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紅玉
2016年7∼12月大連法輪功學員遭各類迫害統計(遭迫害人數總數:1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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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紅玉(Wang,Hongyu),
女 ,
42歲 ,
遼寧省大連旅順法輪功學員。王紅玉,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早7點,入室抄家,電腦1台,打印機2台,刻錄機1台,塑封機1台等各種工具,光盤,真相材料若干。隨後被綁架到旅順郭家溝,第二天晚被劫持到大連姚家看守所。目前已被非法批捕並關押中,現已進入司法程序,案件已到檢察院。家屬已決定請律師介入作無罪辯護。(王紅玉、盛傑是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大連市公安局稱為“1614專案”的預謀大綁架中身陷囹圄。)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9位法輪功學員的案子又返回到檢察院,有6人的案卷再次被送到旅順檢察院,他們是劉仁秋、金淑玉、王紅玉、於永富、王會軒、劉代學、檢察院已通知家屬案件開始審理。案子在檢察院期限從十月二十一日至十一月二十一日一個月的時間。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劉仁秋、金素月、王紅玉等九名法輪功學員被旅順檢察院非法起訴到旅順法院。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十九日,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庭審方式為網絡開庭,到場旁聽的各家屬只限三人,現場旁聽的大都是公檢法司人員還有市級相關人員。庭審中,辯護律師李紅秀、李長明及其他幾位律師出庭,就大連市旅順口區檢察院指控九名法輪功學員利用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制作宣傳品,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依法展開無罪辯護。 律師指出,該指控事實不清,其證據既不確定也不充分。憲法明確規定,嚴格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及出版、集會自由。憲法第三十六條明確確定了中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且明確規定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律師還指出,刑法規定只有因持有違禁品等物品才可能涉嫌違法,比如:槍支、毒品等,沒有規定說持有含法輪功內容的資料也是違法的,更談不上要被審判起訴。 二零一七年二月旅順法院非法開庭王紅玉等九名同案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最後王紅玉被誣判三年半,盛傑被誣判七年半。(九人中劉仁秋被判十年重刑)。王紅玉、盛傑均不服判決上訴,最終大連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至五月九日,劉仁秋、金淑月、盛傑、谷樹村、於永富、王紅玉、王金榮、王惠軒、劉代學等九名法輪功學員在旅順法院再次被非法庭審。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周五)旅順法院未通知家屬及律師,非法誣判劉仁秋十年、盛傑冤判七年半、王紅玉冤判三年半、谷樹春冤判二年。隔了一個周末,法院才通知律師,律師馬上通知家屬,家屬這才知道已被非法判刑。現在都已向大連中級法院上訴。 大連旅順法輪功學員王紅玉(女,42歲)、盛傑(女,62歲)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底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 二零一八年八月份被綁架的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區王紅玉已回家。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非法批捕;
非法審判;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原大連政法委書記於德泉的罪惡簿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97524.html#191225224655
大連市旅順口區司法局局長吳元明被調查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沈陽市仍非法關押多位法輪功學員的三個監獄
遼寧大連70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關押於各監獄
遼寧大連法輪功學員王紅玉、盛傑被劫持入獄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信息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59144.html#1811231147
遼寧省大連旅順法輪功學員劉仁秋等被迫害的補充
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劉仁秋、盛傑、王紅玉、谷樹春被非法判刑
大連旅順地區9法輪功學員再次面臨非法庭審
遼寧大連旅順劉仁秋等九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
大連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遼寧省大連旅順“6.28”綁架的9名法輪功學員面臨非法開庭的時間
遼寧大連旅順多名法輪功學員面臨非法庭審
2016年下半年大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
二零一七年一月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40568.html#171623476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337899.html#161118233214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大陸綜合消息-337470.html#16119225324
遼寧省大連旅順9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批捕
2016上半年大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
遼寧省大連旅順多位大法弟子6月28日被非法抓捕補充
責任單位及惡人:
南關嶺姚家看守所
遼寧省女子監獄(原大北女子監獄)
旅順國保大隊
旅順檢察院
旅順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11月19日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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