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德坤
父親孫德坤
孫德坤全家(左起:前排孫德坤、邢安梅,後排女兒孫鶯鶯、兒子孫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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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孫德坤(Sun,Dekun),
男 ,
年齡未知 ,
遼寧沈陽市皇姑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晚十一點,沈陽國保、沈陽公安分局三洞橋派出所一群人來到大法弟子孫德坤家中,說是交通隊的,說他肇事了,壓死了兩個人。孫德坤一聽感到很意外,因為這幾天並沒有出車,就問對方在哪裡壓死的人?對方答不出來。孫德坤告訴他們有事明天再來吧。 警察一直沒走,圍堵到二十四日,孫德坤在陽台上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講法輪功真相。中午警察給孫德坤家斷了電,繼續砸門,下午又找來兩個撬鎖的,把門撬壞了。一幫警察和便衣沖進屋,在沒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踹倒孫德坤的兒子孫英男並銬上手銬,女兒孫鶯鶯也被戴上手銬。孫德坤一家四口被劫持到皇姑區三洞橋派出所,分別關在各個屋裡進行審問。只聽到隔壁屋傳來警察逼問孫英男的聲音,孫英男當時被踢的走路還一瘸一拐的。警察還在孫德坤家中沒有人的情況下,把屋裡翻的一片狼藉,抄走了大量的個人財產,包括首飾、電腦、手機等物品。 孫德坤的女兒孫鶯鶯是沈陽雄獅美術學校的教師。二十三日晚上,沈陽雄獅現代美術設計學校多位老師和同學被沈陽公安綁架了。二十六日晚,妻子和兒子被放回,孫德坤和女兒被轉移到沈陽市看守所。 孫德坤被非法關押到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從第二看守所回到家中。期間,孫德坤被非法關押在皇姑看守所逼供,酷刑折磨致病危;十一月七日,送到第二看守所(又名監管醫院)急救。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沈陽市皇姑區法輪功學員孫德坤、邢安梅夫婦一家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提起了對中共前頭目江澤民的刑事控告。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早上,孫德坤陪女兒練車,車行致二台子附近時,就近在一家小餐館吃早餐,女兒吃完早餐好去上班。一國保便衣對孫德坤說,因為起訴江澤民一事,找他調查。孫德坤一家被綁架到大東區上園派出所。孫德坤身上帶的一千多元錢被搶走。 四月十四日晚六點多鐘,孫德坤先生的兒子孫英男從外面回家,一看屋裡坐著四個男人、一個女人正在他家吃飯;這些人看到孫英男不由分說就把他摁倒在地,扣上手銬;家裡被翻的一片狼藉。孫德坤和兒子孫英男被劫持到沈陽市大東區看守所,孫德坤的妻子邢安梅和女兒孫鶯鶯被劫持到沈陽市看守所。五月十三日,孫英男被釋放,孫鶯鶯以監視居住形式被放回家。 據知情者稱,孫德坤一家四口遭綁架後,大批警察對孫德坤家非法抄家,搶走電腦和耗材等私人財物。 孫德坤在四院檢查身體時,醫生診斷“肺氣腫”,在大東看守所吸氧氣維持。 最近,孫德坤卷宗從大東區檢察院退回到大東區國保大隊, “610”操縱辦案人謝順青想盡辦法構陷,拒絕放人。 孫德坤、孫鶯鶯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上午10點,在沈陽市大東區法院進行了非法庭審。上午庭審至12點30分休庭,下午1點30分再次開庭,將近4點才結束。主審法官宣布休庭,案件擇日開庭再審。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孫德坤和他的女兒孫鶯鶯在大東區法院被非法庭審,當庭揭露公安機關辦案人員暴力取證的違法行為。 沈陽市大東區法院將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對孫德坤、孫鶯鶯進行第二次非法庭審。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遼寧省沈陽市大東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孫德坤、孫鶯鶯進行了第二次非法庭審。 法院外,不少關心孫德坤一家的法輪功學員等待著庭審的結果。大東區法院負責人員如臨大敵,派出了特警車、警車、帶袖標的人在法院門口守著。 庭審過程中,兩位維權律師為當事人孫德坤、孫鶯鶯做了無罪辯護,對大東區檢察院公訴人提交的證據提出質疑: 一、公訴人將印有兩台打印機照片的復印件遞交給主審法官,說是從孫德坤家中搜到的“罪證”。兩位律師表示無法證明這兩台打印機系孫德坤所有,如果將物證打印機拿到法庭,可以由當事人當庭辨認。主審法官和公訴人低頭不語。 二、公訴人將大東區二台子派出所、上園派出所和前進派出所辦案人員做筆錄時遺漏自己簽名的證明材料遞交給主審法官。兩位律師對材料的真實性提出質疑:辦案人員自己證明自己忘簽了名字,至少要獲得其他人的證實,自己證明自己的行為沒有說服力。 三、公訴人把上園派出所辦案人員“未暴力執法”的證據交給法官,證明審訊過程中未刑訊逼供。孫德坤說此證據沒有一句實話,全都是在撒謊。他說自己被警察抓到派出所時,在下警車的時候,被一名警察謾罵並毆打,一拳打掉他兩顆牙,一顆丟了,另一顆被他保管起來,以便將來作為控告警察暴力執法的證據。被抓到派出所時,審訊的警察為了得到所謂的“罪證”,將孫德的外衣脫掉,只讓他穿著單衣。北方的冬天極寒,審訊後才把外衣還給了孫德坤。 四、孫德坤的兒子孫英男(未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審訊時,也遭到警察的毆打,回家後精神恍惚、怕見生人…… 主審法官趙哲在宣判前,兩位律師做了最後的陳述,一致認為公訴人提交給法院的證據,不能作為兩位當事人孫德坤、孫鶯鶯違法犯罪的依據,罪名不成立,並提出全國已有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的案例(檢察院撤訴),要求法院無罪釋放兩人。孫德坤也義正辭嚴的表示自己無罪,要求主審法官無條件釋放自己和家人。 經過短暫商議後,主審法官趙哲宣布判決結果:認為孫德坤是“主犯”,情節嚴重,判刑二年六個月,罰款一萬元;孫德坤當庭表示不服從判決,未在判決書上簽字,並決定上訴。 沈陽法輪功學員孫德坤遭構陷案卷目前到沈陽市中級法院。(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法輪功學員孫德坤被劫持到本溪監獄繼續迫害。 孫德坤結束兩年半冤獄於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四日從本溪監獄回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抄家;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騷擾;
非法關押;
非法起訴;
非法提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八年追查國際對遼寧地區發布54個追查通告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信息
2017年遼寧沈陽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圖)
雪上加霜-淚水伴新年
控告元凶遭報復-沈陽孫德坤被劫持入獄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57136.html#171125221758
沈陽孫德坤和女兒被非法判刑-上訴至中級法院
沈陽法輪功學員孫德坤遭迫害近況
沈陽大東區法院冤判孫德坤
遼寧省沈陽市大東區法院對孫德坤父女非法開庭
遼寧省沈陽市大東區法院將對孫德坤、孫鶯鶯二次非法庭審
沈陽父女被非法庭審-當庭揭露警方暴力取證
沈陽市大法弟子孫德坤、孫鶯鶯被非法庭審情況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37577.html#161112223542
曝光迫害遼寧省沈陽大法弟子孫德坤的責任人
依法控告江澤民-沈陽孫德坤夫婦遭“610”報復
沈陽市132名法輪功學員依法訴江遭報復
沈陽13名法輪功學員上半年被非法判刑
沈陽法輪功學員孫德坤一家三口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28826.html#1651603544
被綁架的遼寧省沈陽法輪功學員孫德坤一家四口近況
沈陽市孫德坤一家四口被劫持到看守所
遼寧省沈陽法輪功學員孫德坤、邢安梅夫婦及孩子可能被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沈陽中級法院相關責任人電話: 沈陽市中級法院有一個專門負責法輪功案件上訴案的法庭: 審判長:曹世軍 22763667 13889287087,(男,漢族,1976年10月出生,1997年9月參加工作,2002年2月加入中共邪黨,現任沈陽市中級法院助理審判員,擬任沈陽市中級法院審判員。 審判員:吳永梅:024-22763170 13700027937 代理審判員:韓宇川 13940035331 書記員:吳佳楠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沈陽市公安
沈陽市看守所(沈陽市第一看守所)(於洪造化看守所)
沈陽市610辦公室
大東區法院
:
趙哲
本溪市監獄
大東區上園派出所
皇姑看守所
大東區看守所
沈陽市中級法院
:
劉大勇
東陵公安分局前進派出所
大東區檢察院
大東區法院
大東區二台子派出所
三洞橋派出所
大東分局國保大隊
:
黃威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20日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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