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霞(續霞)
簡介:
李旭霞(續霞)(Li,Xuxia),
女 ,
年齡未知 ,
山東省濟寧市法輪功學員。李旭霞因訴江於二零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在家中被市中區國保大隊於憲波、李紅國伙同派出所警察到家綁架,後被非法拘留15天。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山東濟寧市有大約35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據說已經電話監聽和攝像頭跟蹤了好幾個月了。有部份人取保候審回家,還有一部份被非法關押在魚台和梁山。目前已知人名有:李洪霞、常桂芳、王學軍、滿證玉、褚福華、秘金英(音)、侯成福、朱秀娟、馬紅亮(音)、謝玉功、王西玲,大林。 山東濟寧近期迫害簡訊,已知:褚福華(被抄家)、秘金英(音,被抄家)、侯成福(已被送魚台)、朱秀娟(72歲,被抄家,辦理“取保候審”後,當晚12點回家)、馬紅亮(音,男,山推的已被送梁山)、謝玉功(小名:小玉,從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失聯至今)、王西玲,遭綁架迫害。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濟寧市任城區法院非法對宓金英等十幾名法輪功學員開庭;九月又有王學軍(重度糖尿病,走路需要攙扶)、馬宏良(罹患癌症,身體極度虛弱)等四人相繼接到法院電話要開庭。 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法院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對15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宓(秘)金英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金一萬元,其他十多人的刑期為兩年半至五年不等,其中有謝玉功、李紅霞、褚福華、王西玲、李旭霞、侯成芹、侯成福、李月桂、李慧萍、黃慶榮等,並被勒索四千元至八千元的罰金。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法院,非法判處李旭霞、侯成芹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五千元。 二零二三年三月初山東省濟寧市看守所,將李慧萍、宓金英、謝玉功、侯成福、常桂芳、李旭霞、侯成芹、王西玲八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押送到濟南女子監獄迫害。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59233.html#23425233030
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法院非法判處15名法輪功學員
山東濟寧市任城區法院對15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山東省濟寧市李續霞及妹妹被綁架
山東省濟寧市法輪功學員李旭霞因訴江被綁架
責任單位及惡人:
濟寧市看守所
濟南市女子監獄(山東省女子監獄、山東省興業發展公司)
中區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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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憲波,
李紅國
任城區法院
更新日期: 2023年5月7日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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