、信訪科,掛鉤蔣王、四季園、公道派出所。<br>於光明:政治處主任 主持政治處工作,掛鉤甘泉派出所。<br>[分局信訪辦]<br>張勇:科長<br>劉東亮:副科長<br>崔建新:三級警長<br>朱聰:科員<br>分局部份人員:<br>卜春華 、丁玉松、萬富俊、劉明揚、任格、蘇有年、李春陽、張建、張新安、束坤、邵慶、李菊梅、禹吉、徐兆明、黃永紅、梁波、褚光輝、蔡玉寶。 : 蔣步福
楊廟鎮看守所
邗上派出所地址:邗城路18號,郵編:225009<br>電話:(0514)87895994承辦警察:王君(副所長)13813140318<br>所長:常征<br>副所長:江濤(一中隊負責人)<br>副所長:王君(二中隊負責人)<br>副所長:顧棟(三中隊負責人)<br>副所長:沈斌(四中隊負責人)<br>指導員:聶德連<br>副指導員:方平萍<br>內勤:朱雲、賈笑語<br>戶籍警:吳婷、劉為民<br>巡防:詹朝龍、李文高、方志安<br>民警:任?、劉奇、刁金鑫、童南、洪劉俊傑、王維幫、嵇鵬程、王忠、嵇智、丁玉松、徐子峰、方安民、喬劍君、吳涵、蘭雪雅、賈曉雪、葉超、許晨晨、王思博、高健、魏麗媛、何宇傑、徐俊俊、李舟<br>社區民警:凌晨露、陳佳、蔣霞、貢亞男、周培 : 王君
邗江區政法委信訪接待室:錦春路/邗江中路 路口,郵編:225100<br>值班人員:張軍、杜南南、
邗江區政府[人民來訪接待中心(信訪辦)]:錦春路/邗江中路 路口,郵編:225100
邗江區檢察院地址:江蘇省揚州市文匯西路226號,郵編:225100<br>電話:0514-87896394<br>信訪接待室:文匯西路/康民路 路口<br>檢察長:張曉強<br>副檢察長:高翔、王林、蔣竹君<br>紀檢組長:趙紅<br>委員:劉浩東<br>反瀆局長:李國盛<br>反貪局長:曹陽<br>主任:武將<br>[控申科]<br>科長:宗俊祥<br>副科長:沈曉勤<br>科員:朱文鑫、焦世軍、吳敏 : 袁媛金蕾鄒揚
邗江區人民法院地址:文匯西路228號,郵編:225009<br>電話:(0514)87890227<br>[立案庭]:謝艷,王銳,尹文娟,趙薇,李克雙,任倩,田文,周靜,周鳳霞,鄭晶靜,張伶,王牧
揚州市政府[信訪接待中心]:文昌西路8號/府西巷,郵編:225003
麗水市蓮都區檢察院地址: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紫金街道囿山路445號,郵編:323000<br>電話:0578-2209925、0578-2170201、0578-2209912<br>監督電話:0578-2209992、0578-2209964<br>案件管理中心電話:0578-2209907<br>檢察長:蔡建彧<br>副檢察長:施建偉、王韻俊、盧建華<br>派駐紀檢組組長:吳哲文<br>政治部主任:傅金霞<br>檢委會專職委員:林宏偉<br>一級檢察官:朱樂、湯湧<br>公訴人:鐘時劍<br>政治部電話:0578-2209970、0578-2209912
浙江省高級法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馬塍路5號
龍淵派出所電話0578-7223905。
龍泉劍池派出所電話:0578-7122250。
龍泉市看守所
龍泉市檢察院地址:浙江省麗水市龍泉市中山東路97號 郵政編碼: 323799

更新日期: 2025年4月5日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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