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凱
2016年1∼8月濟南市法輪功學員遭各類迫害統計
2016年1∼8月濟南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人數按月份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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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焦凱(Jiao,Kai),
男 ,
46歲 ,
山東省濟南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四月二日,法輪功學員焦凱在天橋區濟安新區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保安報警,被濟南市天橋區北坦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濟南市看守所,並兩次非法抄家,劫走打印機兩台、師父法像十幾張、大法書籍30多本、以及200多本真相資料、打印耗材等。四月十五日,焦凱取保候回家。現濟南市天橋區檢察院欲非法起訴焦凱。 二零一八年十月四日,焦凱在臨沂市蘭山區因給路人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蘭山區銀雀山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拘留15天。期間焦凱給參與綁架警察講真相,在拘留所期間不穿號服不報數,給獄警和同牢室人員講真相,有15人退出黨團隊。焦凱於10月19日走出拘留所。 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焦凱在濟南市歷下區泉城新時代一號樓發放真相資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惡告,因被非法通緝,同年一月二十二號在臨沂火車站被臨沂站前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到臨沂市看守所,同年一月二十四號被濟南市歷下區文化東路派出所劫持回濟南。焦凱一直不配合非法辦案警察的非法審訊,同一天被非法關押到濟南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焦凱不報數、不穿馬甲,不配合看守所任何的定期不定期身體檢查,抽血和驗血以及非法采集人體信息的行為,堅持煉功,給獄警和同監室的人員講真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濟南市天橋區法院非法對焦凱作出有期徒刑四年,勒索罰金四千元的判決。焦凱不服提起上訴。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焦凱因腦溢血被非法取保候審。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非法作出了維持原判的判決。現焦凱准備提起申訴。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拘留;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為了堅持做個好人-濟南市焦凱被迫害致腦溢血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77662.html#181125223836
山東濟南市法輪功學員一至八月受迫害綜述
山東濟南法輪功學員焦凱遭迫害近況
相關單位及個人:
銀雀山派出所:
王煥增 0539-8307489、13905395292
張海洋 0539-8314129、13515498666
劉永鵬 0539-8314129、13905397906
張克仿 0539-8314129、13953977686
張衛華 0539-8314129、15969930866
陳威力 0539-8314129、13969936777
邵明麗 0539-8314129、13905392172
邢加玉 0539-8314129、13573936166
張學謙 0539-8314129、15065999607
朱德寶 0539-8314129、13953996249
趙 麗 0539-8314129、15053928881
孫 霞 0539-8314129、13905393763
葛 磊 0539-8189180、13395398887
王 靜 0539-8314129、13969993068
李 嚴 0539-8314129、13854946022
北坦派出所:
電話:0531-86921640
李某17853176881(直接參與迫害)
楊某17853176876(直接參與迫害)
刑警大隊長李偉13361089926
天橋區國保大隊:
大隊長黃健 15505315937
副大隊長徐穎 13361089707
林姓大隊長 0531-85085584
警察原志強 13589100877
警察張精通 15806697117、13176667796、0531-83316161
天橋區政法委610辦:
主任孫善林13869107538、0531-85559978
成員馬寧 0531-85559971
濟南市天橋區檢察院
地址:天橋區無影山中路105號,郵編250032
批捕科王明剛
公訴科:科長趙培林18560068006
副科長王曉敬18560068060、0531-83012868
責任單位及惡人:
濟南看守所(劉長山看守所)
天橋區法院
天橋區檢察院
北坦派出所
銀雀山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6月22日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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