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恆川
簡介:
李恆川(Li,Hengchuan),
男 ,
年齡未知 ,
河北省秦皇島北戴河法輪功學員。2016年7月10日,法輪功學員李恆川與單位同事開著黑龍江牌照的車(李恆川的工作單位是黑龍江住北戴河某辦事處,家住北戴河海濱)在檢查站檢查身份證時發現是煉法輪功的,問:是否煉法輪功。 李恆川與其講真相告訴法輪功不做壞事,是教人做好人的,對方不聽,還在車上檢查出一本《轉法輪》就被檢查站劫持送蓮蓬山派出所,非法審訊後,派出所警察帶李恆川去家裡抄家找所謂的犯罪證據(法輪功資料),什麼也沒搜到,就被綁架送到秦皇島拘留所要拘留15天。 下午4點半,蓮蓬山派出所副所長張路帶人到李恆川家中非法查抄,沒有查到什麼東西,就把李恆川劫持到秦皇島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11月12日,在單位辦公室,李顯武院長和辦公室兩人於忠、曲興旺成立“幫教小組”,說是上邊的意思要求“轉化”,並威脅在三書上簽字,如不簽字,就開除工作,被李恆川正念抵制。 下午,院長又找到李恆川說些偽善的話,說是他也沒有辦法,單位對李恆川做出警告處分,並且將處分書,具體內容不清楚,分別送報北戴河區防范辦(610)和黑龍江省人社廳。 2020年11月20號左右,北戴河西山街道新來的街道主任到北戴河區法輪功學員李恆川單位騷擾,一周到單位2次找單位領導,一直沒有找李恆川。此人不甘心,又到李恆川的妻子單位騷擾2次。 11月21號左右,北戴河區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街道等5人又到李恆川單位要求單位配合去市裡“學習班”(即洗腦班),說是有邪悟人員幫教,也被單位領導回絕了。李恆川單位只讓他好好上班,別的不用管。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傍晚6點多,盧姓主任和其他三人(三男一女)到李恆川家騷擾,李恆川隔著門給他們講真相。盧很囂張的說:“你可以投訴我,我是政法委讓我來的,你得到市裡法制中心(注:即洗腦班)學習。”李恆川當時就揭穿他說的“法制培訓中心”是監獄外的黑監獄,是迫害法輪功的洗腦班。其中一人一直在盧身邊錄像,李恆川告訴錄像的人:“你把你錄的東西保存好,這都是你們犯罪的證據。”他們走時說:“過幾天還來,你要是不給開門,就經常來砸門。”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抄家;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省秦皇島市北戴河區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415975.html#20123223525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37806.html#161116224151
河北省秦皇島北戴河法輪功學員李恆川被綁架情況補充
秦皇島北戴河區李恆川被非法拘留
相關單位及個人:
北戴河區政法委書記王會民
責任單位及惡人:
秦皇島市拘留所
蓮蓬山派出所
:
張路
北戴河干部療養院
:
曲興旺,
李顯武,
於忠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7日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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