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艷(燕)
簡介:
李艷(燕)(Li,Yan),
女 ,
年齡未知 ,
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法輪功學員。2016年3月22日上午,淄川區楊寨派出所警察以"訴江"為由強行將李艷綁架到淄博市看守所,並且非法抄家。 淄川區楊寨派出所警察強行綁架李艷,非法送入張店傅家看守所迫害,至今(4月13日)未回。李艷的老公史錫生及兒子史虎躍去看守所要人,卻非法扣留史錫生非法關入看守所至今(4月13日)未回。兒子史虎躍(未修煉法輪功)非法拘留十天,現已回家。 本次非法抓捕派出所是拿著名單來抓的,據悉,所有派出所都有詳細人名、家庭住址及聯系電話,本次淄博市最少一百人。張店地區主導本次非法抓捕的是張店國保大隊徐穎賢(音)。 已回家的有:黃福堂的對象,閆洪恩(當天)、施玉卓(當天)、鄒立玉(當天)、王麗紅(八天)、姚謙(十六天)、沈西家(十六天)、李雲(六天)、畢中妹(十天左右)、王棟(三十天)、王浩(當天)、張盟(三十七天)、秦玉香(三十七天)、連波(三十七天)、姜玉琴(三十天)、袁長連、李艷、賈某、沈翔軍、張偉(未修煉法輪功)、杜立清另曝光,淄博市看守所在明明測著有幾個大法弟子血壓非常高的情況下,仍然非法收押,並讓其拿著降壓藥進去吃。 張店法輪功學員李艷、李紹芹已被批捕。李燕被非法關押在淄博市看守所,構陷程序已走到檢察院。具體情況未知。 2016年11月23日上午九點,淄博市淄川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李艷。庭上律師為李艷做了無罪辯護,公訴人胡婧無法應對,只是反復說“李艷曾進京上訪、曾被勞教過”等的話,庭審只進行了半個小時左右,法官就匆匆宣告休庭。主審法官:鄭峰(女,淄川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公訴人胡婧 。 近日,淄川區法院通知淄川法輪功學員李艷的家人,李艷被非法判刑10個月,讓李艷家人於2017年1月22日到淄博市看守所接人。 近日,淄川區法院通知淄川法輪功學員李艷的家人,李艷被非法判刑10個月,讓李艷家人於2017年1月22日到淄博市看守所接人。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迫害親屬;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淄博市淄川區法輪功學員李艷被非法判刑10個月
山東淄博市淄川區法院非法庭審李艷
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法輪功學員李艷(李燕)仍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37165.html#1611123357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336929.html#161028233522
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法輪功學員李燕仍被非法關押
構陷山東省淄博市李燕的案件已到檢察院
淄博“321”事件及“511”事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山東淄博“321”大法弟子被綁架事件補充
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大法弟子李艷被綁架
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26345.html#1646225513
山東省淄博市部份法輪功學員近期遭迫害情況
兩天內山東省淄博市五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主審法官:鄭峰(女,淄川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辦公室電話0533-5280695。
公訴人胡婧 辦公室電話0533-3012535。
淄川區法院人員電話:(區號0533,郵政編碼255100)
院長宗志強5281677
副院長滿祉強5284543、2761738、13953391205
副院長王福生5272315、5285799、13964327999
副院長王曉芳5275766、5286858、13606435069
副院長王紅梅5265999、5275389、13806434269
紀委書記曹永茂5281577
刑庭庭長趙成剛 辦0533-2651361
刑庭副庭長鄭峰 辦0533-5280695
刑庭副庭長靳莉 辦0533-5280268
刑庭副庭長李佳霖 辦0533-5280236
辦公室電話(傳真)5280687
淄川區檢察院:
檢察長聶利民3012501
副檢察長:3012502、3012503、3012506、3012505、3012507、3012509、3012568、5336009、012508
公訴人戚加強 辦0533-3012530
公訴人胡婧 辦0533-3012535
責任單位及惡人:
淄博市看守所
淄川區法院
張店區國保大隊
:
徐穎賢
淄川區610
:
李傑
楊寨派出所
傅家鎮看守所
淄川區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17年8月7日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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