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豐(重峰)
簡介:
李崇豐(重峰)(Li,Chongfeng(chongfeng)),
男 ,
四十多歲 ,
遼河油田錦州采油廠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李崇豐撥打真相語音電話時被中共警察衛星定位(可能是蹲坑監控),錦州市公安局聯合凌海市公安局、錦州采油廠派出所、單位人員、街道辦人員共二十來人一起將李崇豐綁架,並強行逼迫回到家中非法抄家,搶走六部手機,一部電腦,兩台打印機,一輛電動車,和六千多元現金,還有銀行卡及四十多本大法書籍,七十多本真相資料,以及其它一些用品。警察闖進時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搶走東西時也沒留下任何憑證。 李崇豐當天就被關進錦州市看守所,還不讓他與家人見面。次日(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遼寧省各地一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此次綁架案由遼寧省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縱,各地出動大量警察采用跟蹤、定位、蹲坑等手段實施綁架。 幾個月後當地法院非法開庭,家人找律師辯護,李崇豐被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刑八年。上訴後,在二審沒有開庭的情況下,非法維持冤判(二零一八年一月)。 二零一八年三月,李崇豐家人又請律師幫助申訴,可申訴書被錦州市中級法院駁回,維持冤判。 二零一七年初,李崇豐被劫持至沈陽市第一監獄,由於他拒絕轉化,多次遭到沈陽市第一監獄高戒備監區(該獄第19監區)折磨。一天只給一碗稀飯,二十四小時安排“包夾”看管。四十歲剛出頭的青壯年由一百六、七十斤的體重,被迫害得體重下降到一百二十多斤了。期間曾經一度被關押於該獄第一監區第二管區。曾經有一次因不明原因被該監區毒犯楊明鑫等犯人毆打致滿臉、滿地鮮血。據說打人凶手未受到任何處分,李崇豐不久又被關押到高戒備監區。 二零一八年三月底四月初李崇豐被轉到嚴管監區。雜役犯人在管教徐博文授意下多次進行強制轉化,地點在儲藏室。 二零一八年四月中旬,李崇豐被雜役犯人打的全身青紫色,他以頭撞牆,渾身是血,差一點死了。事後李崇豐找到十九監區管教賀大隊長,講被迫害事實,要求驗傷。賀大隊長帶他去驗傷,同時警告雜役不許再打他。事後,徐博文多次暗示雜役繼續打,出了事情他負責。可是雜役害怕鬧出人命,給自己加刑都不敢再打了。負責轉化的主要雜役有:薛健、謝三洋(謝三洋被調離二樓,去了集訓);李崇豐的親哥哥多次去監獄探監,都被監獄阻攔,見不到人。 二零一九仍被非法關押沈陽第一監獄的法輪功學員一監區1-2:李重峰。
迫害類型: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判刑;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毒打/毆打;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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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沈陽市第一監獄:監區長孔慶華、獄警大隊長呂維國
綁架負責人:張某,電話0416-2573301。
責任單位及惡人:
錦州市公安局
遼寧省政法委
錦州市中級法院
凌海市公安分局
沈陽第一監獄
:
徐博文
遼河油田錦州采油廠派出所
錦州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0年5月12日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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