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實事報道


首頁 > 實事報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單及案情

孫平

簡介:
孫平
(Sun,Ping), 女 , 年齡未知 , 山東省日照市法輪功學員。

約從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山東省日照市開發區公安分局騷擾奎山鎮申家樓村法輪功學員孫平和其他法輪功學員,村書記申作峰積極配合,騷擾家人不得安寧,孫平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山東省日照市法輪功女學員孫平被開發區分局國保警察綁架,當日下午被劫持至日照市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二十天。大法弟子孫平被押到拘留所後,一直不吃飯,不管獄警怎麼說,讓其家人怎麼勸,都不吃。後來孫平提出兩個條件:第一:讓家人送本書《轉法輪》。第二:讓家人送個枕頭(睡覺用)。開始獄警不答應,孫平說:不答應就不吃。獄警怕孫平有生命危險,就答應了孫平提出的條件,他家人給送去了。她的丈夫想和朋友看望孫平,日照拘留所不讓見別人,只有孫平見到丈夫,身體虛弱的被丈夫背出來的。同年八月得知,孫萍已回家。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日,山東省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國保大隊構陷的屈正蓉等八位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報給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批捕科,在三月九日下午宣布屈正蓉、公華、孫平被非法批捕,繼續非法關押在日照市看守所。另外五人李惠娟、王均玲、王延周、屈正華和姚勇林夫婦則未予批捕,分別勒索三千元所謂保證金之後以「取保候審」釋放回家。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三日兩天,山東省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國保警察綁架了屈正蓉等八位大法學員,非法刑拘至第三十七天時,有五位學員被取保候審釋放回家,屈正蓉、公華、孫平三位學員被非法批捕,繼續非法關押在日照市看守所。截至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是被非法批捕的兩個月整,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這一天,八位學員陸續被國保警察告知,所謂案件已經構陷至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公訴科。在非法刑拘期間,屈正蓉和孫平的家人分別為兩人聘請了兩位北京的律師為其代理,兩位律師先後多次去看守所會見了兩位大法學員,並且去東港分局國保大隊找到所謂案件的責任人,從法律、人權、信仰幾個方面與其進行溝通,希望辦案警察能夠盡快終止此案,無罪釋放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學員。辦案警察表示理解,但是要聽上級領導的指示。

二零一八年七月六日,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國保警察再次將公華、孫平、屈正蓉等八位法輪功學員,構陷至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科。負責該迫害案的檢察官是?(man音滿)冬青,該迫害案於六月八日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卷給東港分局國保大隊。

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日照市被構陷的公華、孫平、屈正蓉等八位法輪大法學員的所謂案件被移交至日照市五蓮縣檢察院公訴處(0633-3011515)。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周四),山東省日照市五蓮檢察院將公華、孫平、屈正蓉等八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的案卷,退至東港分局國保大隊。東港分局國保大隊負責該迫害案的主要責任人是張念峰、秦玉精,監辦為林凡中。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法院對孫平(女)、公華(女)、屈正蓉(女)等六名法輪大法學員被構陷案非法開庭,孫平、公華分別在法庭上申明自己信仰“真善忍”是天賦人權,講真相救人脫離共產邪教的魔掌更是無罪的,兩位來自北京的律師也分別為孫平和公華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同時指出該構陷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應該當庭無罪釋放當事人。當庭法官宣布休庭,並未及時作出公正判決。孫平、公華、屈正蓉三人被非法關押在日照市看守所迄今。五蓮縣法院預訂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八日(周二)徑行第二次非法庭審。

日照市五蓮法院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非法判法輪功學員公華(女)、屈正蓉(女)三年,孫平(女)二年,王延周(男)判一緩一。法輪功學員姚永倫和屈正華夫婦免於刑罰,分別被勒索罰金三千元和二千元。

公華和孫平對該非法判決表示不服,分別委托各自聘請的北京律師依法向日照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申明自己信仰真善忍是天賦人權,散發講真相的資料是無罪的,並且依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和罪刑法定原則,對其濫用刑法三百條是適用法律不當,中共的無理打壓才是真正在犯罪。公華和孫平分別委托各自聘請的北京律師向日照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要求依法改判無罪,還其人身自由。日照市中級法院已經正式受理了該上訴案,負責審理該案的法官是刑庭庭長劉娟。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山東省日照市中級法院未經開庭審理,枉法對法輪功學員公華、孫平的上訴案做出終審裁定,非法維持原判。審判長:陳令春,審判員:趙明佳,劉娟,書記員:張永樂。對法輪功學員公華、孫平的上訴案維持原判。

二零二零年二月一日山東日照大法弟子孫平安全回家

迫害類型:
騷擾綁架/劫持非法拘留非法批捕非法審訊非法關押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違反庭審程序非法起訴非法審判非法判刑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勒索錢財非法罰款交保證金謊詐誘騙/利誘逼迫放棄信仰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莒縣六旬農婦崔建秀遭枉法判四年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401365.html#20217231149
山東省日照市公華、孫平被中級法院枉法維持冤判
二零一九年年三月八日大陸綜合消息-383631.html#1937231731
山東省日照市公華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山東省日照市五蓮法院預謀對法輪大法學員公華等二次開庭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77706.html#1811270918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75225.html#1810205024
山東日照市八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檢察院退卷
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373341.html#189402859
二零一八年八月九日大陸綜合消息-372239p.html#1888224338
山東省日照市八人迫害案再次被構陷至檢察院
山東省日照市屈正蓉等被構陷至檢察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62788.html#18311233023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62750.html#18310223847
山東日照市屈正蓉等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補充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60497.html#1825235955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信息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大陸綜合消息-352328.html#1789233841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大陸綜合消息-352021.html#1782234655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大陸綜合消息-352021.html#1782234655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51878.html#17730235441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29286.html#16526233136

相關單位及個人:
日照市中級法院已經正式受理了該上訴案,負責審理該案的法官是刑庭庭長劉娟,電話:0633-8775339 山東省日照市中級法院地址 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泰安路55號 郵政編碼 276826 聯系電話 0633—8782466

責任單位及惡人:
日照市看守所
日照市拘留所
日照市610 : 秦玉京
東港區公安分局
日照市開發區公安局
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 : 陳令春劉娟趙明佳張永樂
日照市檢察院
奎山鎮申家樓村 : 申作峰
日照泰安路派出所電話:0633-3664319,0633-3664315。
東港區檢察院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電話 0633-3011830
東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構陷案主要責任人:張念峰、秦玉精,監辦:林凡中。<br>國保警察行凶者:孫勇,男,刑訊逼供,打人罵人。孫勇電話 15166196066,<br> : 秦玉精林凡中張念峰孫勇
五蓮縣檢察院地址:山東日照 五蓮縣利民路15號(五蓮縣北京路與山東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br>電話:0633-3011501<br>邪黨組書記、檢察長:武傳忠<br>檢察官:尹鵬 0633-3011515(辦)、17806336882;李建波 0633-3011503(辦)、13376333777 、18706331507(手機)。<br>非法庭審官派公訴人:孫光山18606332567 : 孫光山李建波尹鵬
日照市五蓮縣法院院長:韓濤、13562396777<br>[辦公室] 0633-5338001<br>張蘭姬0633-5338172、18766333116<br>劉國慶0633-5338162、15263330750<br>副院長:王善軍13706331723<br>庭長:王明波0633-5219869、13706330570<br>執行庭庭長:高顯武0633-5215215、13506330286<br>庭長:賈世武0633-5210961、13606330563<br>刑庭:張琳0633-5212713<br>審判長:鄭雷 0633-5338181、18706335696。<br>審判員:李佃芹(女),孫貴民。<br>法官:劉國慶 0633-5338162、15263330750;鄭雷 0633-5338181、18706335696;張琳0633-5212713;張蘭姬 0633-5338172、18766333116。<br>書記員:李金玉。 : 鄭雷李佃芹孫貴民李金玉劉國慶

更新日期: 2022年3月27日 04:19

關於我們     聯系我們
©2004-2022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