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實事報道


首頁 > 實事報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單及案情

吳旭姝


工作時的吳旭姝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吳旭姝近照(二零一六年)

簡介:
吳旭姝
(Wu,Xushu), 女 , 六十多歲 , 黑龍江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在禧龍賓館工作。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吳旭姝女士堅持修煉大法,被開除公職,先後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和勞教、被強制送精神病院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在佳木斯勞教所被迫害四肢冰涼,身體不能自理,二十四小時需要別人照顧,一具僵屍一樣躺在那裡,渾身沒有一絲熱呼氣。家人來到勞教所,正告他們:“這個人死了你們負責!我們不要了!”當晚送到醫院搶救室。當時三個醫生為她量血壓都為“零”。檢查結果:心衰、腎衰、休克、心血管供血不足。勞教所這才於十一日把她交給家人,還逼迫家人簽字說生命出現危險與他們無關。

二零零四年三月,一直在外面流離失所的吳旭姝女士回到了家,三月二十一日早上,六、七輛警車、幾十名警察包圍了她家的住宅樓。為躲避迫害,她從二樓跳下,造成她的右胳膊肘到手的那段骨頭從胳膊肘裡撞出來了,胸椎十二節和腰椎一節壓縮性骨折,後來成為兩椎體融合成一個椎體,在弟、妹的援助下做了胳膊的手術,術後胳膊再也不能直伸了,腰部連洗衣服都疼,更不能干重活,終生殘疾。

為躲避迫害,吳旭姝女士離開了家,流離失所在外多年。她被佳木斯公安局通緝十四年之久。

由於她的人品和管理才能,近年被七台河市禧龍賓館聘請去做管理工作,她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做好人,處處為別人著想,深得老板和員工的信賴。

吳旭姝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法輪功學員高運山、張蘭君、於桂華和姓趙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去七台河市鐵山鄉四新三隊講真相,被村干部帶人綁架到鐵山鄉派出所。第二天鐵山派出所警察放了趙姓老年法輪功學員,並對另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抄家那天晚上來了三個局長,還有國保的一共十幾人,他們搜索了張蘭君的電話記錄,並對有聯系的其他法輪功學員進行跟蹤、監控,預謀綁架。

吳旭姝女士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傍晚六點在七台河市山湖路41號門前,突遭四名匪徒綁架。強行給錄像,手機、鑰匙等物,被非法搶走之後得知是七台河市公安局派出的警察(李建軍、楊景波、范大龍三人)。這些人一沒著裝;二沒有出示證件;三沒有佩戴執法記錄儀,更沒有出示任何書面法律文書,就強行將吳旭姝雙手銬到後背,拎起來摔打到地上,致使吳旭姝身上多處受傷,左小腿上的傷至今未愈。後來另一伙人(劉哲,陳智勇、李建軍、楊景波等人)把吳旭姝拉到桃西派出所,換車時又將她摔在地上,腿被摔傷,在桃西派出所,從5月7日傍晚六點到5月9日晚九點送到看守所,他們對吳旭姝非法監禁51個小時,兩天兩夜不讓睡覺和休息,一直關在鐵椅子裡。

二零一六年七月份吳旭姝要求見張東來所長,請求幫助聯系家人,幫助請律師,一直不予解決,沒辦法的情況下,於七月二十日開始絕食抗議,第四天被張劍峰所長和包教管教強行送到公安醫院灌食。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時,法輪功學員吳旭姝的兩位代理人盧廷閣律師和王磊律師,帶著吳旭姝家屬的委托手續和合法的身份證明,來到七台河市看守所要求依法會見。門衛的值班人員在確定了盧廷閣律師和王磊律師是吳旭姝的代理律師後,馬上打電話找來了監管支隊的大隊長郇晶磊,這個郇隊長開口就讓兩位律師去公安局找“畢政委”(畢樹慶)。律師們認為去找他(畢樹慶)是違法的,堅決不去,並依法要求會見。

郇晶磊故意刁難律師:“你們不去找畢政委,我就讓你們四十八小時會見。”吳旭姝的兩位代理律師當仁不讓。盧廷閣律師說:“你這是報復……”這個郇隊長用挑釁的語氣說:“就四十八小時,不然你去控告啊!”律師們告訴他:“我們本來不想控告你,這是你逼的我們控告你……”說完,律師們在看守所門前拍照,他又來阻止,聲稱不允許在這裡拍照。

律師們不予理會,他又要核實律師的身份、證件,並往律師事務所打電話,問盧律師:“你的律所為什麼沒人接電話?”盧廷閣律師告訴他:“我就是律所主任,我就站在這裡,當然沒人接電話了。”他又給王磊的律所打電話核實律師證、會見信函,又給兩位律師當地的司法局打電話,這顯然超出他們的職責范圍。

對方撂電話,這個郇隊長說:“態度怎麼這麼不好?”盧律師乘機告訴他:“公安部門都這態度。”郇晶磊想盡一切辦法拖延時間,阻止律師會見吳旭姝。兩位律師據理力爭,這期間這個郇隊長一直在打電話請示“畢政委”和匯報看守所這邊的“情況”。

後來這個郇隊長又說兩位律師的委托書上家屬的簽字筆體不一樣,懷疑不是一個人簽的,他過去就是干文檢的,又要核實吳旭姝家屬的身份:是否家屬本人簽的字、一共簽了幾份委托、請了幾位律師、都委托的誰,哪天簽的委托……盧律師告訴他:“我有必要弄假的嗎?我現在簽兩個名字也不會完全一樣的。”

後來郇晶磊到底還是給家屬打通了電話,吳旭姝的丈夫告訴他:“我給妻子請了兩位律師,一位姓盧,一位姓王。”他又追問家屬:“是你簽的委托書嗎?”家屬告訴他:“不是我簽的是誰簽的?你還有別的事嗎?”郇說沒事了,他自知沒趣兒放下了電話。

在兩位律師的一再追問下,郇晶磊實在沒有退路,又開始叫苦,說現在工作如何如何難干,也不能因為你們倆的這事丟了工作……又說接見室現在已經占用滿了。王磊律師和盧廷閣律師說:“沒關系,我們可以等。”一直等到中午十一點,最後他說:“你們下午二點來會見吧。”這期間,他一直在和畢樹慶電話商量、請示、匯報。

八月二十二日下午兩點,非法關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一百零五天的六十一歲的吳旭姝女士終於見到了她的兩位辯護律師。當天下午四點多結束了會見,當她的兩位律師走出看守所時,對吳旭姝女士身陷囹圄的處境非常擔心,但是對她的人格給予了高度的贊譽:吳女士的談吐不凡,她的善良感染著其它人,現在沒有什麼可以證明她犯罪了。

盧廷閣律師和王磊律師來到桃山區檢察院閱卷,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告知:吳旭姝案件七月二十八日從桃山區檢察院退回桃山分局。二位律師從檢察院來到桃山分局,分局的車承斌讓兩位律師找七台河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林濤。到了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說是林濤出差,兩位律師又找國保支隊政委畢樹慶,說畢也出門了。

盧廷閣律師和王磊律師說案子退回補充偵查階段就是一個月時間,在過幾天就是八月二十八日了,等案卷一旦到了檢察院,律師就馬上來閱卷,了解案情後,再做打算。

第二天早上(八月二十四日)八點半,在哈爾濱太平機場,王磊律師在過安檢時又一次被布控,直到警察請示後放行。王磊律師抗議警方濫用職權,引起安檢人群側目。放行時,警察居然解釋“你的信息不全。”

有消息說,七台河市想要在十月末或者十一月初對綁架的這些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開庭,並且有七台河市中級法院的人直接參與,屆時黑龍江省也會來人參加此次的庭審……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八點四十五分,盧廷閣律師進入七台河市桃山區法院,找到辦案人金星峰要求閱卷,之前盧律師因為閱卷的事來過桃山區檢察院,法官金星峰違法阻止盧律師閱卷,為此盧律師把他控告到黑省高級法院和高級檢察院,這次法官金星峰非常客氣,沒讓盧律師去立案大廳,直接讓門衛把盧律師領到他的辦公室,主動拿出吳旭姝的卷宗讓盧律師拍照。盧律師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把吳旭姝的卷宗拍照完畢。

盧律師對金星峰說:吳旭姝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材料和法律意見書我已郵寄給你院。金說:王國威庭長說沒有收到這兩份書面材料。盧律師說:不可能收不到的,我郵寄的是快遞,經查詢都簽收了,簽收的是王國威本人。金星峰說:法輪功的事情都是屬於敏感案件,基本上沒有取保的可能。盧律師說:敏感不敏感不是取保的條件,得看她本人夠不夠法定取保的條件。

盧律師又詳細的講了吳旭姝現在的身體狀況:她心髒病很嚴重腰椎骨折等好幾樣疾病,不然出了問題誰都承擔不了責任,至少得給她身體做個全面檢查。金星峰脫:這事得和看守所提,找法院領導反映,找庭長和院長都行。

盧律師接著問金星峰,以後再有律師來閱卷是否就允許復印或者拍照了吧?金星峰說:來吧。盧律師說:其他的案件其他的律師來直接就可以閱卷了吧?(因為有六位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在桃山區法院) 金星峰又馬上改口說:還得看領導的意思,得聽領導的,領導讓干啥干啥。盧律師說:那你不讓閱卷人家還得控告你們。

說完盧律師就去找院長和庭長,准備給吳旭姝辦變更強制措施和取保的事,結果庭長和院長都不在辦公室,打電話沒人接……

第二天早八點二十五分,盧廷閣律師到七台河市看守所會見吳旭姝。遭門衛阻止,說這是專案組的案子,得向所長匯報。盧律師告訴他這樣要求是違法的,手續齊全就應該安排會見。門衛說領導就這麼定的,他們也沒辦法。然後門衛就聯系所長們但都聯系不到,最後就讓盧律師進去了。

這次會見主要是因為盧律師才拿到卷宗,要向吳旭姝核實控方所謂的證據,了解事實真相,一上午的時間,吳旭姝主要是查看證據材料,作筆記,盧律師在和她逐字逐句分析,到中午十一點午飯時間,會見被迫終止,盧律師和看守所約定好下午兩點繼續來會見。

下午兩點鐘,盧廷閣律師准時來到看守所,不料在接待大廳登記窗口再次遭到刁難,窗口警察以盧律師的手續沒有向領導匯報為由,不許盧律師會見吳旭姝,並蠻橫的說:我不管,沒有領導的話,我安排不了。無奈,盧律師只得再次回到門衛室,門衛說:我告訴你手機號,你自己聯系領導吧。盧律師只得親自給看守所張姓所長打電話,沒說幾句就被對方不耐煩的掛斷了。盧律師又發短信陳述實情、利害……張姓所長才不得不通知警察安排律師會見。經一翻折騰後,直到下午三點鐘,盧律師才見到等待已久的吳旭姝。

吳旭姝決定要控告辦案人員刑訊逼供及看守所待遇極差之事。律師答應了幫她申訴或控告,並向她核實了一些細節。四點十五分,盧廷閣律師帶著吳旭姝那份沉甸甸的囑托走出看守所。

目前(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仍有王元菊、張桂榮、吳旭姝、王靜、張蘭君、譚鳳雲、趙春陽等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受家屬的委托,有十三位律師陸續來到七台河為這十位法輪功修煉者維權。

黑龍江七台河市吳旭姝、王元菊、張桂榮、王靜、譚鳳雲、於桂華、趙春陽等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半年,面臨非法庭審。譚鳳雲的律師時伏龍接到了七台河市茄子河區法院的通知,要在11月24日在茄子河法院非法庭審。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點,吳旭姝在桃山法院被非法開庭。十二月一日,吳旭姝的兩位辯護人盧廷閣和陳建剛律師及其家屬陸續來到七台河。上午盧廷閣律師會見吳旭姝,下午陳建剛會見吳旭姝,晚上律師和家屬一起吃飯,大家互相溝通的很融洽。第二天,十二月二日早上又來了兩位吳旭姝的“親屬”,加上十二月一日來的一共六位家屬,這六位家屬七點多就來到桃山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員欺騙家屬,謊稱今天不開庭了,家屬就回賓館了。到八點多家屬接到法院電話說又開庭了,家屬就又來到法院。法院只允許兩位家屬進庭旁聽,其它家屬都被擋在門外。

八點四十分,二位律師來到法院。律師指出法院違法,憑什麼限制家屬參加旁聽人數。法院以違法安檢為由刁難二位律師,二位律師拒絕接受這種侮辱式的安檢,因為法律規定律師和公訴人是一樣的待遇,都是免檢的。但是桃山法院故意違法安檢刁難律師,律師堅決不接受安檢。這時家屬中出來一個自稱是吳旭姝“表弟”的人勸說律師配合一下,接受法院安檢。二位律師告訴他:“我們是不會配合違法的。”此人惱羞成怒,竟然不分青紅皂白在法院和律師大吵起來。這期間法院兩次出來說明律師不用安檢可以進庭,可這個“表弟”(此人的真實身份叫小魏子,是吳旭姝弟弟的朋友,也就是自從吳旭姝被綁架他就來七台河辦理此 事,去公檢法610部門打點,從他手裡花出去的錢不知有多少)開始侮辱、謾罵、威脅二位律師。律師們有高尚的道德修養,當然不會去罵人的,但是堅持法律原 則。小魏此時以家屬的身份開始動手推搡二位律師,嘴裡還不停的威脅要對二位律師如何如何……小魏徑直把二位律師推到法院門外。這時律師看見國保的人和小魏見面稱兄道弟,並在律師的面前告訴小魏一會兒來國保找他。

律師們在冰天雪地中站了半個多小時,同時主審法官金星峰對吳旭姝的丈夫展開心裡攻勢,不一會金星峰出來在法院門口宣讀了吳旭姝丈夫譚偉天的辭退律師解聘書,並洋洋得意的告訴律師說:“你們被辭退了。”這時二位律師出示自己和吳旭姝親筆簽的委托書給他們看,他們知道辭退不了律師就都灰溜溜轉身回法院去再也不出來了。檢察院的人、國保的人、被安排來參加旁聽的人也都走了。至此,二位律師還沒見到當事人,吳旭姝的非法庭審就被國保利用家屬給攪黃了。

這二位律師受到如此大的侮辱,仍然沒有放棄身陷囹圄的吳旭姝。為防止法院耍流氓,律師當天下午用EMS快遞將兩份吳旭姝的親筆簽名委托書郵寄到桃山法院。吳旭姝以前的工作是國家公務員,是父母的驕傲,是弟弟妹妹們的榜樣。如今的吳旭姝在中共對法輪功長達十七年的血腥迫害中,以莫須有的罪名被非法通緝十四年,現在七台河國保610又把她作為F1311項目的“頭”進行重點迫害。吳旭姝於五月七日晚被綁架後,被連續五十個小時刑訊逼供,酷刑折磨導致她後背被打傷十厘米長的口子,左小腿的傷至今沒有痊愈,並且現在被迫害的出現心衰、腎衰、心髒偷停、視力下降、視物模糊不清,頭發掉落大半,腹痛吃啥吐啥。看守所多次拉她去公安醫院搶救,就這樣的身體她們還要非法庭審……

盧廷閣律師臨走時說了一句話,堪稱至理名言: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錢的人真是悲哀,這樣的家屬實在可憐。國保把你家人綁架後酷刑折磨,又要開庭審判,你們還和國保稱兄道弟,還給國保送錢送禮,這不是法制倒退嗎?但在中國大陸是個普遍現象,這是中華民族的悲哀!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七台河市國保大隊的常飛對台河市法輪功學員張立萍(五十六歲)撒謊說他是陳舉,自稱是十大惡人之一,吳旭姝、趙春陽被判刑都是他整的。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非法關押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抄家綁架未遂非法通緝非法審訊摧殘性灌食非法提審敲詐/掠奪/破壞財物剝奪睡眠坐/鎖在鐵椅子上非法判刑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逼迫放棄信仰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七台河市張立萍被綁架毒打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43529.html#1722603516
七台河政法委610為何懼怕律師維權-
非法庭審十位法輪功學員 七台河市公檢法騎虎難下
黑龍江七台河市十位法輪功學員面臨非法庭審
七台河市十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 家屬請律師維權
律師看守所會見吳旭姝女士-將控告刑訊逼供者
七台河市設立“專案組”-母親節綁架母親
七位律師赴七台河為六位法輪功學員辯護
吳旭姝在七台河市看守所遭毒打和野蠻灌食
明慧報告-5月份1281人被綁架騷擾
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30060.html#1661423399
黑龍江七台河市國保綁架13名法輪功學員
黑龍江七台河市譚鳳雲被非法批捕
黑龍江七台河法輪功學員李葆華現遭桃山區分局、桃山派出所警察非法批捕
黑龍江七台河市12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刑拘
黑龍江七台河市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同時被綁架抄家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黑龍江七台河市公安局:
局長梅洪斌15214645678
國保隊長畢樹慶13946550880、13314640880宅0464-8281932、8584932辦8297021
畢樹慶妻王立巖8281932單位七台河市工商局郵編
畢樹慶兄畢樹榮8357006辦8267178宅1304679266
七台河市公安局刑警二中隊直接參與綁架並迫害吳旭姝的辦案人:
車承彬13904670880
李建軍13946560678
范大龍15146499500

監管支隊支隊長王敏13339327067 郇晶磊13946583198
七台河市看守所所長張東來13946530095
110轉市局督查電話139-4559-78910464-8297110
七台河市局督查處0464—8297110
七台河市公安局督查隊長劉振興13946536072
七台河市公安局信訪辦公室領導段秋艷13846411095
誣陷吳旭姝的項目組人員林濤15804645550

七台河市桃山區公安分局(2015年11月更新):
局長高欣15145660006宅8295600
政委戈方敏13946581100
副局長楊勝家13904673390
副局長宋成飛13504889009
副局長聶曉春15845496666
尹世江13946535240主任
於麗18646467111主任
尹高玲13945575290科員
王吉安13089557779紀檢員
周鐵軍13304670888宅8251988主任
薛福綿13946518376宅8275376科員
劉麗13946579395科員
代燕13804651008科員
閆偉林13846425789宅8690023
周培軍13946545757副主任
桃山分局國保大隊
姓名手機
邴文來13946544881264
隋國波13846444411264
王輝13946518919264
孫雪冬13846478555264
曹威13069844888宅8698009辦8297818
崔向東13304674898宅8274898
王建富13946560632264

桃山區檢察院
白福錄 0464-8286658(辦) 15904641567
姜 林 8261098(辦) 13945595444
桃山派出所
姓 名 手機號碼
王 楊 13384644000 426
楊勤林 13945586011 426
孟慶龍 18646411777 426
曹玉晶 13946583443 426
楊衛東 13946583553 426
蘇 航 15214658555 426
程秀山 13351260007 426
渠慎興 13946509318 426
張 宇 13946546424 426
李萬金 13945587106 426
劉 洋 15146490098 426
張全偉 13945596736 426
朱國輝 13946524941 426
王曉歌 18846466302 426
李 巖 13846430378
王子桐 13089553335 426

七台河市茄子河公安分局電話號(2015年11月更新)
地址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公安分局
郵編:154600 區號都是 0464
分局領導
滿春林15046859888 15714648701(辦) 局長
何金生13504886006 15714648702(辦) 局長
任忠良13946519538 15714648703(辦) 局長
黃天鑄13946557233 15714648704(辦) 局長
劉久明13846423636 15714648705(辦) 局長
政工監督室
潘藝敏13946503533 15714648707(辦) 科長
戴玉泉13945576367 15714648708(辦)
朱連財13946581546
張喜龍13349329557
孫志友15904648317
警務保障室
王海龍13946501996 15714648799 (辦) 科長
劉 歡13704570120
王金蘭13946530626
王志強15946449123
李海麗13946510822
呂淑波13846418932
劉文東13846411364
辛會英13089540707
門 衛15714647001
指揮中心
王春雷15046418567 15714647002 (辦) 科長
王立輝13846460303
袁志雲13945586005
陳佳堂15214640123
趙 斌15946430103
陳 鑫1594644160 ?;
王貝利
法制室
呂 英13946577718 2927185 (辦) 科長
辛志軍13946540691 15714648717(辦)
於文龍13804875411 15714648716(辦)
劉喜良13945588850
林樂忠13845314400 15714648706(辦)
陸 歡13903673062 15714649110(辦)
國保大隊
張志彬13945578777 15714648741(辦) 隊長
李洪偉13351241333 15714648742(辦)
李加春13904670738
劉 童13704574560 15714648743(辦)
周傳君13946509502
李建國15046409992
15046403037
孟廣輝13351267999
關和偉15561957666
治安大隊
李春龍13946525222 15714648731 (辦) 隊長
董福臣18646440081
佟勝坤13846453388 15714648733(辦)
車興龍13946594456
孫明逾13946580801 15714648735(辦)
刑偵大隊
楊德平13904670983 隊長
13199380000
佟志江13946517234
張建立13945580805 15714648726(辦)
張有強13804876345 15714648723(辦)
趙建江13945589090
王洪斌13384646331
蘆傳明13946558300
賀俊生15246414001
高鳳鑫13704570756
鄒立峰13946510017
關法斌13946586000
白惠斌13946500321
姜曉光13846459369
葛運強13946567400
劉龍江13946589777
翟朝輝15246412614
李 鵬18846469203
包世敏14704640464
馬常超18704648581
茄子河派出所
趙順平 13946540000 15714648751 (辦) 所長
陳洪義15946448688 6119120(辦)
13351242688
宋士華13946569119
李文一13349325444 6119123(辦)
15946420344
馬 傑13945570100
張中宇 15145644005;
17713359999
趙忠良 13946555066;
郭雲學 13846460457;
13136895522
李 敏 13945578805;
高國志 13804874005;
宋曉東 13945579570;
蘆傳明 13946558300;
畢東升 13945587602;
陶乃利 13904670999;
李文傑 15846411001;
張連旭 13846446301;
白慶臣 18304660111;
張振卓 18804642173;
石春光 13946537370;
孫 巍 13846425777;
張 巖 13946503266;
全建宇 13707999999;
任 冰 13946580917;
桃東所
姓 名 手 機
孫堂斌 15145640009 #26
馬劍華 13384641388 #26
白雪峰 13946517030 #26
王 哲 15246410406 #26
王書臣 13846441099 #26
凌佐江 13946549588 #26
李福臣 13945575541 #26
孫立明 13704578009 #26
姚元博 15946421877 #26
朱春華 13946597201 #26
趙久文 13946547560 #26
付 洋 15804641207
王 巖 15246414500 #26
丁陽陽 18746406338 #26
王長江 15145656155 #26
劉艷敏 13846461051 #26
王超眾 13946515663 #26
值班室 8693110

楊波,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處副處長 電話:15945183001
梅洪斌,七台河市公安局局長,15214645678
畢樹慶,公安局國保隊長 13946550880 13314640880 0464- 8281932宅 0464- 8281932宅 0464-8584932辦 0464-8297021
畢樹慶妻子 王立巖 0464-8281932 單位;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工商局 郵編154600
畢樹榮(畢樹慶哥)8357006辦 8267178宅 1304679266

責任單位及惡人:
七台河市公安局 : 常飛
黑龍江省公安廳電話區號:0451<br>地址:哈爾濱南崗區中山路145號,郵編:150008<br>電話:0451-82696114<br>廳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畢寶文<br>黑龍江省委政法委書記:甘榮坤<br>常務副廳長:孫邦男<br>副廳長:趙金成、高慶國、何健民、吳剛(主管國保)<br>政治部主任:王曉丹(男)<br>紀檢書記:劉少軍<br>黨組成員:韓玉林(直屬公安局局長)<br>巡視員:李玉義、趙春波、閻子忠、李彥文<br>楊波 15945183001 : 楊波
七台河市“六一零”辦公室畢樹慶[610主任] 8297021  8284932 13946550880<br>陳舉[610] 8297208  8267007    13089556565<br>張福國[610]8297259          13946577733<br>武海波[610]8297259          13946572580<br> : 畢樹慶
七台河市第二看守所
七台河桃山分局桃山分局國保大隊<br>姓 名 手 機<br>邴文來 13946544881 264<br>隋國波 13846444411 264<br>王 輝 13946518919 264<br>孫雪冬 13846478555 264<br>曹 威 13069844888 264<br>崔向東 13304674898 264<br>王建富 13946560632 264 : 李建軍楊景波范大龍劉哲陳智勇
七台河市看守所 : 郇晶磊
桃山區法院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區山湖路47號,郵編:154600<br>電話:0464-8269768,區號:0464<br>院長:劉學文0464—8256001(辦) 13903670450 <br>刑庭庭長:王國威,辦8303903家8255888手機13339327366 13946516333<br>李葆華案主審法官:劉曉燕,手機:18945479678 : 金星峰

更新日期: 2019年4月10日 05:25

關於我們     聯系我們
©2004-2022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