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詠梅
簡介:
李詠梅(Li,Yongmei),
女 ,
79歲 ,
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法輪功學員,原系銀行職員。李詠梅,原系銀行職員,因修煉法輪功,二零一五年被構陷冤獄3年,被開除公職。後在一家私企工作,現已退休。 李詠梅於二零一四年七月被沈陽市和平區吳淞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時早上七點左右,大約六、七個警察躲在她家單元樓下的一輛車裡。李詠梅下樓送孩子上學,孩子剛騎車出小區門,李詠梅回身往樓裡走的時候,警察從車裡出來,問她是不是李詠梅,然後強行帶走。後來陸續來了七、八個警察,可能有國保大隊的,李詠梅只知道有一個警察頭目叫劉洋。他們把李詠梅家的電腦、打印機、大法書、周刊、神韻光盤等都搶走了。第二天晚上將李詠梅送進沈陽市第一看守所。之後李詠梅被冤判三年,她上訴,但中級法院官官相護,維持冤判。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李詠梅被轉入遼寧省女子監獄,分到七監區五小隊。隊裡派刁麗麗、李雲霞來包夾她。她們問李詠梅認罪不認罪,不認罪就罰站,每天從早上一直站到晚上,把生活用品都收走,不給衛生紙、牙膏,更不能換衣服,睡覺只能睡在光板床上,什麼被褥都沒有。 車間裡有一個放電動縫紉機機台的庫房,不“認罪”的法輪功學員早上從監捨出來就被帶到那裡,稱為“學習”,許多法輪功學員都在那裡受過迫害。被罰站一天,手腳都是腫的,過了幾天又改為讓她蹲著,從早蹲到晚,腳腿腫脹,腳腫的把拖鞋都撐裂了,從早七點左右就開始蹲,一直蹲到晚上七點,後來到十點,有時不讓穿鞋讓她在舖地磚的地上蹲著。過了十多天後,改為讓她二十四小時蹲著,不能睡覺。 包夾看李詠梅仍不屈服,在十二月寒冷的冬天把窗戶開著,只讓她穿單薄的襯衣襯褲和一套單外衣,李雲霞還往她身上澆水。監獄給的飯她們也不全給李詠梅,有時一天只給她一頓飯,說如果讓她吃飽了,她就會有勁堅持下去。後來兩個包夾自己身體吃不消了,讓五小隊的犯人們晚上收工七、八點鐘以後輪番看著李詠梅,二十小時不讓睡覺。直到李詠梅下到小隊才結束了包夾。 五小隊是服裝廠,工作量非常大,經常早上不到七點就出工,晚上很晚才回來,有時活做不完還拿到監捨繼續做。每周休一天,有時趕上旺季一、兩個月也休息不上一天。 監獄規定,要想減刑提前回家必須寫“五書”才能上報減刑材料,不寫“五書”的法輪功學員只能在冤獄期滿後才能回家。直到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六日李詠梅才結束三年冤獄回家。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沈陽市沈河區法輪功學員李詠梅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遭刑訊逼供,她被非法關押在沈陽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李詠梅收到檢察院起訴書。同時被構陷的法輪功學員還有於桂春、張玉錦(79歲)。 據派出所警察講,李詠梅、於桂春、張玉錦被跟蹤半年之久。據悉,於桂春二零二三年三月起就被跟蹤,(自己不知道)她們經常手機聯系、見面。九月十九日,於又給李打電話要翻牆卡,被中共不法人員監聽,在約定地點,兩人同時被便衣警察綁架,並帶回各自的家裡非法抄家。 當天下午四點半左右,到李詠梅家非法抄家的有沈河分局及南塔派出所7∼8個人,沒穿警服,只有所長師守君一人在到她家樓下時出示了警察證。他們從李詠梅家中搶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塑封機、U盤、大法書、周報、護身符等私人財物。他們之後把李詠梅劫持到南塔派出所。 據悉,在南塔派出所,所長師守君及兩名做筆錄的男警察把李詠梅吊起來(兩腳懸空)逼供,把她的手腕都勒腫了,不知多久。後來李詠梅被非法關押到沈陽市第一看守所。 綁架李詠梅之前不久,警察對李詠梅有過兩次騷擾。一次是李詠梅在醫院護理住院的老父親時,接到一個陌生男子的電話,讓她馬上回家。過後,李詠梅回家時,保安告訴李詠梅是警察找她,警察先走了。還有一次,一個警察拿著一張很模糊的照片,問她照片上的人是不是你。 目前,構陷李詠梅的案卷已到法院,她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收到檢察院起訴書,其中聲稱有600張翻牆卡、82張護身符、5份周報。前兩天,檢察院派一名援助律師來見李詠梅,李問律師,能否做無罪辯護?答:不能。李拒絕。會見律師說,一般情況,接到起訴書10天就能開庭(除非案件特別多),她這個“案件”可能年後上班就會開庭。 李詠梅兒子幾個月之前去加拿大求學。家中只有82歲的老父親和李詠梅一起生活,父親身體不好,生活無法自理,全靠女兒照顧,李詠梅被綁架,只能由大女兒(李詠梅姐姐)接走。 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三)上午9點,沈陽市大東區法院將對法輪功學員於桂春、李詠梅、張玉錦三位(女)同修非法庭審。於桂春家屬為其請了辯護律師,另外兩位同修沒有請律師,自己辯護(法院將指派援助律師做有罪辯護。) 法庭給每位當事人指派一名公益律師,每位當事人允許兩名直系親屬旁聽。 於桂春兩個女兒、張玉錦兩個兒子,李詠梅姐姐去了(姐夫當天早上突然腰部扭傷,不能動彈),法官當場演離間計,開庭前允許於桂春兩個女兒、李詠梅姐姐面對面與親人談了幾分鐘話。沒允許張玉錦與兒子面談(說張態度不好)張玉錦當場拒絕公益律師辯護,自己從多角度證明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實,法官發怒,被叫停。三位當事人都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於桂春、李詠梅兩個公益律師為其做了罪輕辯護。庭審只進行一個半小時(10:30分)就匆匆結束了。當場未出結果。估計一個月後能出結果。 沈陽市法輪功學員於桂春(72歲)、李詠梅和張玉錦(79歲),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被沈陽市大東區法院非法開庭,於桂春被非法判刑八年,李詠梅被非法判刑五年,張玉錦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於桂春家住沈陽市渾南區,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被沈陽市沈河區皇城派出所跟蹤綁架,非法抄家。當天,沈陽市沈河區法輪功學員李詠梅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遭刑訊逼供。張玉錦是沈陽理工大學退休副教授,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被警察入室綁架。 據派出所警察講,於桂春、李詠梅、張玉錦被跟蹤半年之久。據悉,於桂春二零二三年三月起就被跟蹤(自己不知道),她們經常手機聯系、見面。九月十九日,於又給李打電話要翻牆卡,被中共不法人員監聽,在約定地點,兩人同時被便衣警察綁架,並帶回各自的家裡非法抄家。 當天下午四點半左右,沈河分局及南塔派出所7∼8個人到李詠梅家非法抄家,沒穿警服,只有所長師守君一人在到她家樓下時出示了警察證。他們從李詠梅家中搶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塑封機、U盤、大法書、周報、護身符等私人財物。他們之後把李詠梅劫持到南塔派出所。 據悉,在南塔派出所,所長師守君及兩名做筆錄的男警察把李詠梅吊起來(兩腳懸空)逼供,把她的手腕都勒腫了。 後來,李詠梅、張玉錦被非法關押到沈陽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李詠梅收到檢察院起訴書。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開庭,法庭給每位當事人指派一名公益律師,每位當事人允許兩名直系親屬旁聽。於桂春兩個女兒、張玉錦兩個兒子,李詠梅姐姐去了(姐夫當天早上突然腰部扭傷,不能動彈),法官當場演離間計,開庭前允許於桂春兩個女兒、李詠梅姐姐面對面與親人談了幾分鐘話。沒允許張玉錦與兒子面談(說張態度不好),張玉錦當場拒絕法庭指定的律師,自己從多角度證明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實,被法官叫停。 三位當事人都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於桂春、李詠梅兩個公益律師為其做了罪輕辯護。庭審只進行一個半小時(十點三十分)就匆匆結束了。當場未出結果。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逼迫放棄信仰;
罰站;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罰蹲;
剝奪睡眠;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吹涼風;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抄家;
監視/跟蹤;
長時間吊拷;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沈陽法輪功學員於桂春、李詠梅、張玉錦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473744.html#24228224215
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473704.html#24227222213
沈陽法輪功學員李詠梅等被檢察院非法起訴
遼寧省沈陽市法輪功學員李詠梅被綁架情況補充
沈陽市李詠梅再遭綁架-孩子海外呼吁幫助營救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65883.html#2392423030
遼寧女監惡行-罰站、罰蹲、冬天往身上澆水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信息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350621.html#177402844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29286.html#16526233136
相關單位及個人:
遼寧省沈陽市大東區法院地址:沈陽市大東區臨河路86號。法官:張巨濤。
電話:024-28319571 手機:13998269802(不知是否已更換)
沈陽市沈河區公安分局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沈陽路東華南巷4號 沈河區公安局
郵編:110011
電話
區分局:024-24844572
值班室:024-24849109
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 吳東風:13904003195、024-24865151、024-23105228
國保大隊: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國保大隊大隊長 楊文清: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保大隊副隊長徐寶軍:1384033300、024-24859695、13840333009
國保大隊警察何彪:13478303799、024-24849109
國保大隊副大隊長 劉立成
國保大隊副大隊長 李偉光
沈陽市沈河區公安分局南塔派出所,電話:024-23898006
地址:沈陽市沈河區文萃路68號,郵編110017
遼寧省沈陽市看守所(沈陽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於洪區造化鎮高力村 沈陽市第一看守所
郵編:110148
電話:024-89241898
總機:024-89241894、024-89241895
辦公室:024-89342960、024-89248084、024-89248085
接待大廳:024-89241894、分機8080
所長:024-24859695、024-89241898
直接督促迫害法輪功的有:沈陽市司法局:郭科長
遼寧省沈陽女子監獄教育科科長:李文玲
遼寧省沈陽女子監獄第七監區負責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有:科長:鄧潔。
常人:刁麗麗、丁鳳君、李雲霞、陳爾明(已出獄)、王天嬌(已出獄)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沈河區公安分局
沈陽市東陵區南塔派出所
沈陽女子監獄(前稱沈陽大北監獄)
大東區法院
:
張巨濤
沈陽市第一看守所
和平區吳淞派出所
:
劉洋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6日 07: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