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霞
簡介:
李世霞(Li,Shixia),
女 ,
45歲 ,
吉林省樺甸市法輪功學員。母親是法輪功學員薛桂琴。二零零零年十一月,為了讓世人明白法輪大法真相,李世霞和法輪功學員在本地小區內發放法輪大法真相資料,被樺甸市公安局警察綁架。當時,李世霞包裡有一個兩萬多元的活期存摺,那是她家經營飯店的流動資金,而警察金哲憲、方清賀等強迫李世霞交出存摺,被她拒絕後,全然不顧自己警察的形像,在樺甸市公安局政保科內幾個人圍著她搶存摺,她一個弱女子,哪裡是他們的對手,最終存摺還是被他們搶走,並被非法凍結,丈夫多次去要,很長時間後,才解凍歸還。 在看守所,李世霞被非法提審時,警察方清賀為了逼供連續打了她四、五個嘴巴子,當時打得她眼睛發花,臉部腫起。一個半月後,她被劫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 在那裡,李世霞經歷了地獄般的非人折磨。因為她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和做好人的權利。從進勞教所那天開始,她就被連續四十多天不讓睡覺,甚至躺下休息一會兒,都不行。深夜,勞累了一天的其他人員都睡了,而她卻只穿著毛衣毛褲,被攆到走廊裡,接受強制“轉化”。獄警安排刑事犯輪班看著她及其他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只要稍一迷糊,就喝令讓她睜開眼睛。 東北的冬天很冷,尤其那年格外的冷,勞教所後半夜又不供暖氣,而李世霞因為長時間的不讓睡覺,熬的身體格外發冷,尤其再不讓她穿棉襖棉褲,凍得她渾身發抖,冷困交加,幾次都差點暈過去。 有時為了達到強制“轉化”的目的,警察甚至株連整個寢室的人都陪著她,不讓睡覺,讓眾多的人遷怒於她,用各種侮辱性刺激性的語言圍攻謾罵。白天,有時不讓她穿棉襖,站在一個沒有取暖設施、窗戶上都是霜的屋子裡。上來一幫人,用大被子捂上她就開始打。她的腿跛了,手不好使了,後來脖子嚴重潰爛。她的脖子和身上的傷疤幾年後仍然可見。 期間罰站、睡覺,有包夾,站隊有包夾,不許洗澡洗衣服,不讓上廁所,每個月加刑三十天……這種精神上和肉體上的折磨,使我她受著難以言表的巨大壓力,多次幾近昏迷。最後,在她被迫害致心髒病後,勞教所怕出現生命危險承擔責任,將她釋放。 被綁架前,李世霞和丈夫正經營一家飯店,因為她的被綁架,使飯店不能正常營業,最後被迫停業,造成直接間接經濟上的損失巨大,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可憐李世霞三歲半的孩子沒人照顧,寄養在姐姐家一段時間,後來由丈夫領回艱難度日,承受著巨大的來自經濟上的和精神上的痛苦。 二零零二年十月末,樺甸市啟新街派出所的警察楊峰等多人不穿警服,突然闖入李世霞經營的服裝專賣店,欲綁架她去樺甸市蘇密溝洗腦班,憤怒的丈夫與他們理論,質問憑什麼無理抓人,楊峰叫道:“你找江澤民去。” 接著他們就開始強行搶人,他們幾個人把丈夫按倒在地,另外幾個人強行把李世霞抬走。她掙扎大喊,他們用毛巾堵住她的嘴,讓她發不出聲音。在掙扎的過程中,李世霞的左手中指和無名指嚴重受傷,血流不止,造成至今中指仍然指尖麻木,無名指伸不直,蜷不上。混亂中,過世的婆婆留下的一對純金耳環也不翼而飛。 丈夫追到洗腦班要人,李世霞在洗腦班隔壁聽有人說(不知是誰說的):“江澤民讓(抓人)的,你找江澤民去。”丈夫憤怒要人,質問憑什麼?總得給個理由吧?他們就耍無賴說:“急眼,把你也抓起來。”三天後,李世霞從洗腦班走脫,但有家不能回,服裝店因為無人進貨,不能正常營業,從而造成相當程度的損失。 二零零四年端午節的前一天晚上,李世霞和兩位法輪功學員在樺甸市大壩下面掛帶有法輪大法好字樣的漂亮燈籠,這本是一個善良舉動,僅是展示法輪大法的美好,對任何人沒有傷害,相反,是大善之舉,然而被樺甸市啟新街蹲坑警察構陷,過程中,兩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被非法勞教三年。李世霞雖然當時走脫,但有家回不了。 當地片警經常去她經營的服裝店騷擾,以伺機迫害。丈夫承受著巨大的壓力,一個大男人不但得照顧七歲孩子的生活起居,洗洗涮涮,接送孩子,還得在服裝店賠錢甩貨。 一次,孩子不小心踩在了一個打破了的玻璃罐頭瓶上,鮮血直流,孩子疼的哭了好幾天,打了多天的吊瓶才好。當她聽到這個消息時,心裡難過極了,如果不是江澤民發起的這場迫害,她正常在家打理買賣,照顧孩子,孩子哪能受這種委屈? 為避免再遭迫害,他們全家不得不流離外地。期間住房問題、孩子上學問題、生活來源問題等的艱辛無法一一表述,用全部家當投入的服裝專賣店最終就以這種形式被迫停止。經濟上的、精神上的損失無法估算。 二零一四年四月,同是老鄉的王小虎因修煉法輪功七年冤獄到期,李世霞和其他幾個親屬朋友去吉林監獄接王小虎回家,卻遭到荒唐無理的綁架。吉林市船營區公安局和歡喜派出所警察搶走李世霞的包,並用包裡的鑰匙打開她的家門無理抄家,身患腦血栓、高血壓等多種疾病的丈夫看到突然闖進的警察驚恐不已,受到驚嚇。李世霞被劫持到吉林市拘留所拘留。 因為惦念家裡多病的丈夫和上學無人照料的孩子,李世霞身體不適,心跳加速,七天後,她被釋放。當時搶走的帶字的錢、從家裡抄走的手機、打印機、硬盤和大法書籍等至今尚未歸還。 多年來,李世霞一直沒有身份證,給生活中帶來了方方面面的不便。二零一一年李世霞去樺甸市啟新街派出所辦理身份證,辦理身份證需要片警簽字,當時片警丁柯榮不在,別區片警本來答應代簽,但當看到戶口本上的名字是李世霞時,就不敢簽了。第二天,李世霞在薛桂琴老人及家人陪同下再次去樺甸市啟新街派出所,戶籍科的警察姜迎欣說得請示所長及“六一零”同意,不然不能辦。當家人去問所長時,所長說得“六一零”同意才能給辦,“六一零”也打電話要挾家人,說要讓李世霞去洗腦班接受洗腦“轉化”,薛桂琴老人及家人擔心李世霞再被迫害,趕緊讓李世霞離開派出所。樺甸市“六一零”楊寶麟越權操控不許中國公民辦理公民身份證,實屬違法行為。直到二零一五年的四月份,她才辦理了身份證。 多次的中共迫害,給李世霞及家人的身心造成極大的損害,丈夫因為承受不了一次又一次的迫害,曾經要與我離婚,他說,我知道你學法輪功是好的,但我實在受不了這種擔驚受怕的日子。孩子學校讓在表格上填家長名字時,孩子不敢在媽媽欄裡寫上她的名字,怕別人知道,再把她綁架。每次家裡有敲門聲,都會很警惕的看好,再開門。 一次,李世霞被綁架後回來,孩子擁著她喜極而泣,她知道不善言辭的孩子那種沒有母親的痛苦和失而復得的喜悅,分別恍若隔世。 母親曾經流著淚說:“人家過年都是高高興興的闔家團圓,咱家是三個男人抱著三個孩子哭著回來過年(當時我們姐妹三人都因修煉大法被中共非法關押)。”母親因為她們姐妹的多次無理關押擔心受怕,身體每況愈下。
迫害類型: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毒打/毆打;
逼迫放棄信仰;
剝奪睡眠;
監視/跟蹤;
吹涼風;
非法扣壓身份證或者不給辦理身份證;
騷擾;
非法提審;
綁架/劫持;
人身侮辱;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非法拘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吉林省樺甸市薛桂琴老人一家的遭遇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樺甸市公安局
:
方清賀,
金哲憲
樺甸市啟新派出所
:
楊峰
吉林市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30日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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