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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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演示:背吊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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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楊曉光(Yang,Xiaoguang),
女 ,
49歲 ,
國家二級注冊建築師,家住內蒙古赤峰市。楊曉光因電話被惡警竊聽,被抓到公安局迫害,他不服被松山區公安大隊惡警良占廷打了20多個耳光子,臉被打腫,後被非法勞教一年。一九九九年一月,楊曉光修煉法輪功後,曾經折磨她的心髒病、婦科病、胃炎、低血糖等疾病不治而愈。僅因為她修煉法輪功,遭非法抓捕、送到洗腦班、看守所,以及非法勞教所,被多種酷刑折磨和傷害、侮辱與羞辱等。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楊曉光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狀》,起訴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下面是楊曉光女士在《刑事控告狀》中敘述的事實和理由。 【修煉法輪功 福益社會和家庭】 一九九八年,由於我身體患有多種疾病——心髒病、婦科病、胃炎、低血糖等等,特別是心髒病嚴重到不能上班,只好請假在家治療,成把的吃藥並沒有見效,影響了正常的生活工作,家裡人也跟著整天愁眉苦臉的,替我著急。 當時法輪功洪傳世界,能祛病健身、強身健體、提升人的道德品質,家人鼓勵我去修煉法輪功。於是,一九九九年一月份,我就到附近煉功點去煉功。每天晚上或早晨去煉功,白天去上班。自從修煉以後,不知不覺的心髒病就好了,其它病也在幾個月內得到了康復,無病一身輕,我的整個人生觀都發生了變化。我的心靈得到了淨化,提高了自己的道德標准。對生活充滿了信心,心情總是快樂陽光,給家人和周圍的人也帶來了快樂。 法輪大法教人以真、善、忍為標准做好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考慮別人、為別人利益著想,不再象修煉前遇到事情首先考慮自己的利益。對老人更加孝敬,老人的事,我總是不攀其他的兄弟姐妹,主動多承擔,善待所有的人。遇到矛盾時,我首先找自己的不對,寬容別人的錯誤和不足。對人對事以誠相待,不說謊不欺騙。 【一九九九年七月後屢遭騷擾、非法關押】 七月二十二日,我到煉功點煉功,被警察綁架到松山區第二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記得那天很熱,屋裡關了好多大法弟子,大家熱的受不了,不讓喝水,直到晚上才放出。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我到常青公園去煉功,被便衣警察綁架到紅山區某一派出所(已記不清)強行登記,之後送到松山區第一派出所非法審訊,下午又把我綁架到赤峰市看守所關押了近一個月。在看守所期間又被拉到松山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某一辦公室被非法審訊,國保大隊大隊長梁戰停(同音)進屋後便開始對我打了二十幾個耳光,當時就感覺天旋地轉,幾乎暈倒。後又一警察進屋踹我。最後,被勒索了三千元後,放回。 二零零零年四月份,不知道哪來的一幫穿警服的到我家,搶走我的法輪功書籍。 二零零零年五月份,被松山區第一派出所的警察騙開門(說是查水表)後,從家裡綁架到峰市木家營子,非法拘留所半個月。又把我綁架到赤峰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多天,這期間,我被勒令不分晝夜的挑豆子。後又被非法轉移到當舖地洗腦班,經歷了七天的洗腦式迫害。 我在洗腦班、看守所期間,我被迫做奴工、扇耳光、拳打腳踢、野蠻灌食、吊銬(長時間腳離地吊銬在暖氣管子上)、辱罵。 二零零零年七月份,松山區第一派出所警察到我家,把我再次綁架到赤峰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個多月。我因絕食抗議而被強制灌食,二十多天,每天都被吊銬在暖氣管子上,腳尖兒幾乎接觸到不到地面。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我又被松山區第一派出所警察騙開門,綁架到峰市木家營子拘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監外執行)。同時被610勒索了一千元所謂的“保證金”。並被長期監視住所及個人行動,時時都被派出所警察、610和居委會人員到家或電話騷擾。給家人和我帶來了巨大的精神痛苦。 從二零零零年三月開始到二零零一年底,這期間惡人多次綁架我,都是打著收水費或查水表的幌子把門騙開,騙開門後,強行進入屋內把我綁架,每次被綁架到看守所時,都被強迫挑豆子、挑剪蕨菜等。 二零零五年十月份,警察從窗戶闖入我的住宅,他們從未出示過任何證件。我被綁架到赤峰市一個叫“法治教育基地”的洗腦班,非法關押四十多天,每天強迫看污蔑大法的光盤及世界各類邪教光盤,使我的精神受到折磨,幾乎崩潰。我的孩子正上初中,需要照顧。丈夫由於我總被綁架,家庭不能正常生活,遭受的精神打擊太大,每日喝酒消愁一身是病,無暇顧及孩子,我內心十分惦念孩子,但因被限制自由,我四十多天後才得以回家。 我遭受了非法拘禁、抓捕、關押和囚禁。我是僅僅由於信仰法輪功而被抓捕的。在沒有自由選擇律師的情況下,我被拘禁、不允許做無罪辯護,並且對我的拘禁的依據都是違反法律的。 二零二零年十一上旬,松山區穆家營鎮的曲峰、一姓賈姓、尹姓男法輪功學員們和另一名不知姓名的男同修、北窪子的田鳳城和五三大隊的蘇秀珍被騷擾,被騷擾的還有楊曉光、王鳳茹。采用的騷擾的手段有株連家人,威脅和孩子的前途相關。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非法拘留;
非法關押;
抄家;
洗腦/送洗腦班;
騷擾;
威脅/恐嚇;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不准上廁所;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非法審訊;
推、掰、撅 ;
“死揣” ;
逼迫放棄信仰;
人身侮辱 ;
打罵;
迫害親屬;
勒索錢財;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體罰 ;
謊詐;
剝奪睡眠 ;
摧殘性灌食 ;
長時間吊拷 ;
吊背銬 ;
銬在某處上 ;
電話監控;
交保證金;
私闖民宅;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執法機關以外的單位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
精神酷刑;
用篡改後的經文來欺騙大法弟子;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赤峰市多地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內蒙古赤峰翁旗公安局長梁占廷犯罪事實
內蒙古赤峰市松山區大法弟子遭迫害紀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松山區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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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占廷
紅山區公安分局
赤峰市公安局派出所松山一所
赤峰市洗腦班
松山區國保大隊
赤峰市看守所
木家營子拘留所
當舖地洗腦班
松山區第二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12月28日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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