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榮
簡介:
李桂榮(Li,Guirong),
女 ,
年齡未知 ,
吉林省盤石市大法弟子。李桂榮修煉法輪大法前,李桂榮一身疾病,脾氣不好,爭強好勝,不能忍讓。二零零五年,李桂榮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標准做好人,道德升華,與人為善,和周圍人相處融洽,病體痊愈健康快樂、真誠善良心態平和,沉浸於幸福之中。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李桂榮到法輪功學員家遇上盤石市國保大隊的人員在非法抄家,李桂榮被警察非法搜身沒找到什麼,讓她離開。三天後(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四日)早上八點多鐘,盤石市國保大隊長劉明昌帶領七、八個人均著便衣,闖進李桂榮夫妻經營的蛋糕店內,謊騙李桂榮外出。到了市場外面,四、五個人暴力綁架李桂榮致其手扭傷、腳崴傷、頭發凌亂。他們把李桂榮拉到盤石市東山的一個沒有窗戶的大審訊室,非法審訊三天兩宿,逼迫她說出其他法輪功學員和內部情況。使用的逼供手段有鎖鐵椅子,威脅、謾罵。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早晨,李桂榮趁隙掙脫手銬逃跑被追回審訊室暴打,劉明昌恐嚇她讓她坐牢。直到十六日傍晚,李桂榮對他們說:“我不認識誰,即便認識,我也不會說的。”他們問為甚麼?李桂榮說:“我的家叫你們給毀了,我不能因為我再毀了這些好人的家,我在這受罪,不能再叫這些好人來這裡受罪。”他們停止了非法審訊,又逼李桂榮在拘留票子上簽字。之後,李桂榮被送到盤石市拘留所非法拘禁十五天。期間警察勒索李桂榮家屬交了昂貴的伙食費,伙食極差,警察不讓煉功、不讓家人探視。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李桂榮被釋放回家。李桂榮在被迫害期間,家屬受到嚴酷的精神傷害,夫妻經營的小店經濟上受到很大的損失,人格被侮辱,兒子受驚嚇,老母親憂戚傷心致病情加劇。 據悉,這次綁架大法弟子是磐石市國保大隊、磐石市刑警隊警察伙同磐石福安街派出所警察共同犯罪,非法抄家、綁架了多名大法弟子。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下午三點半左右,吉林省盤石市東寧派出所三名警察(警號分別是:206722、XB7036、XB7017)上李桂榮家門騷擾,對著李桂榮錄像,盤問是否修煉法輪功,有無法輪功物品。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審訊;
坐/鎖在鐵椅子上;
剝奪睡眠;
抄家;
逼迫放棄信仰;
私闖民宅;
謊詐;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威脅/恐嚇;
打罵;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清身;
毒打/毆打;
推、掰、撅;
戴背銬;
手銬/腳鐐;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騷擾;
強制拍照並在電視上/游街曝光;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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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磐石市公安局
:
劉明昌
磐石市東山拘留所
東寧派出所
磐石市福安街派出所
盤石市公安局
盤石市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7年9月25日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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