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憲君
簡介:
孟憲君(Meng,Xianjun),
女 ,
30歲 ,
黑龍江省雙城市大法弟子,在雙城市排水事業管理處工作。於1998年修煉法輪孟憲君曾三次進京上訪,遭到北京和當地惡警的殘酷迫害,其家人被不法人員敲詐勒索近3萬元。2000年11月9日,大法弟子孟憲君第一次進京上訪,來到天安門廣場打開了“法輪大法好”的條幅,結果被天安門警察帶到天安門公安分局,先關進鐵籠子裡,再進行非法審問,說出姓名地址後,被送到雙城市駐北京辦事處,非法關押一天一宿。辦事處的惡人江士輝等人對大法弟子非法搜身,將錢財全部搜刮去,說是預交伙食費,多則上百元少則幾十元。第二天她被單位領導接回當地610辦公室,當時610辦公室的頭目之一張士躍(二把手,現已調走),對她非法審訊,還拿出一張它們印好的紙逼著她簽字,然後勒索了她家2000元人民幣,才將她放回。 回去之後,孟憲君覺得太對不起使她受益的師父和大法。於是,2000年 12月12日再一次到北京說明真象。這次她被帶到天安門公安分局後,由於沒報姓名地址,被送到了北京市房山區看守所。當時有很多大法弟子,分別被編了號,然後被帶到各個屋子非法審問。 她被兩個男惡警帶到了一個房間,好像是個宿捨,因為有上下舖,進屋後,惡警們立刻將她銬在鐵椅子上。這種鐵椅子是一種殘酷的刑具:約呈正方形,半米左右,人坐在椅子上,用手銬子將手從背後銬到椅子靠背上,手臂不能活動,這還不算,兩個腳下邊分別有兩個比腳脖子稍微粗一點的鐵環,把腳脖子銬上。就這樣人坐在裡面,除了頭和肩部稍微能動之外,其余部位均動彈不得。正常人銬四、五個小時後,手臂由於長時間不能活動,血液不通暢就會殘廢。腳脖子控得時間太長,會變得粗大、腫脹,這時鐵環就會嵌在肉裡,致使小腿肌肉潰爛,嚴重的可導致小腿殘廢。 當時惡警提審孟憲君時,是晚上7點多鐘,電視裡面出現了江××的鏡頭,其中一惡警說:都是它讓我們這樣干的。這兩個惡徒一直將她銬到第二天早上8點多,整整13個小時。等到惡人們上班後,又將她投進了看守所的監號。孟憲君堅決不報姓名、地址,從非法審問時,就開始絕食抗議迫害。這時她的身體已經非常虛弱了。三天後,它們看她不行了,怕死在裡面承擔責任,於是將她放了出來。在好心人的幫助下,孟憲君終於回到了家。 第三次到京是2000年12月18日,這次孟憲君沒報姓名被抓到了北京市大興區看守所,這裡的惡警更是邪惡,最初她被兩個40多歲的男惡警進行非法審訊,由於沒問出姓名,讓她罰站了一天一宿,站得雙腳都麻木了。第二天又換了個年輕的,長得很凶的惡警,一看她還是什麼也不說,就對她大聲吼道:把鞋脫了,蹲在牆根處,手臂向前伸直,腳跟著地,不許晃動。這是惡警整人的一個狠毒的方法,這種刑法讓外人看不到身上有傷,可是蹲久了,就會使腿部抽筋,腳部腫脹,甚至失去知覺,使身體失去平衡。 孟憲君身體稍微有一點晃動,該惡警便穿著大皮鞋朝她身體上、頭上亂踢一通。見她始終不說,惡警便換了一副偽善的面孔說:只要你說了,我們對上面有個交待,然後給你買張火車票你就回家吧,當時由於她身體非常痛苦,有些承受不住,就報了姓名。沒想到惡徒是騙人的,後來又將孟憲君投入了看守所。第二天,被駐京辦事處派人接回,幾天後,又被單位領導接回到雙城,直接送到了雙城市第二看守所。 孟憲君在看守所絕食8天後,於12月31日被放回家,看守所勒索伙食費130多元人民幣。剛回家沒多久,2001年2月15日,市610辦公室的一把手張國富(雙城市公安局副局長),派兩個人以找談話為由,又將孟憲君騙到了看守所,非法關押了37天放回,這次又勒索伙食費300多元。此間,張國富還以要勞教來威脅她的父母。孟憲君父母怕她受苦,又給它送去5000元人民幣才算完事。 2003年3月7日,孟憲君和學員去農村散發真象數據,被雙城市公正鄉派出所所長辛佩巖和兩個惡警非法綁架到公正鄉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一上午,後又送到雙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這期間,公正派出所的警察那亞東曾兩次對她進行非法審訊。在看守所她再一次絕食抗議這種迫害,8天後,即3月14日,被以“取保候審”的方式放回,第二看守所又勒索家屬3000元的所謂保釋金。 2003年5月的一天,公正派出所的惡警突然來到孟憲君家中,送來一張票子,好像是勞教通知單,讓她第二天到610辦公室去一趟。她父母一看急了,怎麼還要勞教?後來明白了,原來是公正派出所抓了人沒得好處,反倒讓第二看守所得了3000元錢,心裡不平衡。於是他父母又東挪西湊先到610給張國富送去1萬元人民幣,又跑到公正派出所給辛佩巖送去4000元人民幣。至此她們家已是債台高築。 孟憲君3次被抓,被勒索錢財24500多元人民幣,還不包括單位領導接她回來時的路費--兩次加起一起約有5000多元人民幣。不僅自己在身體上、精神上遭到了巨大的迫害,而且她的家人,尤其是父母承受了難以想象的巨大精神壓力,有一陣子晚上經常做惡夢,一聲電話鈴聲都會把他們嚇得心驚肉跳。當孟憲君在家的時候,父母總是緊跟著,深怕她什麼時候又被邪惡之徒帶走了。
迫害類型:
非法罰款;
勒索錢財;
非法關押;
非法審訊;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親屬;
銬在某處上;
上手背銬;
手銬/腳鐐;
罰站;
罰蹲;
毒打/毆打;
謊詐;
誘騙/利誘;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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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雙城610多次無理關押勒索 家中已債台高築
黑龍江省雙城市大法弟被非法關押、毒打和勒索的部分事實(續)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天安門公安分局
北京房山看守所
大興區看守所
雙城市公安局
:
張國富,
張士躍
雙城市第二看守所
公正鄉派出所
:
辛佩巖,
那亞東
雙城市駐京辦事處
:
江士輝
通河縣富林鄉派出所
:
池海波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22日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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