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萬榮
簡介:
張萬榮(Zhang,Wanrong),
女 ,
年齡未知 ,
吉林省東遼縣安恕鎮彩嵐村七組法輪功學員,農婦。十六年來,張萬榮四次被拘留,一次被勞教,五年沒在家過年,這些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在她受迫害的日子裡,老伴也跟著她著急上火,擔驚受怕,十多年來飽受著精神的痛苦折磨。她的老父親聽說她被勞教,就癱在炕上了,在她回來不長時間就離開了人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從此以後,她家就成了看守所、洗腦班。晚上有警察在看著,白天有鄉裡、村裡的干部坐在她家裡「轉化」她,逼她交書,交師父法像,村干部一天上她家抄三次家,村長和會計罰她一百元錢。一九九九年八月二日市裡辦洗腦班因她沒去,村裡又罰她兩百元。 大約在一九九九年九月份一天,她剛從地瓜地回來,鄉裡派出所和鄉干部來了一幫人,把她抓上了車,綁架到縣局。縣政保科長李晶對她拳打腳踢,然後拉到看守所非法拘留她一個月,每天要干十五、六個小時的活,縣政保科還勒索她三千元錢。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末,因她在家煉不了功,警察三天兩頭就要抓她,於是她決定去北京上訪。她走到錦州車站就被劫持回來,縣局政保科又把她送到了看守所,拘留她一個月,又勒索三千元,無證據。在縣局搜身時她被翻去近五百元。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她和女兒被綁架到縣公安局,警察對她一頓暴打,用皮鞋頭子專往她頭上踢,打了一上午。她女兒不滿二十歲,身上被打的一道道黑色的血跡。後來她們被非法拘留一個月。在看守所,臘月二十九晚上她上廁所暈倒在地上人事不省,後來經過同監室的人喊,她才醒過來。直到初三她沒吃沒喝,根本就沒人問過她的病情,也沒有通知她家人,幸好她命大。她病剛好就被逼干繁重的活,每天干到深夜。她女兒也干一樣的活。出獄時還罰她們娘倆五千元。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她再次去北京證實大法。她把真相橫幅掛在天安門圍欄上,在過地下通道被兩個警察綁架到站前派出所,五個彪形大漢用三根電棍輪番電她,足足電了一下午。後來她被關進一個郊區看守所,第二天又把她拉到八達嶺駐京辦。十二月二十四日,她們當地鎮政府人員和派出所警察把她押回當地派出所。他們逼她放棄修煉,對她拳打腳踢。在她去北京的時候,派出所向她們父母要人,父母嚇壞了,父親患有小腦萎縮,經過煉功之後能夠自理,可是經過這場恐嚇,老人承受不了打擊,病情加重,不能自理。十二月二十四日,她被帶回當地派出所,警察對她拳打腳踢,罰站兩個小時並舉三十多斤的大鐵球子。警察去北京的一切費用都算在她頭上,大約一千五、六百元。後將她劫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七個月。大約在七月份,又將她非法勞教三年。 在勞教所,她受盡了非人折磨,曾經六天六夜不讓她睡覺,她的大腦受到嚴重傷害,她被逼做奴工,繁重的勞動,從早上起來一直干到晚上九點、十點才能休息。每天都有包夾看著,沒有說話的自由。她的身心受到了嚴重的傷害,視力急劇下降,四、五米遠都看不清另外一個人的眼睛、鼻子。勞教所每天逼迫她們看電視,大音量播放邪黨謊言,使她的耳朵聽覺器官也失靈了,不大聲說話根本就聽不見。 張萬榮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向最高檢察院遞交《刑事控告書》,控告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公布其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東遼縣公安局李晶拿著非法抓捕大法弟子的黑名單,指揮抓人。到大法弟子張萬榮、周剛夫婦家問還煉不煉了,張萬榮說煉,就把他們夫婦二人綁架到看守所,張萬榮被非法拘留15天。周剛被放回。
迫害類型:
逼迫放棄信仰;
抄家;
非法罰款;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非法拘留;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勒索錢財;
電擊;
罰站;
非法勞教;
剝奪睡眠;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吉林省遼源市東遼縣石驛彩嵐村大法弟子張萬榮、周剛被綁架
責任單位及惡人:
東遼縣公安局
:
李晶
站前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9日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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