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芬(曉芬)
簡介:
張小芬(曉芬)(Zhang,Xiaofen),
女 ,
年齡未知 ,
河北省淶源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早晨5點50分左右,多名警察(國保大隊副隊長張芳參與迫害)闖入法輪功學員張小芬的家中,將法輪功學員張小芬、趙秋雲、孫喜平、白小紅綁架,現關押在淶源縣公安局。法輪功學員張曉芬被綁架的當天下午就被劫持到保定市看守所。據悉,警察從張曉芬家搜出兩袋真相資料。家人已經找律師為張曉芬做無罪辯護。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張曉芬被淶源縣公安局非法批捕,根據可靠消息張曉芬現已絕食多天,身體狀況非常不好,張曉芬的家人聘請律師,淶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楊傑不讓律師接見。據一警察說,張曉芬遭嚴重迫害,是淶源縣縣委書記李自賢專門召開司法會議、親自督陣。 張小芬在保定看守所關押期間,遭遇種種折磨,在看守所惡警指使下,流氓犯們用牙刷野蠻捅其陰道。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張小芬的家人帶律師去保定看守所會見張小芬,卻被看守所無理阻攔,理由是淶源縣國保大隊隊長楊傑不讓見。對於如此明顯的違法行為,張小芬的律師已准備向相關部門投訴國保隊長阻止律師會見當事人。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非法關押在河北保定看守所的淶源縣法輪功學員張小芬被非法開庭。律師指出,張小芬無罪,犯罪的是國保警察。非法庭審從上午約九時三十分左右開始,至中午十二時三十分左右結束。 公訴人以刑法三百條對張小芬非法指控,辯護律師李靜林與辯護律師趙慶依法為張小芬作了有理有力的無罪辯護,對檢方蓄意錯用刑法三百條起訴張小芬的作法和強加的罪名依法進行了駁斥。 辯論的焦點集中在張小芬去淶源的景點十瀑峽旅游遭遇淶源縣委書記李自賢這一事件,當時是另一位法輪功學員給李自賢講真相(這位法輪功學員被李自賢下令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張小芬並沒有講真相給李自賢。 檢方人員一再提及縣長李自賢(實為縣委書記)是如何如何說的,明顯表現出權大於法,律師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縣委書記是見證人也是當事人,應該讓縣委書記李自賢出庭作證,審判長說二審時讓縣委書記出庭。 最後,律師以檢方起訴罪名不成立為由要求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張小芬。中午十二時三十分左右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來等待第二次開庭的張小芬的家人卻接到淶源法院的通知,對張小芬非法判刑三年半。 有法輪功學員給走出法庭的公訴人郭慧平講真相,希望她能善待無任何過錯的法輪功學員,郭慧平表示她說了不算。 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張小芬被非法劫持到河北省石家莊女子監獄迫害。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判刑;
性侵害(包括男性);
非法勞教;
非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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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淶源縣法輪功學員張小芬被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淶源縣邪黨委辦公室03127321123
淶源縣邪黨書記李志賢13623226868李志賢秘書趙某15530288713
淶源縣副縣長13673126666
淶源縣政法委書記劉彥東13323026333
迫害責任人:李自賢 電話:13623226868
淶源縣檢察院
檢察長:田波 13703227938
副檢察長:王賀 13931277008
其他責任人:
李尚潤 13933218539
楊 耀 15831238888
王春暉 13703363588
趙雅麗 13833027807
辦公室 張興印 13833253600
齊 寧 13700326354
偵監科:李淑華 13831279680
王朝旺 13933274506
公訴科:劉慶剛 13903328124
李 赫 15733230852
偵查科:王黎明 13653323898
趙雨龍 18332887789
淶源縣法院
法院院長:曲秀傑 13930239288
副院長:陳彥莉 13833483960
尚向莉 13932259039
主審庭長:陳紅利13703222148
淶源縣公安局:
局長劉旭東13333122099
政委曾照山13503127899
副局長楊軍13333125912
副局長李中華13333129789
楊傑13703128831
警察張芳13931222539
責任單位及惡人:
保定市看守所
淶源縣公安局
:
張芳,
楊傑
淶源縣委
:
李志賢
石家莊女子監獄(河北省女子監獄)
淶源縣檢察院
:
郭慧平
更新日期: 2020年3月15日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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