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連紅
簡介:
肖連紅(Xiao,Lianhong),
女 ,
51歲 ,
北京朝陽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肖連紅和丈夫李鋼被非法勞教二年,肖連紅在北京大興女子勞教所被迫做奴工,身心再次受到嚴重摧殘。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早上,東壩派出所五個警察突然闖進肖連紅家裡,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將肖連紅綁架到東壩派出所。警察還搶劫走肖連紅的私人物品,包括書籍和音像品,當日晚上,肖連紅被非法關押到北京朝陽看守所。肖連紅的丈夫李鋼被迫離家。七月二十三日,肖連紅的親屬進肖連紅的家裡照管,兩個自稱是金駒家園小區的物業人員隨後進入,說維修房子。實質是金駒家園小區物業的人被東壩派出所授意盯著肖連紅的住址,企圖找到李剛。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肖連紅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非法批捕。肖連紅的律師北京道衡律師事務所的余文生律師,已向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遞交要求對肖連紅不批捕的意見文件。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左右,朝陽公安分局將誣陷肖連紅的所謂案卷提交到朝陽區檢察院。肖連紅的辯護律師余文生先生,十月二十七日,已去朝陽區檢察院辦理了相關事宜。十一月二十八日,案件由檢察院轉到法院。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肖連紅被北京市朝陽法院在溫榆河法庭非法庭審。余文生律師為肖連紅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指出肖連紅的行為沒有觸犯國家的任何一條法律,觸犯法律的是這個案件中的執法人員(政法委、公、檢、法、司),是他們的行為在違法。朝陽檢察院對於肖連紅的指控,主要是家裡搜查的東西和對一些音像制品的鑒定,還有抓捕肖連紅時的兩名警察做的所謂的證詞。辯護律師余文生先生當庭全部否定了所有的指控證據。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北京市朝陽區溫榆河法院對肖連紅,孫金霞,馬振民三位法輪功學員冤判兩年。肖連紅對朝陽法院的非法判刑不服,在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提出上訴,同時,上訴律師余文生先生也向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提出了公安違反法律程序、構陷肖連紅的事實。上訴狀被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受理。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六日,第三中院通知,肖連紅被改判刑期一年,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到期。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離回家還有三個月的肖連紅,被轉送到位於大興區的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分所,因為不放棄信仰,正在遭受邪惡的迫害。肖連紅的非法刑期將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到期。 北京肖連紅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結束一年冤獄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五日北京法輪功學員肖連紅被六裡屯派出所警察、八裡莊南裡居委會人員帶走後,一直被拘禁在北京市西城區甘家口增光路東口城規招待所,白天有人看著,晚上由肖連紅的大姐陪看。 據悉,警察要將肖連紅關到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共十九大閉幕之後。現在六裡屯派出所、八裡莊南裡的居委會說,准備把原來肖連紅他們自己的房子(現正在出租)給要回來,讓肖連紅在自己這裡住,以便於隨時監視肖連紅,不讓肖連紅離開他們的視線,肖連紅告訴他們房子還沒有到期不能收回來,他們說幫助給要,肖說房子現在要回來也不能住人了,需要重新裝修,我們沒有錢,他們說他們幫助裝修給錢,就是不能讓她離開他們的視線,還總是問肖連紅的丈夫現在在哪裡?還威脅肖連紅說:“如果找不到肖連紅就找她大姐的麻煩!找她孩子單位的麻煩!家裡人的麻煩等!”肖的大姐沒有一點辦法。 李鋼身心再次遭受打擊,精神越來越處於高度緊張狀態,以前在勞教所被迫害致傷的雙腿又出現潰爛、流膿水,行動困難。持續的被騷擾迫害使李鋼的身心壓力承受到了極限。五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李鋼,2017年12月12日下午5點多,突發腦溢血症狀,嘔吐、吐血、昏迷,於6點多含冤離世。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北京第三中級法院非法凍結了朝陽區法輪功學員肖連紅的北京銀行的一張銀行卡上二千元錢,肖連紅向銀行詢問,北京銀行只告訴是一位名叫沉靜的法院的人讓凍結的。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迫害親屬;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非法勞教;
非法提審;
非法判刑;
非法批捕;
看管/蹲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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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35454.html#1692523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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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331837.html#1672323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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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地址:北京市大興區團桂路5號,電話:010-81286248 010-61299738 010-61299309 (白天)、010-61299275(夜間)預審電話:010-81286335. 朝陽區溫榆河法庭地址:朝陽區樓梓莊鄉政府 郵編 100024 溫榆河法庭電話/傳真:010-51651300 / 65256615 行車路線:機場二高速東壩大街出口向東二公裡路北。 乘車路線:公交639 659 983 989路(樓梓莊鄉政府站)路北站牌三層灰白樓即是。 公交306樓梓莊路口向北右拐路北。 法官:李曉(朝陽區法院刑事審判一庭) 010-85998615 公訴人:賈曉文(朝陽區檢察院公訴一處副處長) 010-59553118 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道家園17號 郵編:100026 電話:59553152 政治部:59553110 檢察長:張玉鯤 副檢察長:陳旭、吳春妹、孫長柱、孫偉 東壩派出所(肖連紅家所在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紅松園北裡8號 郵編:100018 電話:65495368,65495916,65495123(治安值班室)65495613(戶籍室) 肖連紅的預審:張英男(朝陽公安分局預審大隊) 010-65484872 13331113493 肖連紅居住地片警:楊衛東、王振江(東壩派出所) 010-65415612 肖連紅居住地(金駒家園)物業公司管理人員:仁某某 15121666658 北京朝陽區法院: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陽公園南路甲2號(朝陽公園對面) 郵編100026 電話:85998125(自動語音,介紹該法院機構設置) 85998466 85998484 85998476 院長:李瑞翔 副院長:郭莉蓉、亓紀、滑爭鳴、曹志剛、龍雲斌 政治處主任:毛力 機關黨辦主任:湯光瑋 審判長:李曉(朝陽區法院刑事審判一庭) 010-85998615 陪審員:趙翠霞、齊巖, 書記員:王向明 公訴人:周芹 檢察官:賈曉文 預審:張英男、郭京紅 第三中級法院刑庭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來廣營西路81號 電話:010-84773022、010-84773861 郵編:100012 法官:李永京 電話:010-84773144 院長:索宏鋼 13331106108 副院長:張美欣 13311501701 北京市西城區永光東街9號院1號樓1門1801 副院長:何通勝 18500839005 北京市朝陽區東十裡堡5號院3號樓3單元802號 副院長:劉雙玉 18500839010 北京市朝陽區望京國風北京605樓704號 副院長:辛尚民 010-89689001 北京市海澱區暫安處2號院1號樓 執行一庭: 白彬 18500839038 李曼 18500839073 戎少東 18500839295 龐迪 13323072190 褚曉勇 18500839068 孫恆昌 18810571564 姜超 18500839071 史新燕 13910350556 王翊民 18500839069 李宏哲 18500939058 寧群 18500839066 雷江海 18519301308 韓德芳 18500839323 徐輝 18500839061 魏志斌 18500839273 張賢昌 18500839056 執行二庭: 李暢 18500839072 戴夢依 18519301307 趙佳麗 15201613099 謝鑫 18519301376 孫宏磊 18500839060 張美欣 13311501701 金星 13911256261 吳鳴 18500839059 高可 13911566793 執行三庭: 孫賀 18810334913 李若柳 18810322309 陳錦新 13521973678 張楠 010-82299400 賁享雷 18519301306 陳恆 18500839021 劉兵 18500839062 伍愛軍 18500839357 王凱 18500831316 李江 13901251978 蔡峰 18500839412 馮力文 18500839601 楊曉軍 18500839057 漢麗雯 18519301315
責任單位及惡人:
炮局看守所(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朝陽區看守所
六裡屯派出所
北京大興女子勞教所(新安勞教所)(天堂河勞教所)(塑新學校)
朝陽區檢察院
:
賈曉文
朝陽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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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
東壩派出所
大興監獄
溫榆河法庭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
八裡莊南裡居委會
城規招待所
更新日期: 2018年10月22日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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