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金海
簡介:
張金海(Zhang,Jinhai),
男 ,
51歲 ,
山東省德州市樂陵市法輪功學員。山東省樂陵市政法委書記劉文學指揮並參與迫害張金海、張霞、王鳳等多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山東樂陵市法輪功學員張金海與妻子張金芳、龔姓與潘姓學員一同被綁架迫害,同年二月四日被樂陵市檢察院非法批捕,九月八日被非法起訴,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年日和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兩次遭非法開庭審理。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年日被樂陵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張金海在被關押期間,張金海的妻子張金芳聘請了山東元華律師事務所李中偉律師為張金海的辯護人,要求為張金海做無罪辯護。李中偉律師開始答應做無罪辯護,但後來在法庭上做的卻是有罪辯護。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發布逮捕令;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迫害親屬;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曝光山東樂陵市政法委書記劉文學
山東省樂陵市法輪功學員張金海被非法判刑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張金海的單位及責任人:
山東省樂陵市公安局:
地址:山東省樂陵市開元大道,郵編:253600
副局長董本哲15805443666(分管國保大隊,其妻朱秀玲13573423689)
國保大隊長范曉恆18553460005、15934177666
國保大隊副隊長高潔
國保警察張偉傑18553460981(原樂陵市公安局610主任,退休後被返聘回國保大隊)
樂陵市法院:
審判長楊志芹13969276835
陪審員:袁銘東、邢樂成
書記員:王文芳
樂陵市檢察院:
公訴人周倩18553426026、0534-3013790
檢察長殷國嶺18553426001
副檢察長張凡18553426007
副檢察長劉振文18553426003
責任單位及惡人:
樂陵市公安局
樂陵市法院
樂陵市檢察院
樂陵市政法委
:
劉文學
樂陵市胡家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27日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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