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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萬榮

簡介:
張萬榮
(Zhang,Wanrong), 女 , 年齡未知 , 吉林省東遼縣安恕鎮彩嵐村七組法輪功學員,農婦。

十六年來,張萬榮四次被拘留,一次被勞教,五年沒在家過年,這些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在她受迫害的日子裡,老伴也跟著她著急上火,擔驚受怕,十多年來飽受著精神的痛苦折磨。她的老父親聽說她被勞教,就癱在炕上了,在她回來不長時間就離開了人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從此以後,她家就成了看守所、洗腦班。晚上有警察在看著,白天有鄉裡、村裡的干部坐在她家裡「轉化」她,逼她交書,交師父法像,村干部一天上她家抄三次家,村長和會計罰她一百元錢。一九九九年八月二日市裡辦洗腦班因她沒去,村裡又罰她兩百元。

大約在一九九九年九月份一天,她剛從地瓜地回來,鄉裡派出所和鄉干部來了一幫人,把她抓上了車,綁架到縣局。縣政保科長李晶對她拳打腳踢,然後拉到看守所非法拘留她一個月,每天要干十五、六個小時的活,縣政保科還勒索她三千元錢。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末,因她在家煉不了功,警察三天兩頭就要抓她,於是她決定去北京上訪。她走到錦州車站就被劫持回來,縣局政保科又把她送到了看守所,拘留她一個月,又勒索三千元,無證據。在縣局搜身時她被翻去近五百元。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她和女兒被綁架到縣公安局,警察對她一頓暴打,用皮鞋頭子專往她頭上踢,打了一上午。她女兒不滿二十歲,身上被打的一道道黑色的血跡。後來她們被非法拘留一個月。在看守所,臘月二十九晚上她上廁所暈倒在地上人事不省,後來經過同監室的人喊,她才醒過來。直到初三她沒吃沒喝,根本就沒人問過她的病情,也沒有通知她家人,幸好她命大。她病剛好就被逼干繁重的活,每天干到深夜。她女兒也干一樣的活。出獄時還罰她們娘倆五千元。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她再次去北京證實大法。她把真相橫幅掛在天安門圍欄上,在過地下通道被兩個警察綁架到站前派出所,五個彪形大漢用三根電棍輪番電她,足足電了一下午。後來她被關進一個郊區看守所,第二天又把她拉到八達嶺駐京辦。十二月二十四日,她們當地鎮政府人員和派出所警察把她押回當地派出所。他們逼她放棄修煉,對她拳打腳踢。在她去北京的時候,派出所向她們父母要人,父母嚇壞了,父親患有小腦萎縮,經過煉功之後能夠自理,可是經過這場恐嚇,老人承受不了打擊,病情加重,不能自理。十二月二十四日,她被帶回當地派出所,警察對她拳打腳踢,罰站兩個小時並舉三十多斤的大鐵球子。警察去北京的一切費用都算在她頭上,大約一千五、六百元。後將她劫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七個月。大約在七月份,又將她非法勞教三年。

在勞教所,她受盡了非人折磨,曾經六天六夜不讓她睡覺,她的大腦受到嚴重傷害,她被逼做奴工,繁重的勞動,從早上起來一直干到晚上九點、十點才能休息。每天都有包夾看著,沒有說話的自由。她的身心受到了嚴重的傷害,視力急劇下降,四、五米遠都看不清另外一個人的眼睛、鼻子。勞教所每天逼迫她們看電視,大音量播放邪黨謊言,使她的耳朵聽覺器官也失靈了,不大聲說話根本就聽不見。

張萬榮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向最高檢察院遞交《刑事控告書》,控告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公布其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東遼縣公安局李晶拿著非法抓捕大法弟子的黑名單,指揮抓人。到大法弟子張萬榮、周剛夫婦家問還煉不煉了,張萬榮說煉,就把他們夫婦二人綁架到看守所,張萬榮被非法拘留15天。周剛被放回。

迫害類型:
逼迫放棄信仰抄家非法罰款綁架/劫持毒打/毆打非法拘留高強度超負荷勞動勒索錢財電擊罰站非法勞教剝奪睡眠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吉林省遼源市東遼縣石驛彩嵐村大法弟子張萬榮、周剛被綁架

責任單位及惡人:
東遼縣公安局 : 李晶
站前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7年7月9日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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