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法輪功學員白靜被非法判刑三年。白靜依法上訴,四月十八日中院維持非法原判。審判長趙福庫,審判員張曉梅,代理審判員姚惠濱,書記員趙敏。開庭均是秘密開庭,沒有家屬,沒有旁聽,都是警察。一起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徐有運十年、李雅茹十年、武秋彥一年。
迫害類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14年前大抓捕-白靜被冤判三年-遭非人折磨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中級法院 : 張曉梅, 姚惠濱, 趙敏, 趙福庫 更新日期: 2016年5月18日 00:53
更新日期: 2016年5月18日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