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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淑桂

簡介:
郝淑桂
(Hao,Shugui), 女 , 75歲 , 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

郝淑桂於一九九四年四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功,不久所有頑疾全都好了,從此二十年沒上過醫院、沒吃過藥。如今七十五歲的她,走路生風,家務活樣樣能干,還能照顧其他患病的姐妹。整個家族以及同事鄰居都見證了法輪大法祛病健身的奇跡。

郝淑桂的女兒陳靜,原吉林省委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務員,她從小體弱多病,患有先天性藥物過敏症、食物過敏症、婦女病、哮喘病、失眠症、心髒病、甲亢等多種疾病,因為藥物過敏既不能吃藥又不能打針,面對病魔卻束手無策,只能無助的承受著各種疾病。陳靜看到母親修煉法輪功後的變化,也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不久,困擾她多年的頑疾全部消失,真正體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一意孤行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郝淑桂、陳靜母女經常遭到警察、小區人員的騷擾、監控,郝淑桂三次被警察綁架,陳靜則遭到辭退公職、罰款、拘留、勞教等迫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陳靜與母親於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陳靜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多次被綁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到北京天安門金水橋打開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當時即被武警一腳踹倒在地,然後被便衣抓到車裡,送進天安門派出所非法關押,然後送到宣武看守所非法審訊,受到威脅,恐嚇讓說出地址姓名,為了不連累單位和當地小區我未報姓名,當時目睹來自全國各地的大法弟子遭受了殘酷迫害,酷刑折磨的打罵聲和大法弟子的喊叫聲從未停過,夜裡三四點鐘還讓坐在外面地面上受凍,第二天因我心髒病發作將我放回。
二零零一年七月,長春市國安局特務與單位領導和黨委合謀強行將我從單位抓走,抄家,關押在一個秘密地點非法拘留半個月,為了逼迫我說出其他修煉者,十五天裡二十四小時單手銬在鐵椅子上只能這樣坐著的酷刑,連睡覺也不給解開,只能坐著瞇一會,並遭受了長時間蹲在地上雙手反銬在鐵椅子腿上的酷刑,後來見我快要休克了才給解開。半個月後被勒索保證金5000元取保候審,一年後以繼續從事法輪功活動為由,沒收了保證金。
二零零二年十月,我被長春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劫持到長春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審訊,當天放回。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我在單位被長春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到一秘密審訊地,酷刑折磨,四肢被抻直後緊緊的銬在鐵椅子上十多個小時,鐵銬嵌到肉裡,警察對我搧耳光,皮帶抽打,木棍擊打頭部和後背、前胸,臉被打腫了,鼻子、嘴都流血,後來被折磨的心跳加快,氣短,在生命垂危的情況下才送醫院搶救。後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所外執行,家人到長春市公安局法制科辦理保外手續時被勒索一千元錢,未給收據。這期間單位非法扣發我的工資,只發生活費,給我的生活造成巨大困難。
二零零四年九月,我從勞教所出來,回單位上班,單位領導為了逼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不給安排工作,只給發三百多元基礎工資。
他們的惡行在吉林省直機關內受到有良知同事的斥責,省財經辦主要責任人當面推脫說是上級命令,自己只是執行者,背地裡對我進行監控,派人偷翻我的櫃子、抽屜、皮包等,並幾次欲將我綁架到洗腦班。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一天,吉林省「610」、省直機關工委、省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人員專門召開會議作出決定:要求陳靜必須在修煉法輪大法與工作之間作出選擇,想要工作就得在網絡上向全世界公開誣蔑法輪功創始人、寫所謂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等。如不「轉化」,限期三個月自行調離省委機關;否則,到期開除公職。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一天,我與母親在購物時與一朋友相遇後被便衣綁架,我不配合,他們就掐住我脖子,當時我臉憋通紅,喘不上氣來,我母親都快哭出來了求他們:「陳靜心髒不好,這樣她就斷氣了。」他們都不松手,一直將我拖到大馬路推上警車,劫持到長春市自由大路派出所,逼問這個朋友的情況,我說以前認識現在不聯系,他們也不釋放我們母女,關押一夜,當天我心律過速,呼吸急促,他們害怕我出現生命危險,第二天放我回家。

【多被非法勞教  遭藥物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天,我和朋友在街上被清和派出所警察綁架,理由是年底派出所要完成上級規定的抓人指標。我在清和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一天,為抵制這種執法犯法的行為,我未報姓名,晚上被劫持到葦子溝看守所非法拘留十天。關押期間我絕食絕水反迫害,五天後身體反映非常強烈,心髒偷停,喘不上氣,連膽汁都嘔吐出來,看守所害怕我出現生命危險,兩次將我送醫院檢查。
第九天我被非法勞教一年,他們將我強行綁架到吉林省女子勞教所,入所體檢不合格,清和派出所警察勒索不成,為了把我送進勞教所,當晚關押在派出所鐵椅子上用手銬扣住,整個人動彈不得,第二天拉到派出所轄區內一家小醫院體檢,並再次劫持到勞教所,勞教所認為我已經十天水米未進,身體狀況不適合關押,清和派出所警察惱羞成怒與勞教所獄警發生了激烈沖突,場面火爆,雙方差點動手,雙方交涉一天,到下班時間清和派出所警察放下我開車就跑,把我硬扔在勞教所裡。我當時對勞教所的人說:「我是合法公民,因為修煉法輪功走在路上就被非法抓捕,派出所為了完成抓人指標就把我勞教,這是哪家法律,你們勞教所甚麼法律文書都沒有,這是非法拘禁,這是犯法。這也不是女子公寓,我自己回家。」他們不讓我走,派三個刑事犯把我抬到四大隊辦公室關押,我一路高喊:這是非法關押,而且荒唐可笑,至今沒聽說過這樣抓人的案例,簡直是天下奇案。勞教所所有的人都啞口無言。
我一直絕食反迫害,在勞教所兩天當中,幾個獄警圍住我,用手不停晃我的頭,我的血壓當時升高,整個人差點摔倒,並威脅說你到這裡來了就別想回去,沒有手續也能關你。他們看我晚上也不睡就給我的水裡放了藥,醒來後我渾身無力,手裡的杯子都拿不住掉到地下摔的粉碎。我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我,勞教所和朝陽區分局找到我的家人將我接回。從勞教所回家後我明顯記憶力衰退,精神恍惚,不知道他們往我的水裡放了甚麼東西。

【被非法開除工作】
二零零五年四月,在沒有任何法律、文件依據的情況下,我被單位無理辭退。
我失去工作後只能在社會上打些零工,連基本生活都維持不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策之一就是「經濟上截斷」,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證也做了手腳,到社會上去應聘知道是法輪功學員就不敢用。我是一九八三年參加工作,到二零零五年被辭退時已經有二十四年的工齡,因是公務員身份未有社會保險,按國家規定可以直接轉到社會保險,二零一一年我到原單位吉林省委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去反映情況,黨委書記王小明通過電話答復:「國家有政策,法輪功不給辦」。我讓他拿出具體文件,他卻拿不出。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下午兩點左右,長春市綠園區青年路辦事處楊蒲社區兩位女性工作人員來到八十歲郝淑桂老人家,問老人家裡有什麼人同住,登記了電話號。同時追問陳靜是不是你女兒?她平時跟你住在一起嗎?老人沒有明確回答她,又問現在住哪?電話號碼多少?老人說記不得了,社區人員說,如果住在這裡,去社區登記身份證和電話號。

陳靜,原吉林省委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務員,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受到殘酷迫害,多次被非法關押,幾次差點失去生命,二零零五年被單位辭退,家裡只有年邁的母親,二零一零年底被非法抓捕,二零一五年訴江之後幾次受到騷亂。

迫害類型:
騷擾監視/跟蹤綁架/劫持迫害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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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楊蒲社區王女士電話:1530430780 社區辦公電話:15543492536

責任單位及惡人:
北京市宣武區看守所北京市宣武區看守所<br>電話:61261849
長春市公安局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2627號,郵編:130051<br>局長呂鋒,國保大隊辦案人倪春雨、仇蒙、王大力、高軍、鄭國山、騰國君、郭洪峰、吳冠時、王立東、張偉光、於才國<br>長春市公安局國保:<br>辦公室:0431-88776290,0431-88776259<br>高軍:13514493355  15904402839<p>長春市公安局電話查號台:0431-88991114<br>總機:0431-88907000、8986842 8986830 8908000<br>傳真;0431-88966903、88908000、88908066<br>辦公室:0431-88922156<br>指揮中心:88989110<br>長春市公安局法制處 審批科 電話 0431-88926741<br>陳龍 13354302271 87979088
天安門派出所天安門派出所:65129617
吉林省女子勞教所吉林省女子勞教所(長春黑嘴子)部份電話:<br>所長朱曉光,電話:0431-5956636,管教李穎、劉瑚、蘇XX等<br>六大隊,隊長:李桐 0431-5384312轉6106 手機:13944191708<br>六大隊一小隊管教:丁彩紅 13578892981<br>田所長電話:0431-85384312-轉8005<br>管理科岳科長:0431-85384312-轉8014<p>參與迫害的相關責任人:<br>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一大隊大隊長:閆立峰<br>一大隊勞改隊長:李影<br>一大隊的獄警:周占紅、吳玉岫、段亞娟。<br>全稱: 吉林省女子勞教所 1085信箱 郵編:130022<br>總機:0431-85384312<br>勞教所所長:馬莉廷 辦公室:0431-85384323<br>宅電:0431-85924643,手機:13843020118 13604338661 <br>田副所長;辦公室電話:0431-85384312-轉8005<br>管理科岳科長:0431-85384312-轉8014 <br>勞教所公開投訴電話:0431-85384312轉8006、0431-85384312轉8013 0431-85384312轉8014
朝陽區公安分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西民主大街645號,郵編130012<br>電話:0431-88521362、86002777<br>副局長:曲海龍 13604430777 <br>[國保大隊]<br>佟景濤15904404830<br>[法制大隊]<br>趙淨希15904404566、劉彥傑15904404380、李洪偉15504307792<br>趙曉毅15904404324、盛學武13756944575、齊躍18343093059<br>李永成15904404686、閆立新15904404496、張鐵男15904419854<br>王志超18626641593、陳立功15904404449、於勇15904404486<br>劉繼光15904404711<br>[預審科]<br>姜巖龍15904404492、徐慶偉17643132668、徐明15904404537<br>劉晨15904404533、白占省15904419836、龐立輝15904404531<br>樊秋林15904404530、孫冰15904404563、李光15904404538<br>馮雷1590440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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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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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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葦子溝看守所
吉林省直機關工委

更新日期: 2020年3月25日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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