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開奇
簡介:
陳開奇(Chen,Kaiqi),
男 ,
43歲 ,
福建省寧德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六月底,福建省寧德市國保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肖傳雄、金麗雁、陳星光、楊貴媚、楊雄(霞浦縣)、莊友布(福鼎縣)、陳開奇(莆田市),林麗芳(柘榮縣)、王田(深圳市),其中金麗雁予以取保候審,其余8名法輪功學員被關押於寧德市看守所。陳開奇曾被非法關押於龍巖閩西男子監獄,遭受過嚴重迫害。為了維持生計,在寧德開了一家小店舖,此次綁架案由寧德市國保大隊隊長黃忠欽負責。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寧德市法院預定對這9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 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寧德市蕉城區法院定於該日早上九點開庭(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已收到的開庭通知)。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寧德市610辦人員伙同寧德市蕉城區法院,對九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決,其中:肖傳雄被非法判刑十二年,並勒索罰金五萬元;楊雄被非法判刑十年,並處罰金三萬元;莊友布被非法判刑十年,並處罰金三萬元;金麗燕被非法判刑八年,並處罰金二萬元;陳開奇被非法判刑七年,並處罰金一萬元;王田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林麗芳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陳星光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楊貴媚被非法判刑三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負責此次審判的是寧德市蕉城區法院審判長張小連、吳燦欽、黃霖,書記員阮夢潔。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發布逮捕令;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非法判刑;
非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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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蕉城區國保大隊
寧德市看守所
寧德市公安局
:
黃忠欽
蕉城區法院
:
黃霖,
阮夢潔,
張小連,
吳燦欽
寧德市國保
寧德市人民檢察院
寧德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10日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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