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團圓
簡介:
王團圓(Wang,Tuanyuan),
女 ,
70歲左右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石腦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石腦鎮法輪功學員王團圓在給幾個中學生講大法真相,因遭惡人舉報,被當地派出所綁架送到宜春看守所,後來被非法判刑三年。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她被送到了江西省女子監獄迫害。以下是她自述在那裡遭受的迫害。 到監獄的第二天,王團圓就開始被罰站,從早上六點鐘站到晚上十二點鐘,一天共站了十八個小時,總共罰了她二十多天,兩只腳腫得很大。 二零一七年元月的一天,包夾金婕將王團圓捆到老虎凳上,在老虎凳上過了三天。 二零一七年四月份,惡警陳起(音,樟樹人)她又對在旁邊的犯人說:“今天不要給她菜吃,飯也給一小點。”就這樣王團圓吃了一個星期的白飯,而且這期間還不讓王團圓上廁所,不讓喝開水,冬天不讓王團圓穿棉襖。 從四月份開始到過年,他們罰王團圓每餐只能吃一個蔬菜。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惡警陳起說:收監。其實是開始對法輪功學員實行酷刑轉化。 王團圓問惡警陳起:“陳教,寫四書對你很重要嗎?”她說:“非常重要。”王團圓問她:“是升官?”她一句話都沒說。 至今王團圓的手上還留著傷痕,筋骨還時常疼痛。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四肢銬於床上;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不給穿衣服;
不准上廁所;
罰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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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十種手段
江西女子監獄-毒打、老虎凳、吊掛、禁吃喝拉撒睡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369803.html#18613223149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石腦鎮王團圓被迫害補充
責任單位及惡人:
宜春市看守所
江西省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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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起,
金婕,
劉智華
更新日期: 2020年12月12日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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