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燕
簡介:
高燕(Gao,Yan),
女 ,
年齡未知 ,
新疆石河子農八師大法弟子。高燕、鞠在平分別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及九月被綁架。 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至四月十三日,新疆石河子市法輪功學員顧倩、王曉鶯、鞠再萍、陳四海、高燕及石河子122團法輪功學員鄭輝、陳忠、牛月雲三人遭石河子法院及下屬法院非法庭審。 顧倩、王曉鶯、鞠再萍、陳四海、高燕等有正義律師做無罪辯護,鄭輝、陳忠、牛月雲沒有請律師辯護,當庭未宣判,稱擇日宣判。 新疆石河子陳仕海被非法判刑五年半。鞠在平非法判刑三年半,罰款2萬。高燕非法判刑三年半,罰款2萬。 新疆石河子市法輪功學員:陳四海、高燕、鞠再萍、欒喬、楊婧、王曉鶯等,因“訴江”,被構陷案子已經到了石河子市中級法院,近期中級法院准備對這些法輪功學員非法二審。 據悉,近期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石河子女大法弟子楊婧、王曉鶯、高燕、鞠在平、鄭輝、欒喬、牛姓法輪功學員七人向石河子中級法院提起無罪上訴的訴狀被駁回,石河子中級法院維持原判。近幾日,她們相繼被送往烏魯木齊女子監獄迫害。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新疆石河子多名女大法弟子被送往監獄迫害
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大陸綜合消息-334164.html#1697231739
新疆石河子陳仕海、鞠在平、高燕被非法判刑更正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32936.html#1681303854
新疆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開庭-審判長咆哮法庭
新疆石河子市多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
相關單位及個人:
此次非法庭審主要責任人信息:
行政庭庭長李佳文 0993-2916057、13999339688;
刑庭法官李志剛 2916058
公訴人李江2912027
責任單位及惡人:
石河子市第一看守所
烏魯木齊女子監獄
石河子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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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
李佳文,
李志剛
更新日期: 2016年11月28日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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